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以一种无奈的心情和无忌的“反让行主义者”探讨一下低速占道和让行的问题
正序浏览
主题图片汇总
主题内检索
浏览:1959 回帖:129
游客没有回帖权限
陈年泡菜
泡网分: 77.668
主题: 140
帖子: 19323
注册: 2001年6月
内容贡献勋章
tianman 发表于 2014-5-12 10:10
赞成。。。
其实,问题不在于位置前后。。。

主张“无论如何都不让”的,到了需要被人让的时候,他多半也会因人家未让而别人,或者采用多种方式“教训”别人 。。。
同样,主张“应当无条件避让”的,到了应该让人的时候,他也未必会让人。。。
看看隔壁的几个帖子就很清楚了。那可是明明白白写在那里的。。。

网络上讨论总是容易走极端。一言不合就认为是对立面了。。。这确实是心态问题。
我在91贴完全是持中之论,而且特地声明不参与争论。即使如此,依然被贴上对立的标签。。。真是无话可说。。。

握手

所谓:让不让,看情况;互相让,心情畅;靠环境,靠觉悟;不指责,不批评。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资深泡菜
泡网分: 3.687
主题: 65
帖子: 3604
注册: 2005年7月
给那些看不懂分道限速的文盲和不懂交通法的法盲普及一下吧。不要再拿“超车道”来证明自己是键盘车神了,真不知道这些车神拿着10年前就被废止的法规哪里来的这么拽的底气,难道10年前考完驾照后就没上过路?

我再次申明一下我的观点:按章行驶。如果规定有超车道,绝对不占道;如果我车速接近车道最低限速,绝对不占道,回到右侧行驶;如果我的车速是顶着车道最高限速,绝对不让道,你可以从左侧更快的车道超过去,如果我已经是在最左侧了,那你超车就得超速,违法行为自己想办法解决,总不至于你抢银行还得让我帮你去提包吧?别拿码表误差跟我说事,我的码表我比你清楚,GPS也不是只有你才玩过(话说回来连改了10年的交通法都不懂的古董会玩GPS么?)。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BK8Yu_QrvPVhcRFUmUYyF6IhHC38hVBnFjOhAtMsPwo5DKef1LlNbIT9ahSf77zKfOE7WFPeIxiWJZMrgyNrp_

位于高速公路最里面(左面)车道。只有道路达到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时,才设超车道。超车道是高速公路上为超车车辆和车速达到要求的车辆提供行驶的道路,但有些驾驶员开车时长时间占用超车道,使得原本需要用超车道超车的车只能从车速相对较低的行车道超车。这样一来,想超车的车子与其速差加大,被迫从行车道超车时,加大了与原本在行车道上行驶的车辆之间的速差,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根据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超车道”一说早已被取消

原《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

第十条规定:“高速公路以沿机动车行驶方向左侧算起,第一条车道为超车道,第二、第三条车道和其他车道为行车道。”同时规定,最左侧一条车道只有在超车时才能使用,故称之“超车道”。第十四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时,应当在行车道行驶。” 超车后要及时驶回行车道,长期占用超车道是违章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实施后,上述规定废止,取消超车道、行车道后,法规并没有按照以前的模式就各条车道作出明确定义,只是对各条车道的行驶速度作了规定。

《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节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本帖最后由 finalyf 于 2014-5-12 10:13 编辑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泡菜
泡网分: 27.856
主题: 1
帖子: 7499
注册: 2008年12月
filters 发表于 2014-5-11 23:04
+1

在我那个《无忌车坛观察2》里,我已经说了,有些同学可以同时具有前车和后车的(不良)心态。
当前车时,就觉得后车不讲理,就问“我为什么要让你”;当后车时,就觉得前车不讲理,就问“你为什么该让我就不能让我”。
心态好,就不会纠结前车后车;心态不好,看谁都像是敌人。
其实,和位置前后真没关系。

赞成。。。
其实,问题不在于位置前后。。。

主张“无论如何都不让”的,到了需要被人让的时候,他多半也会因人家未让而别人,或者采用多种方式“教训”别人 。。。
同样,主张“应当无条件避让”的,到了应该让人的时候,他也未必会让人。。。
看看隔壁的几个帖子就很清楚了。那可是明明白白写在那里的。。。

