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车红是非多,卖奔驰也被坑-北京姐姐买房车被坑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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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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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一两句: 北京姐姐在北京车展上买湖光房车,买了以后北京不能上牌-没在名录上,期间掺杂着销售索贿、性骚扰求抱抱,故意欺诈说能找黄牛上牌。。。。。然后各种渠道也不能解决退车赔偿的事, 全部内容皆为转帖。。

1- 房车市场水太深,湖光汽车巧设陷阱  http://bbs_fblife_com/thread_14640551_1_1.html
2-湖光汽车事件内容摘要  http://bbs_fblife_com/thread_14640964_1_1.html
3-让隐藏在事件背后的“江爱贤”浮出水面吧 http://bbs_fblife_com/thread_14651212_1_1.html

先回答网友几个问题吧,虽然如果你认真看了前几篇文章就不会问出这些问题了,但我还是给大家做个摘要吧。

1.既然合同是跟经销商签的为什么找湖光厂家的麻烦?
合同是2018年9月16日我在位于北京房山区的房车世界·北京房车博览中心由21世纪房车网主办的“第17届中国(北京)国际房车露营展览会”的湖光汽车展位上签订的。展位上所有销售都挂着同样的工作证,请问诸君,如果对方不主动说明他是经销商还是厂家销售我如何能辨别?事后,湖光汽车反复强调“我的车是从经销商手里买来的”,那我想事件的性质就变了,算得上是恶意欺诈销售行为了。

2.到底是质量问题还是上不了牌子能不能明确问题点?
我想打个比方,请问诸君,如果你娶了个老婆,不能生孩子,那么你是什么态度?当然上不了牌子是主要矛盾,而质量问题和延期交车是之前隐忍下来的次要矛盾。就像我之前说过的,能忍的都忍了,这个忍不了。就像你想休妻也不能光说她生不出孩子,捎带着总得说她不太贤惠吧,也算是人之常情。

3.就不能好好商量解决问题非要用这么极端的※※方式吗?
我就不再述说之前和经销商厂家的协商过程了,都是扯皮的话没意思。我只述说几个时间点。我是1月3日从杭州桐庐提的车,开了1359公里,1月4日到的北京,1月29日在※※※※※发了第一篇文章跟厂家开撕。这中间25天的时间,我何曾睡过一个安稳觉?每天一睁眼,不是催经销商,就是催黄牛,打马总电话从来没有接过,打他下面的销售电话让我找经销商。就这么被他们踢皮球,踢过来踢过去。最后,是黄牛小伙子良心发现了,跟我说了实话,姐你别等着了,没戏,明儿我就回家过年了。

4.我也想问问大家,人性的底线到底在哪?
口头约定我们就不提了,合同上确实没写明,那聊天记录里那么多次承诺“上不了牌子就退车”是放屁呀?两个大男人,真就一点脸都不要了吗?有很多好心的车友试图去调解,连杭州市长热线的电台节目都帮忙电话连线调解了,难道你们还没发现为什么调解不了吗?马洲洲一直在混淆视听,顾左右而言它,一会说我敲诈他,一会说我威胁经销商要告他性骚扰,还要点逼脸不?真想让我把其他聊天记录也晒出来呀?
马洲洲对调解人的答复无非是:“我们一定会妥善解决这件事哒,不要用这么极端的手段,你把车开到杭州,我们三方坐下来商量一下。”这么简单的事有什么不能电话沟通的?必须要我开1359公里到杭州跟你协商?还说给我报销路费住宿费,你能先把来前的火车票给我报了吗?他的目的很明显,他就想拖着拖着这事就凉啦,他根本就不想处理!时间久了自然大家都忘啦,来几个水军过来混淆视听浑水摸鱼一下,虽然逻辑不通强词夺理,但也还是有些不明就里的被绕进去了。
我就问一句,所有调解的人,你们可曾问出马洲洲一句准话?他可曾说过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他给谁拍桌子上过一句话说这事这么办你看行不行?在帖子下面那么多废话可曾说过一句他打算怎么解决?还臭不要脸的发照片蹭热度打广告!你的品牌还值几个钱你心里有点逼数没?所以,是你们是太高估他马洲洲做人的底线了。

