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今早长春交通之声,交警说行人闯红灯是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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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walker1993 发表于 2018-6-15 13:40
第一点,我是认为不应该闯红灯,请不要引申歪曲。闯红灯是原因,至于撞不撞是结果,就得双方的看运气,守法一方没办法保证,得有违法一方通过不违法来保证。
说事要讲逻辑 不能只讲自己有利的

别人违法就是违法 自己违法就没看见?这对吗?

中国交通风气不好最大的原因我倒认为是司机而不是非机 行人 虽然有些非机确实很让人恼火 本帖最后由 noricher 于 2018-6-15 13:4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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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walker1991 发表于 2018-6-15 12:54
红绿灯是保证交通安全的铁律,因为闯红灯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当然是闯红灯一方故意制造的。不这么理解,难道还是绿灯一方故意制造的?

绿灯一方即使存在故意,红灯一方不闯红灯,也一定不会有事故。话难听,但就是这个道理。

我有点蒙了,看来我前面的怀疑是正确的:
我怀疑你认为故意闯红灯,就等同于等76条里说的“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


下面这些都是按顺序摘自你的帖子,虽然没全抄,但核心意思都在,我认为不算断章取义:
闯红灯的,绝大多数都是主观故意
明明看到红灯还冲出去,当属故意
法律没有办法精准判读违法者当时的想法,只能通过其行为来判定。(这句话的潜台词很简单,行为是闯红灯,那就是故意闯红灯。)
因为闯红灯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当然是闯红灯一方故意制造的。

上面这些,除了括号中是我脑补你的意思,其他都是你说的没错吧

那么,根据上述你的言论,我脑补,推理一下你没明着说出来的话:
因为闯红灯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当然是闯红灯一方故意制造的。
因此,假如由于行人故意闯红灯造成事故,就应该按照76条“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来处置。

你想表达的意思,是不是这样的?
如果是,很容易答复。
如果不是,又是什么呢?

后编辑一下,把76条引用过来,发现我上面引号里的76条有文字纰漏,一并改过了: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帖最后由 lyyan 于 2018-6-15 13:5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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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icher 发表于 2018-06-15 05:31
先回答你第二个 人是有机动物 失误是不可避免的 唐郎大战为例 唐如果发现问题0.5秒刹车 很好 他花了2秒刹车 你就能
判断唐是故意的吗?...


第一点,我是认为不应该闯红灯,请不要引申歪曲。闯红灯是原因,至于撞不撞是结果,就得双方的看运气,守法一方没办法保证,得有违法一方通过不违法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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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walker1993 发表于 2018-6-15 13:34
这是基于天朝这样对守法一方过度苛刻要求的大环境下来说的。

以我的经验,在美国只要没有超速以及明显加速的证据,一定是闯红灯一方的全责。
美国和我朝不同的事太多了

比如不禁摩 实际上不禁摩的话 绝大多数非机会成为摩托和你合法占道 本帖最后由 noricher 于 2018-6-15 13:3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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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icher 发表于 2018-06-15 05:31
先回答你第二个 人是有机动物 失误是不可避免的 唐郎大战为例 唐如果发现问题0.5秒刹车 很好 他花了2秒刹车 你就能
判断唐是故意的吗?...


这是基于天朝这样对守法一方过度苛刻要求的大环境下来说的。

以我的经验,在美国只要没有超速以及明显加速的证据,一定是闯红灯一方的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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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walker1993 发表于 2018-6-15 13:09
首先,不闯红灯,就肯定不会出现避无可避让不可能的局面。

其次,闯红灯出去,给对方有效反应的窗口时间有多长,当时的限速,应该有的刹车距离,等等,是可以计算出来的,以现在满大街的人脸识别技术来做比较。
先回答你第二个 人是有机动物 失误是不可避免的 唐郎大战为例 唐如果发现问题0.5秒刹车 很好 他花了2秒刹车 你就能
判断唐是故意的吗?不能  如果兴趣去看看 机长萨利这部电影 电脑也是需要人来设定常数的
回到第一个问题 闯红灯 是违法  肯定不对 但是就应该让肉体消灭他的完全不需要付出代价吗?那按照这个逻辑 可以引申出
其它的匪夷所思的事  比如你违法停车 那我就可以破窗而入 开走或者纯睡觉 你自己都不重视自己的车 违法停车 那别人
完全可以认为你遗弃车辆啊
别人违法不代表你们就可以肆意妄为

本帖最后由 noricher 于 2018-6-15 13:3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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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icher 发表于 2018-06-15 05:01
我的意思让无可让避无可避绝大多数是模拟不出来的
...