网络上讨论总是容易走极端。一言不合就认为是对立面了。。。这确实是心态问题。
我在91贴完全是持中之论,而且特地声明不参与争论。即使如此,依然被贴上对立的标签。。。真是无话可说。。。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泡菜
泡网分: 27.856
主题: 1
帖子: 7499
注册: 2008年12月
不怕风不怕雨 发表于 2014-5-11 22:52
这里说的无条件避让,指的是心态。
让不让行应该以是否有利于道路安全畅通为标准,而不是以别人是否合法为标准”,这句话已经回答你说的问题了。
其实我发这个贴,主要是发现在“让行”问题上很多人与后车的心态是对立的。大家抱着这样的心态开车,一切合法都是表面的,在内心深处都是魔。

如果你说的是关于应该还是不应该让的问题,确实指的是心态。。。
但是,明确说“另一方应当无条件避让(不论在前或在后),这是每个驾驶员的义务”。这个就明显不是指心态问题了。。。

你用“不是以别人是否合法为标准”来回答我,是搞错对象了。
无论是在本贴,还是在相关的帖子里,我都没有涉及到“无论如何都不让”或者“别人是否合法”的问题。。。
在所有的回帖里,我既不赞成“无论如何都不让”,也不赞成“应当无条件避让”。你可以翻阅我所有的帖子。。。

并不是说,只要是不同意“应当无条件避让”的,就一定是赞成“无论如何都不让”的。
同样,并不是说,只要是和你的意见不是完全一致的,就一定是心态是对立的。
事无绝对。。。不要把世界绝对化了。。。

你应该注意到,在91贴里,根本没有“遇到矛盾就先判断别人是不是违法”的问题。
如果你确实认为“让不让行应该以是否有利于道路安全畅通为标准”,那么,你当然会同意“避让是有条件的。不能使避让行为可能造成更大的危险、不能使避让行为危害自身或其他人的安全。”是不是这样?
这话并不是我说的,这是国际上通行的救援准则。
难道到了中国就不行了,就必须“无条件避让”了,自己和其他人的安全就不是安全了?
“无论如何都不让”,和“无条件避让”都不能“有利于道路安全畅通”。难道不是吗?

在网络上讨论,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看法。谁也不能自以为是真理的化身。
只要和自己的意见不合,就是对立面,就是“魔”,这样贴标签式的讨论方式不可取。

不知道你是否看过了91贴的内容?
本帖最后由 tianman 于 2014-5-12 10:15 编辑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资深泡菜
泡网分: 3.687
主题: 65
帖子: 3604
注册: 2005年7月
hocgg 发表于 2014-5-12 02:17
谁规定的顶速非要跑左道?你上过路没?如果没有超车需求而匀速巡航,就不该长时间占左道,而不是顶速不顶速的问题,啥叫行车道啥叫超车道?为啥交规规定超车时应在前方车辆的左侧?难道你上高速巡航只有左道可用,如果坚持只有左道可用,那么左道横穿行人出现了,他违法你守法,你还坚持不让撞死他?。
如果按违规,右侧超车才违规,你占着 左道,后车咋超车?你说是120顶速,如果码表是个快乐表,实际才95咋办,自己浑然不知还人五人六的说别人超速而不让道,这样拿公共资源当自己家后院还不懂谦让利他意识的司机,还觉得挺能耐啊?

难怪无忌键盘车神多

你别“如果”码表是个快乐表,“如果”的事情多了。别人码表是不是快乐表轮不到你来叨逼叨,码表快乐不快乐不是你说了算,别人知不知道码表快乐不快乐也轮不到你来指手画脚,码表的事全世界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知道,也不是全世界就你一辆车的码表是准的
我就问你,如果别人要顶着120的速度跑,你让别人跑哪条道?
你也别拿交规上左侧超车来扯皮,交规还规定不准超速呢,如果别人按照120来跑,你要超车你是不是得超速?你限速都不遵守扯个JB的左侧超车交规?典型的当婊子立牌坊啊,还扯公共资源,公共资源的分配必须是合法的,你超速行车还让整条道上所有的守法公民为你让道你还能腆着脸说别人占用公共资源?

