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今早长春交通之声,交警说行人闯红灯是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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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icher 发表于 2018-6-15 21:39
乱停车和行人闯红灯谁危害大 没数据不好说 但是乱停车引发死人的恶性事故也不罕见

但是乱停车比行人闯红灯可常见的多 中国城市道路哪见不到乱停车? 而且这是不分昼夜 长时间存在的

机动车乱停车罚款 那非机闯红灯也会被罚啊 既然要对闯红灯无限上纲上线的话 那也应该对称的对机动车乱停车加大处罚力度 一切

乱停车辆都默认为遗弃车辆 任何人有权处置 不公平吗?
在北京乱停车试试看,到处是贴条的。我接个电话靠边停一下,都被警察在后面拍到罚款。飞机自行车乱停,有人罚款么?
飞机闯红灯基本没人管,包括行人闯灯也没人管。北京台红绿灯有个节目,在路口拍行人过街,不闯红灯的会送一枝花给他,立意挺好,可细想一下,这不是最基本的应该做到的么?可见这行人不遵守交规的程度。严管机动车没问题,但行人和非机也应该管,我在路口停车等红灯,看着旁边行人非机闯红灯呼啸而过,我的想法就是交规就是个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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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197249 发表于 2018-6-15 14:00
乱停车和闯红灯逆行之类哪个危害大?况且现在对机动车乱停车到处在查处罚款,自行车和电摩乱停的更厉害,只不过是因为车子小不明显而已,看看现在的共享单车,简直乱的一锅粥。对机动车严要求并不错,但同时对非机行人采取放任不管态度才是错的,
还有前些年在社会上造势宣传所谓的无责赔偿,成就了今天非机和行人的肆无忌惮,不守交规,他们功不可没。
乱停车和行人闯红灯谁危害大 没数据不好说 但是乱停车引发死人的恶性事故也不罕见

但是乱停车比行人闯红灯可常见的多 中国城市道路哪见不到乱停车? 而且这是不分昼夜 长时间存在的

机动车乱停车罚款 那非机闯红灯也会被罚啊 既然要对闯红灯无限上纲上线的话 那也应该对称的对机动车乱停车加大处罚力度 一切

乱停车辆都默认为遗弃车辆 任何人有权处置 不公平吗? 本帖最后由 noricher 于 2018-6-15 21:4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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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walker1993 发表于 2018-6-15 16:38
绿灯一方在天朝有啥原罪吗,什么叫“自己违法没看见”?
绿灯什么时候是无条件通行灯了?特别是在城市等路况复杂的地区?

即使是绿灯 不注意观察撞人 不是原罪吗?绿灯不代表你不需要谨慎驾驶

如果一定让违法行为人的损失无限扩大的话 那就应该同样适用于别的场合 比如非法停车 你这几天开车没有此类的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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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笑哭哭 发表于 2018-06-13 08:11
你这句话"换言之就是行人、机动车双方都守法的条件下,优先行人",就需要自行脑补,行人守法了,当然优先行人。难道行人守法了你还要去闯?...


你误会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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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狼 发表于 2018-06-13 07:36
第一句就错了,应该是守法的行人享有优先路权,换言之就是行人、机动车双方都守法的条件下,优先行人。连法都不遵守享有啥路权,你搬一个马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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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lpfiction 发表于 2018-06-13 07:20
遵章守法的司机只是想要回自己的路权,可是一帮人却以为他们想要行人的命。
智商堪忧!

...


聪明的很,不过是装傻充愣为自己乱搞留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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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xx 发表于 2018-06-13 06:08
看了这个帖子,一个参予几乎全部出行方式的吃瓜老汉有些话想B咕B咕,想想还是不说了,……有大侠提到泰国,在这个道路憋窄、基础设施落后的国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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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劲脚力 发表于 2018-06-13 06:08
即使行人闯红灯了,司机也要让---------------没哪个开车时愿意撞到人的,这是句多余的话

如果未采取有效避让措施导致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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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劲脚力 发表于 2018-06-13 05:19
捣浆糊的规则真是害死人,就交警这一句话,指不定又多出几条冤魂。

现在哪还有开车强势走路弱势这说法了,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走路还是开...




我居然错过了好多精彩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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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笑哭哭 发表于 2018-06-13 04:38
在泰国,行人闯红灯出事故付全责,法院判陪司机的损失费,包括精神损失费。人死了陪不起另说。
此不尽人情的法律,使泰国闯红灯的人几乎没有了。
...


