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车技这么差还加塞,差点被我撞到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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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是还奇 发表于 2018-6-13 09:19
要么封住让他根本进不来,要么放一马让他进来,撞上何必呢,耽误自己的时间也是时间,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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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蝦 发表于 2018-6-15 17:50
所以说有行车记录仪也不一定是好事,有记录仪就可以判断车主是否刹车,如果没有记录仪的话,咬定自己踩了一脚刹车,交警也很难判断,有记录仪的话交警要求你出示记录仪的录像还不能拒绝,有点蛋疼


有行车记录仪,肯定是好事。
忘记在行车记录仪里插卡,并不违法。

所以,视频有利,就有卡。
否则,就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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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蝦 发表于 2018-6-15 19:12
看这帖子很多人认为这种情况楼主真就无责了。
我只是给大家提个醒,这种行为虽然解气,但是也容易惹上麻烦,信不信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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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蝦 发表于 2018-6-15 18:57
首先,楼主在当时应当能够发现对方车辆,其次,在楼主应当发现对方车辆的时候未采取适当的方式避免碰撞。
有这两条基本就可以认为楼主是主观上故意撞击了。


可以这么理解。

的确发现对方车辆,按照道法,认为不具备并道条件,判断对方会合法驾驶,不会并道。
所以,判断为安全,正常驾驶。

从道法来说,要求预判旁车的各种违法驾驶行为,逻辑不对。

从常识上来讲,旁车领先车头,就会大概率违法加塞,提前判断,是中国大面积违法驾驶的环境下,必备的技能。
但从法律上说,并不要求司机,能熟练预判各种违法驾驶行为。

每个看视频的人,当发现旁车车头领先,都能判断出旁车会违法加塞。
但,这毕竟是江湖技能,不是法律所要求的技能。
本帖最后由 随风8122 于 2018-6-15 20:2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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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ngx 发表于 2018-6-15 19:03
楼主说的是已经松油门减速,撞击的直接原因是前车不仅加塞还突然刹车。

看这帖子很多人认为这种情况楼主真就无责了。
我只是给大家提个醒,这种行为虽然解气,但是也容易惹上麻烦,信不信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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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蝦 发表于 2018-6-15 18:57
首先,楼主在当时应当能够发现对方车辆,其次,在楼主应当发现对方车辆的时候未采取适当的方式避免碰撞。
有这两条基本就可以认为楼主是主观上故意撞击了。
如果严格的认定,责任估计是二八开或者三七开,但是这种损失小的事故,交警也懒得麻烦,直接断并道车全责也没啥问题。
你所谓那个政治正确,也是法院判定的准则。


楼主说的是已经松油门减速,撞击的直接原因是前车不仅加塞还突然刹车。
本帖最后由 gongx 于 2018-6-15 19:0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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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ngx 发表于 2018-6-15 18:49
任何情况下都应该避让是政治正确,驾考的时候当然要这么答。
不过实际上只要不能证明楼主是主观上故意撞击,楼主就是无责的。


首先,楼主在当时应当能够发现对方车辆,其次,在楼主应当发现对方车辆的时候未采取适当的方式避免碰撞。
有这两条基本就可以认为楼主是主观上故意撞击了。
如果严格的认定,责任估计是二八开或者三七开,但是这种损失小的事故,交警也懒得麻烦,直接断并道车全责也没啥问题。
你所谓那个政治正确,也是法院判定的准则。

本帖最后由 龍蝦 于 2018-6-15 19:0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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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蝦 发表于 2018-6-15 18:04
还是给大家提个醒吧,记得考驾照科四的题目吧,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有慢的选慢,有停的选停,不论其它车、人是否违章违法,驾驶员都应尽到避让的义务。不能因为行人闯红灯就故意撞人,和这个一个道理。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候,即使所谓的无责方,法院也要看是否进行了合理的避让行为如刹车、紧急避让等动作等,只有这些都做到了,才会认定是完全无责的。看楼主的录像,如果真把那个车撞反道上造成多车事故的话,楼主可能要担些责任了


任何情况下都应该避让是政治正确,驾考的时候当然要这么答。
不过实际上只要不能证明楼主是主观上故意撞击,楼主就是无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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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种情况,我是不会主动撞上去的,时间、心情都浪费不起。

但是,还是支持楼主这样的,在不伤害第三方的情况下教育一下这些害群之马!