最后还想问你一句,你这键盘车神是不是几十年前考过交规后就没上过路?现在全国高速还有几条是按照行车道超车道划分的? 本帖最后由 finalyf 于 2014-5-12 09:21 编辑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资深泡菜
泡网分: 26.813
主题: 11
帖子: 826
注册: 2004年6月
finalyf 发表于 2014-5-11 09:04
请问你是生活在哪里的?人家跑120的最高限速,你不给他跑左边车道,你让他跑哪条车道?


谁规定的顶速非要跑左道?你上过路没?如果没有超车需求而匀速巡航,就不该长时间占左道,而不是顶速不顶速的问题,啥叫行车道啥叫超车道?为啥交规规定超车时应在前方车辆的左侧?难道你上高速巡航只有左道可用,如果坚持只有左道可用,那么左道横穿行人出现了,他违法你守法,你还坚持不让撞死他?。
如果按违规,右侧超车才违规,你占着 左道,后车咋超车?你说是120顶速,如果码表是个快乐表,实际才95咋办,自己浑然不知还人五人六的说别人超速而不让道,这样拿公共资源当自己家后院还不懂谦让利他意识的司机,还觉得挺能耐啊?

难怪无忌键盘车神多 本帖最后由 hocgg 于 2014-5-12 02:30 编辑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陈年泡菜
泡网分: 77.668
主题: 140
帖子: 19323
注册: 2001年6月
内容贡献勋章
不怕风不怕雨 发表于 2014-5-11 22:52
这里说的无条件避让,指的是心态
......
其实我发这个贴,主要是发现在“让行”问题上很多人与后车的心态是对立的。大家抱着这样的心态开车,一切合法都是表面的,在内心深处都是魔

+1

在我那个《无忌车坛观察2》里,我已经说了,有些同学可以同时具有前车和后车的(不良)心态。

当前车时,就觉得后车不讲理,就问“我为什么要让你”;当后车时,就觉得前车不讲理,就问“你为什么该让我就不能让我”。

心态好,就不会纠结前车后车;心态不好,看谁都像是敌人。

其实,和位置前后真没关系。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资深泡菜
泡网分: 28.44
主题: 211
帖子: 8470
注册: 2007年12月
tianman 发表于 2014-5-11 22:33
也说说自己的看法.
首先,赞同楼主部分观点。但是,也有保留意见。。。
1、2 条没问题,支持。。。

3条不完全同意。。。
在紧急情况下要采尽可能取避险措施,以避免或减轻事故损失,无论对方是否违规。。。这是对的,是应该做的。
最简单的例子,行人违章走到机动道,你必须避让,不能因为人家违规就不让。。。
但是,“无条件避让”是不对的。
因为,避让是有条件的。不能使避让行为可能造成更大的危险、不能使避让行为危害自身或其他人的安全。这一点全世界都是同样的。
高速上有车跟上来,如果邻道不具备避让条件,就不能避让。。。
(以上只是说明避让是有条件的。不参与相关争论。。。)

4 条也不完全同意。。。
合法与否还是很重要的。
在法定的超车道上长期挡住别人是违法行为。是无法以别人超速来为自己辩护的。。。
在法定的行车道上让人,就必须确保自己安全、守法。
万一,为了避让别人变道时和邻道车辆碰撞事故时,你将对此负责,不会因为你让人而减责,后车也不会因为被让而分担你的责任。

5条 的分歧还是在于“无条件” --- 事无绝对。。。。

这里说的无条件避让,指的是心态。
让不让行应该以是否有利于道路安全畅通为标准,而不是以别人是否合法为标准”,这句话已经回答你说的问题了。
其实我发这个贴,主要是发现在“让行”问题上很多人与后车的心态是对立的。大家抱着这样的心态开车,一切合法都是表面的,在内心深处都是魔。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禁言中
泡网分: 18.316
主题: 347
帖子: 7449
注册: 2002年3月
f205s 发表于 2014-5-11 20:28
乃这是不知道山路行车的险恶,俺回家的路是双向两车道的二级路,弯多,基本上就没啥能顺利超车的直路,还经常有沿路村民的手扶拖拉机以20公里左右的速度蠕动,不能忍的话,冲下山或者跟对向车亲密接触完全不是难事