邪路坚决不能走

所有闯红灯的善民都是坚实的执政基础,宝贵的国家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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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aide 发表于 2018-06-13 02:58
每年那么多行人被撞死,有几个是司机故意撞的?司机不敢撞你,这跟你会不会被车撞死有必然的联系吗?

你今年几岁我不知道,但这岁数都活狗...


天朝盛产巨婴

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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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发表于 2018-06-15 11:14
红灯是禁止信号,非紧急状况的谁都不可以通行,违规者必须全责还要接受处罚。


如果警察有这句话,就不会存在争议了

老兄不在天朝吧?我们礼仪之邦总是以最大的善意去宽容理解疑似违法者,同时不惮于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摩貌似守法者,必须用放大镜反复查找守法者违法的蛛丝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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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是什么理解能力啊?难怪路上的交通这么混乱。
交警哪句话提到行人闯红灯了?难道你是绿灯可以通行,那么人行道上的行人就一定是闯了红灯的?
红灯是禁止信号,非紧急状况的谁都不可以通行,违规者必须全责还要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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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yan 发表于 2018-06-15 08:55
如此修订后,结果就是闯红灯的撞了白撞。

现行的47和76条,造成一些司机不满,其实我是能理解的:
怎么闯红灯的还不是全责?司机再...


这么多疑惑,其实没那么复杂,参照欧美的标准处理就行了,就怕一直摸石头不上岸

再说了,天朝感觉憋屈的基本都是守法的,我憋屈我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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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ter 发表于 2018-6-15 16:09
论坛里,就是这样。

现实中,警察和法院会告诉大家哪个对。

我早劝你撤了 ~~~

另:379贴是力作  你这是 打草惊蛇、引蛇出洞、直捣七寸 三部曲的最后实锤吧

还是撤吧 ~~~

好吧,我想说的都说完了,是该撤了,要不都耽误带孩子上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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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walker1993 发表于 2018-6-15 16:36
没错。

我知道你一直在试图描述这样的情景:我是故意闯红灯,但我不是故意制造事故。

如果跟事故直接相关的违法都不是故意的话,那这个“故意”不如改为“自杀”。

这么斩钉截铁地肯定回答
那就印证了你前面类似的说法:
红绿灯是铁律。
无论哪方,只要闯红灯就得负全责。

如此这般铁律下:
1是1,2是2。
看起来是简单明确,易操作,效率高。

可是我觉得现行条文不是这么写的。
需要修订法律,最少得改其中两条,47和76,如下: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如此修订后,结果就是闯红灯的撞了白撞。

现行的47和76条,造成一些司机不满,其实我是能理解的:
怎么闯红灯的还不是全责?司机再怎么努力避让还得次责?
无过错10%都罕见,更别提完全免责。
好像只有极个别落实碰瓷的个案。

或许,这些憋屈,来自对法律的理解偏差。
或者说认为法律有错漏,其次由于法律上这么些他们认为不完善不那么黑白分明不容易一刀切,导致执法时就有钻空子捣糨糊的现象,再加上还执法不严,就更乱了。

开个玩笑吧,我觉得在上述修改建议上,干脆把47再改改彻底。
每次走不封闭还没灯的国道省道,都担惊受怕有个牛啊鸡鸭猫狗的
貌似那些出事的也扯不清责任。
怎么才能搞得既不偏向汽车也不偏向行人飞机动物,一碗水端得平平的,而且一黑二白容易切割呢,咱就怎么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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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icher 发表于 2018-06-15 05:43
说事要讲逻辑 不能只讲自己有利的

别人违法就是违法 自己违法就没看见?这对吗?

中国交通风气不好最大的原因我倒认为是司机而不是非...


绿灯一方在天朝有啥原罪吗,什么叫“自己违法没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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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yan 发表于 2018-06-15 05:43


没错。

我知道你一直在试图描述这样的情景:我是故意闯红灯,但我不是故意制造事故。

如果跟事故直接相关的违法都不是故意的话,那这个“故意”不如改为“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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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icher 发表于 2018-06-15 05:38
美国和我朝不同的事太多了

比如不禁摩 实际上不禁摩的话 绝大多数非机会成为摩托和你合法占道

...