在这我也想对马总的水军说一句话:骗子没有骗你却不能说骗子就是好人。
还有那些在群里对我进行人身攻击的车友:我们认识吗?积点阴德吧。
我看到回帖中有个叫“西安飞腾”的网友说:“穷人才骂街。”
我承认,我确实是穷人,40万对我来说,骂街算什么,足够我跟他玩命的了。

今天下午,我路过我家旁边那个挂着大大的国徽的大楼,第一次认真的看了一眼牌子,上面写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这么久我竟从来没注意过。好讽刺啊,我住在这里这么多年,现在也只能望下那高峨巍耸的外墙,却投告无门。我就在想,这事,就没人能管得了了吗?

也请有些法律知识的朋友帮我解释下:
1.湖光汽车和江铃汽车是什么关系?(马总声称江铃汽车持有湖光汽车70%的股份)
2.为什么湖光汽车出产的车辆却是中汽的合格证?湖光汽车是否具备改装资质?
3.小编的这次购车经历我想不应视为合同违约,是否可以定性为欺诈销售违法行为?

@江铃汽车
@中汽商用汽车
@21世纪房车网·第17届中国(北京)国际房车露营展览会
@315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4TqpLX5vaoa3erm9A5yOrw

客观网友总结: 大家溫故知新,郝超超的帖:
特别说明:
1、以下描述均是基于受害人提供的※※证据链,尊重客观事实和法理,所作出的观点评述;
2、以下观点,仅仅代表个人旁观者视点。
3、下面仅仅是文字表述,图文证据我就不贴了,我不想撕逼,仅仅说说随感随想。
4、本文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作者!与任何人无关,如有事件雷同,纯属巧合!
5、如有未尽之处,望大家多多海涵!
6、要骂街的,请绕道!我看不起这样的!

第一部分    我看到的事态发展进程和随想

关注这个事件很久了,根据我看到的事态进展,谨慎客观地表达几点随感随想:
1、        事态发展第一阶段,
从受害人曝光的证据链来看:
①        受害人在2018年9月的北京某房车展上,在涉事厂/商的展位上,通过现场工作人员,当场签订了“车辆购买合同”,明确了合同履约要求“车辆必须可以上北京牌”;

②        合同签订后,在车辆未交付时,厂/商发生履约异常“无法确定是否可以上北京车牌”时;
受害人便及时提出了“如无法上北京车牌,希望友好协商退车” 时,厂/商却表示“他们搞的定”。。。;

③        在事实的履约交付过程中,厂/商没有在合同的约定时间完成履约交付,貌似托延到了2019年1月才交付车辆(受害人亲赴杭州厂/商,自提车辆,自驾回北京);

④        虽然,车辆交付过程中,受害人多次与厂/商确认“是否可以上北京车牌”,厂/商表示:“可以”;
但是,最终受害人发现,厂/商未完成北京市的“环保目录备案审核”,车辆无法落户北京上牌。
至此,受害提出:“无法上北京车牌,希望友好协商退车”;
至此,事情开始进入“拖延/扯皮” 状态;
为此,受害人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并且没有得到及时的、公正的、尊重的、负责任的沟通解决,
没有收到任何书面的解决方案!

⑤        换位思考,想想受害人:
对于受害人而言,这是非常大的损失:
为了买这辆车,受害人卖了自己的奔驰(腾指标给房车);
为了这辆车,受害人辞职了,准备旅行……
结果发现 “自己貌似被忽悠了,买了一辆上不了北京牌的车”( 注:外地车每年最多可在京行驶84天,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

⑥        仔细想想:
一北京姑娘,怎么办?  
难道,家在二环,车上一外地牌,把车扔到燕郊去?
换了您,您愿意吗?

谁放心把自己的车扔到一个几十公里外的地方?
花费410000元人民币购买的车辆,对谁都不是小钱(此句表述,土豪请忽略)!  

⑦ 转眼,春节即至,事情依然没解决!

再转眼,春节到了!
事情没解决!
受害人心里,就这么一直堵着!
换了谁,不闹心?
闹心也得过年不是!
持续郁闷吧!