应该直接在超车时地板油,为何要在超不过去的时候再地板油?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泡菜
泡网分: 27.856
主题: 1
帖子: 7499
注册: 2008年12月
不怕风不怕雨 发表于 2014-5-11 18:45
我这贴想说明的问题无非就是几点:

1.低速占道是违法行为。从回帖看现在基本没人有疑问了,至少没人敢说“人民有低速行驶的权利”了。很好。

2.不管什么原因,都不开斗气车。这是衡量你是否真正遵守交法的试金石。至于各位开车有没有斗气请自己判断,我不做鉴定。

3.当一方有过错导致危险或潜在危险,另一方应当无条件避让(不论在前或在后),这是每个驾驶员的义务。“我没违法凭啥让步?”这个心态本身就是违反交法的。

4.不要遇到矛盾就先判断别人是不是违法,让不让行应该以是否有利于道路安全畅通为标准,而不是以别人是否合法为标准,这是一个错误思维方式,而且经不起验证。

我举个最简单例子:单车道公路,你正常行驶,后车试图逆行借道超过你,但对向来车已经接近,如果你不减速避让就会造成他俩迎面相撞,这就是《原则》中的“应当发现危险而没有发现”和“应当采取正确措施而没有采取”,这样出了事故你毫无疑问也是违法者、肇事者,只要证据充分,处罚你没商量......换个位置如果你是对向那辆车,你正常行驶,突然迎面冒出个逆行重卡向你冲过来,你还敢说“凭啥要老子让它”么?你说凭啥?

5.我这贴分明说的是“驾驶员应学会为道路安全畅通无条件尽到让行义务 ...

也说说自己的看法.
首先,赞同楼主部分观点。但是,也有保留意见。。。
1、2 条没问题,支持。。。

3条不完全同意。。。
在紧急情况下要采尽可能取避险措施,以避免或减轻事故损失,无论对方是否违规。。。这是对的,是应该做的。
最简单的例子,行人违章走到机动道,你必须避让,不能因为人家违规就不让。。。
但是,“无条件避让”是不对的。
因为,避让是有条件的。不能使避让行为可能造成更大的危险、不能使避让行为危害自身或其他人的安全。这一点全世界都是同样的原则。
高速上有车跟上来,如果邻道不具备避让条件,就不能避让。。。
(以上只是说明避让是有条件的。不参与相关争论。。。)

4 条也不完全同意。。。
合法与否还是很重要的。
在法定的超车道上长期挡住别人是违法行为。是无法以别人超速来为自己辩护的。。。
在法定的行车道上让人,就必须确保自己安全、守法。
万一,为了避让别人变道时和邻道车辆碰撞事故时,你将对此负责,不会因为你让人而减责,后车也不会因为被让而分担你的责任。

5条 的分歧还是在于“无条件” --- 事无绝对。。。。

本帖最后由 tianman 于 2014-5-11 22:47 编辑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陈年泡菜
泡网分: 77.668
主题: 140
帖子: 19323
注册: 2001年6月
内容贡献勋章
李掌柜 发表于 2014-5-11 21:22
切...
真要没有超车的条件,我也不会说什么,丫是故意的对向没车在路中间开,对向有车了靠右然后赶紧的回路中间就是挡着道不让超。
在我们瞅好空挡要超,丫加速和我们并行。
再好的脾气也会被丫激怒的。

可以理解

前车就是故意的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泡菜
泡网分: 7.23
主题: 18
帖子: 15329
注册: 2010年10月
李掌柜 发表于 2014-5-9 09:32
在路上,有些人是以欺负别人为乐的。
去年吧,我们从尧山回来,已经下午5点了...前边一台牧马人在路中间以大概35KM的时速跑...跟了一段,打灯,按喇叭...他没有反应,后来几次尝试超车都未能成功,对向有车他就靠右,对向车过了他赶紧回中间,就这么持续将近一个小时。
终于,进入超车状态,牧马人加速和我们并行...猛的看到对向来了车,此时我们的车头已经超过他,我给闺女说地板油右打方向哪怕把牧马人别翻也得别...
和对向的车迎头相撞和把后车别翻我们挨撞之间,我只能选别后车。