现在路上这样不守规矩的车太多了。

昨天在一条三车道路上,车挺多,我走最左车道,前面一途观,再前面一大货。二货途观毫无征兆向右打方向想超大货,也不打方向灯。当时中间车道和途观并行一辆出租,被逼也向右打方向,最右车道也有车,顿时乱做一团,所幸车速都不太高,没发生事故。当时估计大家都有围殴途观的心情。

无独有偶,快到家时,进小区的路上,我右边并行一辆路虎,也是突然向我这边靠了过来,亏得当时瞄了一眼右边,赶紧左打方向一脚油门,堪堪躲开,后视镜中看到路虎左转进一丁字路口,转向灯也没亮,真C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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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给大家提个醒吧,记得考驾照科四的题目吧,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有慢的选慢,有停的选停,不论其它车、人是否违章违法,驾驶员都应尽到避让的义务。不能因为行人闯红灯就故意撞人,和这个一个道理。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候,即使所谓的无责方,法院也要看是否进行了合理的避让行为如刹车、紧急避让等动作等,只有这些都做到了,才会认定是完全无责的。看楼主的录像,如果真把那个车撞反道上造成多车事故的话,楼主可能要担些责任了 本帖最后由 龍蝦 于 2018-6-15 18:0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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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sp 发表于 2018-6-15 02:45
如果兰州不说,你是交警你能判断是楼主主动撞车的吗?navie

所以说有行车记录仪也不一定是好事,有记录仪就可以判断车主是否刹车,如果没有记录仪的话,咬定自己踩了一脚刹车,交警也很难判断,有记录仪的话交警要求你出示记录仪的录像还不能拒绝,有点蛋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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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喝百事的菜 发表于 2018-6-14 17:57
作为原车道的车,哪条法规规定了必须要刹车让行的?

我没义务给你解释法律条文,爱信不信,案例有很多,你不知道的不等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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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品的处理方法是,不适合的时候不给他超车的机会。在合适的时候创造机会让他超过去,甚至他都感觉不到你在让他。
与人方便自己方便,或许别人车上有待产的妇女,急救的老人,忙着去拯救地球的奥特曼,不能确定的时候,假定别人是好人比假定别人是加塞狗可能更好。
100次“错误”的避让加塞狗,1次错误的碰撞了奥特曼耽误了拯救地球,个人看法还是输了。有时候我们赢得起但输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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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loveym 发表于 2018-6-15 11:48
傻13,为啥要楼主避免?加塞狗一脚刹车等后方车况合适的情况再变道不是也能避免事故吗?一味地希望别人忍让,谁也不是※※,非要惯着你!


※※的!招骂型的!

※※不是※※吗?你全家都※※吗?你他妈的,下次你要不别过去,死你全家!

你他么的,哪有这样聊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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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马先生 发表于 2018-6-14 17:45
其实,楼主就是一公害!绝对的公害。

凭着这贴,警察完全可以定楼主的恶意扰乱社会秩序罪,谁给举报一下?

本来能避免的事故,却打着法律的擦边球去恶意整别人!真的无意造成的事故,对方全责,你这帖子完全就是完整证据!

谁举报一下试试,看看楼主会不会收到法律的制裁!

居然还好意思来论坛得瑟!


傻13,为啥要楼主避免?加塞狗一脚刹车等后方车况合适的情况再变道不是也能避免事故吗?一味地希望别人忍让,谁也不是※※,非要惯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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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做了很多人想做却又不敢做的事情,为楼主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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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这是见义勇为. 赞一个.
不过车头被挤得向左偏移有点不美. 也不用右转将其顶翻, 但是努力保持自己车头方向不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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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irn 发表于 2018-6-14 18:31
恭喜你又刷了一帖


想混交流,百贴还不行,还得百日!真是日了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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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马先生 发表于 2018-06-14 18:05
没有故意不减速责任,但有故意撞车的责任!证据就是楼主的帖子。

我觉得需要好好学法的是你!

