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如果有急事,还是先逃逸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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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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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的事,被一灰色小轿车硬挤刮到,正准备理论时,对方踩油门逃了。下车查看,轻伤,对方车牌没看清,不过还好有行车记录仪。只得报警处理。

第二天午后来到区交警事故科,排队二小时左右,找人倒很方便,不过等人又花了一小时。对方到达后,查看伤情,直接私了。

事后感慨,真是谁举证谁排队,责任人来去匆匆,好似领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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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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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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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泡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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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应该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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