人心都是肉长的,换了自己家遇到这档子事,会咋样?

2、        事态发展第二阶段,
转眼春节过了,事情还没有“友好协商解决”,受害人继续被折磨:
①        春节前的各种表态和承诺都没有了!"厂/商"拖拖拉拉,不置可否(各种口水文字游戏);
受害人想不通啊,一再交涉,一再受伤!

②        受害人受不了了,要※※,论坛里发帖子,进行“曝光※※”;

③        结果,恶心的事情来了:
竟然有“业务员”,蹭热度,在受害者的※※帖子上跟帖“打广告,标贴涉事厂家的产品广告”,这是怎样的脑回路啊?
你是担心没有彻底激怒受害人(消费者)吗?
有这样做人做事的吗?
是不是你老板亏待你了?
工资发少了?

④        至此,网友们纷纷质疑,谴责!

⑤        结果好了,一群托出现了,纷纷组团谩骂“质疑他们的网友”!
有必要吗?
是担心事情闹得不够大吗?
是解决问题的态度吗?

⑥        至此,我所在的车友群里,开始看到了铺天盖地的各种事实举证(证据链完成清晰)和漫骂截屏。

3、        事态发展第三阶段,
受害人被逼急了:
受害人去展会※※
结果连展会保安都阻挠受害人合法进场,合法※※………
保安明确说明“得到了XXX的指示……”
这是干什么?
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啊!
这不是激化矛盾吗?
明明是一手好牌,非要打成这样!
退一步假设:如果厂/商能够主动礼貌的约见受害人,并当面进行尊重平等的约谈沟通,是不是会更好些?
有必要像防贼一样吗?
去防备那个曾经信任你的客户(受害人),支付了410000万元人民币的人?
毕竟说到底这只是一辆车的调剂沟通议题!无非就是一个勾兑!

格局?
格局在哪里?

4、        事态发展第四阶段,
受害人几经周折,终于进展会现场了:
①        结果“厂/商”甩出了一个强势的“排他性的方案”:要不退车+2万元人民币补偿;要不受害人司法途径解决(打官司去)。

有这么做事做人的吗?
一上来就把话说死了,要不接受条件,要不打官司?太强势了吧?

咱做人,都和气生财多好!
不带这么霸道的!
人家受害人41万买房车,惹了一肚子委屈,前前后后被你们折腾了几个月,春节都没过好!更别说,来来※※的差旅费/杂费和精神损失……

人家一姑娘,人生最美好的青春,用来让你们添堵啊?

②        真以为受害人没见过钱?
20000块钱,就这么打发人家的金钱损失、时间损失、精神损失?
41万元,就是余额宝几个月,也该有点利润吧?
为了腾指标,卖奔驰的损失找谁要啊?
不会算账啊?

这是不是有点侮辱人了?

③        咱能换位思考一下吗:
折磨了几个月,还没解决!
这下心里是不是更堵?
几个月了,好好的、尊重的和受害人面谈过吗?

做事总该有个态度吧?
换了谁,受得了?
都这么做服务、做售后服务,以后谁敢买你家东西?

④        车是大件,车是耐久性消费品,尤其是房车,如此“暴走的脾气”,谁敢买你家车?

⑤        谁买车是为了打官司?
一句"你可以走司法途径解决"!
你知道老百姓有多憎恨这句话!

这是打官腔啊!
你知道这句话让消费者绝望吗?
谁愿意把原本属于旅行的宝贵的时间、精力、美好的心情、血汗钱用来浪费“和你打官司”?

老百姓花钱是为了“愉快的消费体验”,不是为了去打官司!
你卖的是产品和消费体验,
你卖的不是“司法※※体验”!!!
明白?

5、        事态发展第五阶段,
谣言、脏水满天飞(看样子,是不想好了!):
①        什么时代了?明明自己违约了,还到处泼脏水:
“什么受害人赔偿要求高”?
“什么一个巴掌拍不响”?

证据呢?
举证啊!
曝光啊!

