主题:对这种疯狂司机,就该当场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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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讨生活,不被罚款,铤而走险是必然的。※※上老百姓都这样。。。
杀人还有冲动杀人的,一冲动,油门就踩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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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101 发表于 2018-02-13 12:23
这个观点,怎么听着有“阶级”味道。
否认阶级的,要么蠢,要么属于压迫阶级及其附庸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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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里桥 发表于 2018-02-12 14:01
不错,但这并不等于※※就是无辜的。

因为同样有※※的地方才会有暴君,你肯定不会因此而说暴君就是无辜的吧?

...
你颠倒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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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uz 发表于 2018-02-10 12:37
本地有回老百姓打架闹事,警察弹压不住,有个小警察掏枪朝天鸣了2枪,弹头弹壳找了2天,报告写了一堆。...
最反感“闹事”这个用词!这词是混淆是非、掩盖真相的一大法宝!几个人会无故“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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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对!有因必有果!看不到表象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只看到表象、甚至只愿看到表象,那是愚蠢,甚至是犯罪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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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ter 发表于 2018-02-10 09:39
美国警察乱开枪是因为美国允许普通人持枪,所以警察的安全感就差了很多。为了自保,警察拔枪开枪的动机都大了很多。

常常有人鼓吹中国也要...
普通公民持枪短期内可能会造成某些刑事案件变多(但不一定是坏事), 但是,常远看,利远远大于弊!有枪,人民就不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了!※※也不再敢肆意妄为了,什么强拆、各种强权,平等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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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法律不过是公检法手里的玩具,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有权的几乎个个都是程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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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david 发表于 2018-02-10 08:33
因为阶级的对立与固化越来越严重,底层人民的生活愈发困苦,而各种矛盾与积攒的戾气就愈发严重。
既得利益集团面对这种激烈的矛盾,采取的是杀鸡取...
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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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里桥 发表于 2018-02-10 05:54
确实“深刻”:※※※※的谬论,早已深深的刻入你们的脑海,并且融化在了你们的每一毫升血液中。...
※※※※,时时刻刻都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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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毕竟是※※※※专政,建议写入宪法,※※※※在自己觉得遭受不公待遇的时候有权杀死中产阶级、资产阶级而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并获得专政小能手终身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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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0212 发表于 2018-2-13 22:37
没当场击毙,天理难容


看来你从根本上还是认为他们虽“天理难容”但法理能容:以他们现在的所作所为应该不会被判死刑了,遗憾没当场击毙太“便宜”他们了?呵呵。

其实说我和你的想法差不多,只是我觉得死刑判决的概率还是会很大的。相信还有很多朋友会有类似的想法。不过前面朋友说得好:当场击毙不是执行判决,而是阻止恶性犯罪。

本帖最后由 九里桥 于 2018-2-14 10:1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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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750 发表于 2018-2-13 21:26
阻车器钉板


用这玩意去阻止当时事态的恶化?请问你爹妈当年在你脑子里装错了两个元器件,还是搭错了几根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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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当场击毙也正常,不过警察的表现过于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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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当场击毙,天理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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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星揽月 发表于 2018-2-12 15:13
这个万恶的社会和体制,不把人家逼成这个样子,人家一个底层小司机,一家的顶梁柱会这样玩命吗?

“原谅他是上帝的事情,而我的任务是送他去见上帝”——普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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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750 发表于 2018-2-13 21:28
阻车钉,路障,交通必备设施,路障,安全路障设施。
    便携遥控隐蔽式车辆拦车器又称路障器、阻车钉,本路障器是采用特制的连环双排梅花桩空心钢钉带倒刺、实战效果好,车轮一旦碾上,刺钉就与连环板脱离,高速自行钻入轮胎内心,致使车胎快速泄气而停止转动,以达到快速、安全的拦车辆的目的。而每一套“”还配了一只小巧的白色遥控器,查车时,将取出,铺设在临时设立的关卡路段上,只要手握遥控器,就可在150米的范围内,对进行控制。按动遥控器,上立刻竖起两排密集排列的空心尖钉,钉尖朝上。车辆通过时,前后轮胎分别被空心尖钉刺入。在前行20余米后,4个轮胎均变瘪。“但又不会造成爆胎,从而保证驾驶员安全的同时,又让车辆在200米之内停下来”。随后,再按一下遥控器,空心钉立即自动缩回,其他车辆可安全通过。本设备是不少安全保卫部便携遥控隐蔽式车辆拦器又称路障器、阻车钉,本路障器是采用特制的连环双排梅花桩空心钢钉带倒刺、实战拦截效果好,车轮一旦碾上,刺钉就与连环板脱离,高速自行钻入轮胎内心,致使车胎快速泄气而停止转动,以达到快速、安全的拦车辆的目的。
...


知道这个东西,但携带不便,操作起来太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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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当场击毙! 本帖最后由 弄着玩儿0 于 2018-2-13 21:3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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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星揽月 发表于 2018-2-12 15:13
这个万恶的社会和体制,不把人家逼成这个样子,人家一个底层小司机,一家的顶梁柱会这样玩命吗?


这个观点,怎么听着有“阶级”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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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些类似的情况,确实很被动,无辜生命和财产都受损失。
以后交通警察执法,尤其是面对大型货车类时,还要准备两点:
1、发明一种高效阻车器,小巧灵便,投掷后1秒钟就能够起效;
2、(受过严格训练的)专人携带大威力※※(54式或类似,因为打汽车内罪犯需要一定的穿透力),只要涉嫌危险驾驶(现在有同步录像,后期取证应该很容易),鸣枪警告后立即予以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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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北京那位在八高开着泥头车逆行的二愣子,不久直接被※※用冲锋枪突突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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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 发表于 2018-2-12 10:56
这哥们儿什么情况?天生就这么狠,还是最近遇到点儿啥想不开的事儿了?
那地方,自古就民风凶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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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岐 发表于 2018-2-11 15:49
罪不至死。

有枪的话,

果断将轮胎击穿,

迫使车停下来。
这罪都不至死?还啥罪至死?这货要有枪还不得尸横遍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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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750 发表于 2018-2-13 18:51
还是那两张好,毕竟跟在所有人屁股后面一遍又一遍重复的。

招牌么,要的就是这样的辨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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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星揽月 发表于 2018-2-12 15:13
这个万恶的社会和体制,不把人家逼成这个样子,人家一个底层小司机,一家的顶梁柱会这样玩命吗?


别什么都归结到社会和体制上。

美国枪手射杀无辜民众的案例比比皆是;绿绿难民在德国挪威抢劫强奸弦犹在耳;印度强奸案屡屡再犯……

某电影某句台词说的好——“人的身份/阶层 可以有高低,但人格不应该有高低之分”。如果这个人践踏了做人的底线,那么无论他身份高低,该罚就罚,该杀就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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