如果兰州不说,你是交警你能判断是楼主主动撞车的吗?nav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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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ic84 发表于 2018-06-14 10:37
小娘子咋又回来了,嘴里说不,身体却很诚实啊

我说你没知识你又生气。可是你这些让人智熄的言论,让我很替你着急啊。小学生都知道“欺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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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cular 发表于 2018-6-14 17:31
支持楼主,不过这个还真不好判,人家是恶意变道,但是都进来了才撞的,楼主往里面逃方向了。
啥叫进来 定义一下  你不会认为车头进来就算变道成功吧?你该搞清楚什么叫变道不能影响原车道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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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马先生 发表于 2018-6-14 17:45
其实,楼主就是一公害!绝对的公害。

凭着这贴,警察完全可以定楼主的恶意扰乱社会秩序罪,谁给举报一下?

本来能避免的事故,却打着法律的擦边球去恶意整别人!真的无意造成的事故,对方全责,你这帖子完全就是完整证据!

谁举报一下试试,看看楼主会不会收到法律的制裁!

居然还好意思来论坛得瑟!
你驾照是买来的吧 是非都分不出 撞车不可怕 你这种才是最可怕的……这件事情其实是救人 而不是害人 就这样开车的货 大家一味忍让的话 说不定哪天还不得被大货收了去……

本帖最后由 lmsd 于 2018-6-14 20:5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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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lz致敬。
然后顺便BS下各路道德帝、买驾照的老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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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马先生 发表于 2018-6-14 18:03
我也这样认为,但楼主恐怕不这样认为!

我同时认为,通过这种行为去教训不按规则行驶的车辆的,都是心理存在一定问题的!

路怒族应该就是这个群体吧。

另外,我总能看得惯很多事情,总能理解很多事情,是不是我的日子比他们更舒心!


干什么都要有道行,路上加塞别车多了去了,有本事就别回去,别不过就上升到执法者的高度立马开撞。。。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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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maker 发表于 2018-6-14 16:26
说白了 就是欺软怕硬的怂蛋
小娘子咋又回来了,嘴里说不,身体却很诚实啊

我说你没知识你又生气。可是你这些让人智熄的言论,让我很替你着急啊。小学生都知道“欺软怕硬”的“欺”是指欺负。
怎么能用在被侵害者身上呢~~加塞狗只敢加塞小车,不敢加塞大货车,这才叫欺软怕硬。不让你加塞就是欺负你,这不就是强盗逻辑吗??

举个例子,今天锅敬明想要侵犯小娘子(只是举个例子,我知道小明不喜欢女的),被一手拍飞。然后一个强壮黑蜀黍也想侵犯小娘子。小娘子知道反抗可能会死,选择不反抗。这时小明捂着脸骂小娘子,只反抗小明不反抗黑蜀黍,是欺软怕硬怂蛋。

所以我前面说你强盗逻辑,你立刻自证了。你的思维,说的话都是站在强盗一方的呀。

大家又看到我抽你小翘臀,可惜只有你不知道

本帖最后由 music84 于 2018-6-14 18:4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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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马先生 发表于 2018-6-14 18:29
,好吧!这句话我认同。

我没你看的更宽泛,忽略了楼主这种行为存在的必要性!确实。

想到一句话:一物降一物!还有一句话:恶人自有狠人治!

恭喜你又刷了一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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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irn 发表于 2018-6-14 18:19
我浪费不起这个时间,所以我肯定让,但我很高兴看到穿插的人被lz这种闲的蛋疼的人教训了,不伤人,程度刚刚好,支持!


,好吧!这句话我认同。

我没你看的更宽泛,忽略了楼主这种行为存在的必要性!确实。

想到一句话:一物降一物!还有一句话:恶人自有狠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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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ic84 发表于 2018-06-14 10:24
对对对,我阴暗,你呢就如海滩上的阳光,u r the sun of 啥来着???...


理它你就中了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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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团体 发表于 2018-6-14 17:59
认为自己有理故意撞车的主其实最可怕,心理阴暗啊

对对对,我阴暗,你呢就如海滩上的阳光,u r the sun of 啥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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