②        都是什么人啊?
满嘴污言秽语,什么素质啊?
好好地论坛,被你们漫骂成什么样子?乌烟瘴气!

暴露了吧?物以类聚!
高贵的品格、品质,是你们不具备的!

以后谁敢搭理你?谁敢买你家车或别的产品?
谁敢和你合作?
就一简单的履约纠纷处理成这样,能力真是可以的!
谁敢投资?谁敢深度合作?
稍有不顺,就骂街?撕逼?
有必要吗?

暴露了格局瓶颈!

③        怼天怼地怼网友,把一个再清晰不过的※※事件,
还要扯上整个房车行业过来跟你站队!

搞什么地域区别-“浙江XX群”,有必要吗?
整个房车行业靠你养啊?
人家一家老小都指望你啊?
有必要吗?
有必要耍心思,套着别人站队吗?
大家无非也就是看看笑话,公道自在人心!

况且人家受害人多次表态“不为难行业。。。”
谁会为了你,放着生意不做,没事惹一堆!
毕竟,企业是裸奔的!财税问题、资质问题等等,“原罪”是可能存在的!
大家,无非是碍于情面笑笑。。。

④        什么叫做“有本事,你打官司去……”

这是什么逻辑啊?
受害者(消费者)这是在花钱购买“司法※※体验”???
故意给自己添堵哪?

※※还必须跟着你的思路走?

你管的着吗?
你是不是太霸道了?
或者说,这是在故意暴露您的智商?吓死消费者(受害者)?

媒体求助(曝光),是合法※※的合法选项之一!

受害者有权选择任何合法路径,进行※※

凭什么听你的?
你谁啊?
书读少了吧?
献丑了吧?

没事别哔哔叨叨!多读书,多做对社会有意义的事!
别出来惹事!

⑤        这都是怎样的逻辑啊?
就那么点事情,搞一堆托,自己变着戏法出来当裁判?
以第三人称出来评判,贴标签?
“什么受害人为了私利…….”

告诉你:
※※的核心要素就是保护个人或团体利益;
维护全体人民权益或利益的情态/事态,那不是“※※”,那是“革命”!
现在国泰民安,不需要“革命”!

出了问题,不考虑正面利好性解决!
却一味地把事态搞大,这是为了激化矛盾?
嫌弃事情还不够大?
脑子里都想啥呢?

第二部分:   基于我看到的事态进程,肤浅的说几句“旁观者视点”:

1、本就是再清晰不过的履约纠纷导致的消费※※,常理来看,最初时候,无外乎就是友好协商:
A  要不,退款退车,友好性协商补偿 ,毕竟“生意不成仁义在”;企业的名声也就出来了;
B  要不,多退少补,提供备选车辆方案,“生意继续,可能也就是挣多挣少的事情”;

不过,看上去,眼下是不大可能了!

2、最不应该发生的就是“厂/商这一立场”用激进的污言秽语,
怼天怼地,怼完买家(受害人),怼网友,
愣是怼成个人恩怨(随意给人贴标签、扣帽子)!
愣是把个小事,搞成新闻/网络热点!

有必要那么横吗?
你是开门做生意的?
还是开门结怨的?

最讨厌这种污言秽语、乱扣帽子的卑劣品性!
自以为是玩舆论的高手?

3、经销商顶包的“帽子戏法”
   太卑劣了!
   自以为聪明的玩法,全国网友都看着呢!
   商业信用就这样?

第三部分:  劝谏

1、        忠言逆耳,利于行!做生意务必讲良心!
毕竟受害者曾经非常信任你!
契约精神很重要!

2、        谁做事又能永远不出错呢?
欠受害人的,
勇敢面对,
勇于承担,
积极协商,
公开道歉认错,
或许这个事还有转机。
纠正错误,不丢人!
积极履约更正,光荣!

3、        用良心算算,人家被折腾了几个月,春节肯定没过好!
这事闹心啊!
而且人家为了这次旅行,还辞了职;
结果被你们折腾成这样,
这笔损失真的很大,“20000元够补偿吗?
这不是侮辱人吗?”