首先,不闯红灯,就肯定不会出现避无可避让不可能的局面。

其次,闯红灯出去,给对方有效反应的窗口时间有多长,当时的限速,应该有的刹车距离,等等,是可以计算出来的,以现在满大街的人脸识别技术来做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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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walker1993 发表于 2018-6-15 12:59
你的意思是这个案件现在还没了结?
我的意思让无可让避无可避绝大多数是模拟不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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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icher 发表于 2018-06-15 04:57
那影响重大的唐郎大战模拟出来了吗?

唐是不是让无可让避无可避呢?...


你的意思是这个案件现在还没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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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umstroll 发表于 2018-6-15 12:57
我和你的意见一致。
我第一时间指出,楼主对交警的话是曲解和脑补。
他们的逻辑就是上面我说的。

我前面有误读,已改,致歉

(在你12:57的帖子之前我已于12:55改了,不过你当时应该也在码字中,没看见)



本帖最后由 filter 于 2018-6-15 13:0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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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ter 发表于 2018-06-15 04:52
我们都不吵了,撤了,怎么样?

你这个逻辑,现实中的警察和法院都不认的。他们认为(其实是法律认为),行人不遵守规则的时候,...

我和你的意见一致。
我第一时间指出,楼主对交警的话是曲解和脑补。
他们的逻辑就是上面我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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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walker1991 发表于 2018-6-15 12:49
这东西说简单也简单,比如路口限速下紧急避让刹车的反应时间应该是多少,刹车距离应该是多远,等等,都是可以计算模拟出来的

那影响重大的唐郎大战模拟出来了吗?

唐是不是让无可让避无可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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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yan 发表于 2018-06-15 04:44
还在扯“故意”,我真捉急了

我怀疑你认为故意闯红灯,就等同于等76条里说的“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


红绿灯是保证交通安全的铁律,因为闯红灯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当然是闯红灯一方故意制造的。不这么理解,难道还是绿灯一方故意制造的?

绿灯一方即使存在故意,红灯一方不闯红灯,也一定不会有事故。话难听,但就是这个道理。
本帖由 ZTE 客户端编辑于:2018-06-15 12: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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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yan 发表于 2018-6-15 12:46
我这一杠,误了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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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umstroll 发表于 2018-6-15 12:47
逻辑是这样的,
因为行人不遵守规则,所以车也能不遵守规则,否则不公平。

你引用的这个逻辑,现实中的警察和法院都不认的。他们认为(其实是法律认为),行人不遵守规则的时候,机动车仍然需要遵守规则;反之亦然。如果发生了事故,他们会分别检查双方对规则的遵守和执行情况,相应进行责任划分。

大家都撤了吧 ~~~ 本帖最后由 filter 于 2018-6-15 12:5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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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icher 发表于 2018-06-15 04:41
那让无可让避无可避的的标准是什么呢?

出了事 谁都会说自己让无可让避无可避 没哪个蠢货会说是自己疏忽大意或者就是故意杀人的人渣...


这东西说简单也简单,比如路口限速下紧急避让刹车的反应时间应该是多少,刹车距离应该是多远,等等,都是可以计算模拟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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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yan 发表于 2018-6-15 12:40
......
那就按法律办,可架不住吵法律不公

呵呵,这类经典话题的潜台词。

对于有些人来说,行人错了。交警错了,法院错了,人大也错了。只有我是正确的、公正的、合理的

论坛里不会有统一的意见,只有现实中有统一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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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ter 发表于 2018-06-15 04:33
引用本主题一个早先的回复

他们之所以要吵,就是因为法律明明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引自《道路交...

逻辑是这样的,
因为行人不遵守规则,所以车也能不遵守规则,否则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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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ter 发表于 2018-6-15 12:33
引用本主题一个早先的回复

-------------

大家要讨论什么问题都不会有共识,就是论坛里的实际情况。

我建议:撤  虽然你看了很捉急

他们之所以要吵,就是因为法律明明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引自《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八条),可是就是有行人不遵守啊 ...... 你说他们捉急不捉急?要不要吵?

撤吧,撤吧,撤吧 ~~~

我这一杠,误了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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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病人在病房里一直不服不忿,“不管怎么样车撞了我为什么不赔,司机人没有事但是我受伤了”云云,目测出院之后还会继续骑电瓶车乱窜。

如果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违法者一力承担,包括对方的身体财产损失,我想他下一次试图闯红灯的前一定会再多想一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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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walker1991 发表于 2018-6-15 12:40
“故意”当然是指法律上的故意,看见红灯还闯,那当然而且必须是故意的。

交通法规是约束每个人的,不管是司机还是行人。

还在扯“故意”,我真捉急了

我怀疑你认为故意闯红灯,就等同于等76条里说的“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

算了,无论我这个怀疑是否属实,我也没法解释法。就不继续胡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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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闯红灯是行人的权利,司机必须保障行人闯红灯的权利。”
这句话,不是交通之声说的,是你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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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walker1993 发表于 2018-6-15 11:00
又来一个扯淡的。哪个司机说过,想过,做过 要故意撞人的?