天朝法律就是照搬别人的,就是因为实践过程中的不同而造成不同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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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yan 发表于 2018-6-15 15:41
......
于是你说对,我说不对,可以预见吵不出结果的,所以各自保留吧

论坛里,就是这样。

现实中,警察和法院会告诉大家哪个对。

我早劝你撤了 ~~~

另:379贴是力作 你这是 打草惊蛇、引蛇出洞、直捣七寸 三部曲的最后实锤吧

还是撤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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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任何曲解,很明白,交警是按照交法第四十七条要求机动车的
这条法律保障了行人闯红灯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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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NTAX K-3
★ SIGMA DP3 Merrill
★ ILCE-7RM2
首贴里面,“换句话说”以后的文字,暴露了某些人的理解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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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yan 发表于 2018-6-15 15:47
太费劲,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解释起来越多说越错多,所以就省事,只说自己对法律理解的结果了
没事的,坚信自己思路清晰逻辑严密就不会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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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lpfiction 发表于 2018-6-15 15:43
你只有一个结论是不行的,你得阐述你的论据啊。

太费劲,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解释起来越多说越错多,所以就省事,只说自己对法律理解的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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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yan 发表于 2018-6-15 15:41
论点论据论证都足

那么,结论是否对呢?
我认为不对。

于是你说对,我说不对,可以预见吵不出结果的,所以各自保留吧
你只有一个结论是不行的,你得阐述你的论据啊。你说第四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不矛盾,为什么不矛盾啊?三十八条说人让车,四十七条说车让人。
本帖最后由 pulpfiction 于 2018-6-15 15:4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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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lpfiction 发表于 2018-6-15 15:32
我还替你着急呢。
现在的问题就是法律制定的模糊不清,或者即使清楚,也是有问题的。
交警说要保障斑马线上闯红灯的行人的权利,是有法律支持的。就是交费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因为第四十七条没说信号灯的事,所以交警说“不管红绿灯”依法也是没毛病的,没说信号灯,就是在任意情况下,第四十七条都成立。

而我认为,第四十七条是有问题的,要么它没说信号灯是没表述清楚,要么它的意思是在任意情况下,那么它和第三十八条冲突。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按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按交通信号同行,那当然要按照信号灯通行,那结论就是:行人红灯必须不能走,机动车绿灯亮了必须走,否则都是违法违章行为;显而易见,在行人红灯机动车绿灯的情况下,按照交法第三十八条,机动车应该优先通行,应该“人让车”。

结论:交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七条自相矛盾
...

论点论据论证都足

那么,结论是否对呢?
我认为不对。

于是你说对,我说不对,可以预见吵不出结果的,所以各自保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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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umstroll 发表于 2018-6-15 12:57
我和你的意见一致。
我第一时间指出,楼主对交警的话是曲解和脑补。
他们的逻辑就是上面我说的。
从始至终都没有任何曲解和脑补,如果请你指出来,不要乱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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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yan 发表于 2018-6-15 11:54
我是看得捉急。
其实一是一,二是二的,摆开了,如果都按权威的法律解释来选,大家应该没啥分歧。
可为什么还吵呢
我还替你着急呢。
现在的问题就是法律制定的模糊不清,或者即使清楚,也是有问题的。
交警说要保障斑马线上闯红灯的行人的权利,是有法律支持的。就是交费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因为第四十七条没说信号灯的事,所以交警说“不管红绿灯”依法也是没毛病的,没说信号灯,就是在任意情况下,第四十七条都成立。

而我认为,第四十七条是有问题的,要么它没说信号灯是没表述清楚,要么它的意思是在任意情况下,那么它和第三十八条冲突。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按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按交通信号同行,那当然要按照信号灯通行,那结论就是:行人红灯必须不能走,机动车绿灯亮了必须走,否则都是违法违章行为;显而易见,在行人红灯机动车绿灯的情况下,按照交法第三十八条,机动车应该优先通行,应该“人让车”。

结论:交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七条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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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糊涂,自己打脸:
本帖前面有位兄弟贴了个76条,我一直偷懒就用那个

刚发现,现行的76条,是不是这个链接里的更准确:
※※※※※道路交通安全法

是我疏忽,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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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icher 发表于 2018-6-15 12:27
据我观察99.999%机动车有乱停车 未遵守人口密集地域车速.......违法行为

行人 非机闯红灯被交警或其他执法人员惩罚 我没意见 但是机动车撞闯红灯的撞了白撞 完全是强盗逻辑
乱停车和闯红灯逆行之类哪个危害大?况且现在对机动车乱停车到处在查处罚款,自行车和电摩乱停的更厉害,只不过是因为车子小不明显而已,看看现在的共享单车,简直乱的一锅粥。对机动车严要求并不错,但同时对非机行人采取放任不管态度才是错的,
还有前些年在社会上造势宣传所谓的无责赔偿,成就了今天非机和行人的肆无忌惮,不守交规,他们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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