毕竟做人做事都需要有个靠谱点的态度吧!
而且越快越好!
那个强势的“排他性的表态”真的疯狂,受害人没得选择,要不接受,要不打官司!
说话做事,真心需要彼此尊重!
话说死了,逼得受害人没了退路,人家还能咋样?

谁愿意把原本属于旅行的宝贵的时间、精力、美好的心情、血汗钱、青春用来浪费“和你打官司”?

这不是逼着人家穷尽一切力量去※※

4、        不要怼网友了!
那些满嘴污言秽语的,什么素质啊?
这是为了暴露物以类聚?

大家无非看看笑话。
谁在意你呢?

是非好歹自己分分清楚,老大不小了!
真正想害你的,只会一味地鼓动你做愣头青!

“捧杀”懂吗?

看着你把小事情搞成大事情(新闻热点)!
好坏分得清吗?
真正的好兄弟,会 “规劝你去惹事”吗?
真正的好兄弟,会去不断的肯定你的鲁莽行为?
真正的好兄弟,会去不断的鼓励你的鲁莽行为?
然后一群人,从此以后多了一个“茶余饭后的谈资”?
想什么呢?

由此,暴露出来的:
市场口碑、
商业信用、
企业管理能力、
市场运管能力、
售后服务管理能力、
资产运维能力等等,
哪一项不是在“裸奔”?
以后,谁敢商业合作?
即便合作,谁又敢真正信任一群骂街的人?

打赢了骂街的嘴仗,又如何?
输掉了市场,输掉了商业信用!

互联网时代,最值钱的是“信用”!

醒醒吧!

第四部分、仅仅局限于履约合同要约,厂/商都做了什么?
1、        没有严格遵照合同要约履约达成约定节点;
2、        没有遵照合同要签约履约达成合同约定的必要的技术细节,没有履约达成必要法规刚性要求。
3、        存在较为明显的、违背合法合规性的商业行为。
4、        其它不做赘述。

疑问:
就这样,您还要逼着人家打官司?
是生意不好,闲得慌?
还是,自己转不过弯来,闹腾的?
精力旺盛?
又或是,别人鼓动你?

第五部分、关于专业性司法知识的讨论
(以下见解,可能存在偏误;欢迎专业人士,就法理知识进行文明指正,友好交流。)

1、        房车改装属于特种设备改装,国家对其颁布了对应的法律法规要求;

2、        涉及跨区经营的企业,在司法官司中,往往比较被动;

3、        中国是为数不多的认可“实际持有人性质”法理的国家,中国对于工商备案的溯源性要求非常高,对于财税往来的过程管理要求更加高,尤其是税改之后;

4、        就该事件而言,买受人在北京,厂商展位现场,现场签约购买,现场厂/商工作人员共同经办;出了事,经销商顶包的“帽子戏法”,貌似行不通!
因为合同履约争议的焦点是:厂家未完成北京市的“环保目录备案审核”,故车辆无法落户北京上牌。

跨区域的企业经营行为,厂家在北京销售产品,卖给北京当地用户;原则上,产品就必须符合北京当地的法律法规要求(“上下位法”具有强制性)。

5、        退一赔三的官司,受害人很可能胜诉;如果企业不具备偿债能力,那些曾经的承诺人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本帖最后由 传是还奇 于 2019-4-15 09:4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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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_gun 发表于 2019-4-15 12:27
太长了。

跟谁签的合同找谁。上不上的了可以先问问车管所吧。


签合同的公司是白手套,在湖光展位居然签约的是上海代理商,用湖光老板pos机刷的卡,但是老板今年房车展说不记得去年参展是不是来了,今年房车展负责人很理直气壮的问记者,“为什么在湖光展位不和湖光签约?”
都是提前设计好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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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长了。

跟谁签的合同找谁。上不上的了可以先问问车管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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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DETIE 发表于 2019-4-15 10:10
“我承认,我确实是穷人,40万对我来说,骂街算什么,足够我跟他玩命的了。”

闻者足戒

+1

无忌上有一些自诩懂法律的,其实最缺的是两个字:人味

说的温和一点,缺的是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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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我确实是穷人,40万对我来说,骂街算什么,足够我跟他玩命的了。”

闻者足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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