请你去细读一下292贴。让行人是法律,不是后果。也就是说,让无可让避无可避的情况下,司机不应该担责任。

同理,撞了白撞是后果,不是法律。没有谁鼓吹引导煽动司机故意去撞击闯红灯的行人。
让无可让避无可避的的标准是什么呢?

出了事 谁都会说自己让无可让避无可避 没哪个蠢货会说是自己疏忽大意或者就是故意杀人的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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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发帖回帖不方便了,都来这里了吧,没法说话,都是杠精,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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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walker1991 发表于 2018-6-15 12:34
明明看到红灯还冲出去,当属故意。

受过义务教育,具备基本交通法规知识和物理常识常识,应该了解闯红灯的风险,然而还是冲红灯,当属漠视。

其实说一千道一万,法律没有办法精准判读违法者当时的想法,只能通过其行为来判定。不管走路还是开车,违法,就接受相应的预期后果,以及该有的法律制裁。

闯红灯,就是有很大机率付出健康乃至生命的代价。慈母多败儿,越是纵容越是偏袒越坏事。


法律没有办法精准判读违法者当时的想法
同样,旁观者“没有办法精准判读违法者当时的想法”是不是属于“漠视”。
所以我们在“漠视”与否上的分歧,无所谓对错

不管走路还是开车,违法,就接受相应的预期后果,以及该有的法律制裁。
同意。
那就按法律办,可架不住吵法律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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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yan 发表于 2018-06-15 04:24


“故意”当然是指法律上的故意,看见红灯还闯,那当然而且必须是故意的。

交通法规是约束每个人的,不管是司机还是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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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yan 发表于 2018-06-15 04:20
你看,分歧是多么的容易产生。

我哪句话暗含了我有“现代人闯红灯的,绝大多数都不是主观故意”的?
然后让你以为我跟你在这点上有分歧...


明明看到红灯还冲出去,当属故意。

受过义务教育,具备基本交通法规知识和物理常识常识,应该了解闯红灯的风险,然而还是冲红灯,当属漠视。

其实说一千道一万,法律没有办法精准判读违法者当时的想法,只能通过其行为来判定。不管走路还是开车,违法,就接受相应的预期后果,以及该有的法律制裁。

闯红灯,就是有很大机率付出健康乃至生命的代价。慈母多败儿,越是纵容越是偏袒越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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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yan 发表于 2018-6-13 11:18
只念法律条文,不解释,就不会惹一身骚。

有些法律条文的理解,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看法,在有些条文上就会出现分歧。
所以解释法律的事情,交给有关部门去做,言多必失,明哲保身为上策


-------------

大家要讨论什么问题都不会有共识,就是论坛里的实际情况。

我建议:撤 虽然你看了很捉急

lyyan 发表于 2018-6-15 11:54
我是看得捉急。
其实一是一,二是二的,摆开了,如果都按权威的法律解释来选,大家应该没啥分歧。
可为什么还吵呢

他们之所以要吵,就是因为法律明明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引自《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八条),可是就是有行人不遵守啊 ...... 你说他们捉急不捉急?要不要吵?

撤吧,撤吧,撤吧 ~~~
本帖最后由 filter 于 2018-6-15 12:3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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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197249 发表于 2018-6-15 08:25
据我观察,基本超过99:9%机动车不闯红灯,行人和非机能有一半不闯红灯就不错,你说那个更应该整治?非机在警察眼皮底下闯灯逆行,根本懒得管,机动车哪辆没被处罚过?飞机行人有多少被处罚过?
据我观察99.999%机动车有乱停车 未遵守人口密集地域车速.......违法行为

行人 非机闯红灯被交警或其他执法人员惩罚 我没意见 但是机动车撞闯红灯的撞了白撞 完全是强盗逻辑

本帖最后由 noricher 于 2018-6-15 12:3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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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walker1993 发表于 2018-6-15 12:10
简略回答,没有人要求法律支持闯红灯就应该撞了白撞,撞了白撞是后果,不是法律。

292贴表达得非常清晰,基本上可以代表我的观点。

一个分歧,我认为受过基本义务教育的现代人闯红灯的,绝大多数都是主观故意,本质就是漠视自己的生命。极少部分因为交通灯转换刹车不及等客观因素的除外。即使是这种情况,交通路灯也是有切换间隔有缓冲时间的。

我看到的闯红灯的,基本上都是在路口减速观望,然后决定通过的,要说这种闯红灯不是故意,我觉得非常缺乏说服力。

我明白哪里让你误解我的话了。
我上一贴里的这句话:
而是应该彻查清楚,行人是否“故意”、汽车是否“采取了必要的措施”。


这里的故意,是指76条里的故意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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