对向车刹车给了我们空间,让闺女练过的地板油此时派上用场,一场危机化解...在过后,我一直在谴责自己不该不再淡定,跟着牧马人跑好了...对于牧马人,单从遵守法律上讲他没什么大的问题...山区道路没有中心线在路中间行驶,时速低于40KM...但丫的人品和车品就另讲了,这回他也吓一跳,希望他能好好想想。


这是什么心态,自私,冷血。
另外你的措施也很奇葩。
第一,山道超车本来就是很危险的事,没有十足把握不要超车。
第二,你车性能再好,地板油加速,也没有煞车对车速的影响大,遇到这种情况,减速,退回去是最快解决的办法。
第三,还交误导自己的孩子。
第四,你哪来的那么大把握能把别人别下山沟。

另外,逼得双向两条车道的车煞车,你觉得你的驾驶很文明吗?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泡菜
泡网分: 7.23
主题: 18
帖子: 15329
注册: 2010年10月
不怕风不怕雨 发表于 2014-5-11 18:45
我这贴想说明的问题无非就是几点:

1.低速占道是违法行为。从回帖看现在基本没人有疑问了,至少没人敢说“人民有低速行驶的权利”了。很好。

2.不管什么原因,都不开斗气车。这是衡量你是否真正遵守交法的试金石。至于各位开车有没有斗气请自己判断,我不做鉴定。

3.当一方有过错导致危险或潜在危险,另一方应当无条件避让(不论在前或在后),这是每个驾驶员的义务。“我没违法凭啥让步?”这个心态本身就是违反交法的。

4.不要遇到矛盾就先判断别人是不是违法,让不让行应该以是否有利于道路安全畅通为标准,而不是以别人是否合法为标准,这是一个错误思维方式,而且经不起验证。

我举个最简单例子:单车道公路,你正常行驶,后车试图逆行借道超过你,但对向来车已经接近,如果你不减速避让就会造成他俩迎面相撞,这就是《原则》中的“应当发现危险而没有发现”和“应当采取正确措施而没有采取”,这样出了事故你毫无疑问也是违法者、肇事者,只要证据充分,处罚你没商量......换个位置如果你是对向那辆车,你正常行驶,突然迎面冒出个逆行重卡向你冲过来,你还敢说“凭啥要老子让它”么?你说凭啥?

5.我这贴分明说的是“驾驶员应学会为道路安全畅通无条件尽到让行义务 ...

低速占道有啥可讨论的?这两天说的是,按照限速的上线开,算不算低速。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陈年泡菜
泡网分: 86.343
主题: 35
帖子: 13802
注册: 2002年7月
优质内容勋章 众测俱乐部标识
年内主力装备
Canon EOS R7
L1D-20c
Canon EOS R5
L2D-20c
f205s 发表于 2014-05-11 20:28
乃这是不知道山路行车的险恶,俺回家的路是双向两车道的二级路,弯多,基本上就没啥能顺利超车的直路,还经常有沿路村民的手扶拖拉机以20公里左...

切...
真要没有超车的条件,我也不会说什么,丫是故意的对向没车在路中间开,对向有车了靠右然后赶紧的回路中间就是挡着道不让超。
在我们瞅好空挡要超,丫加速和我们并行。
再好的脾气也会被丫激怒的。
本帖由安卓客户端发布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资深泡菜
泡网分: 18.063
主题: 68
帖子: 10426
注册: 2008年2月
cuyuan 发表于 2014-5-11 20:18
从论坛的争论就可以看出来,中国要学习美国的※※制度,绝对完蛋了,天天争吵,永远达不成共识
美国的※※是有基础的,可以自由持枪。枪杆子是解决争议的最后手段。把美国人的枪和餐刀都收起来,肯定乱套。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禁言中
泡网分: 1.727
主题: 13
帖子: 2547
注册: 2011年12月
李掌柜 发表于 2014-5-9 09:32
在路上,有些人是以欺负别人为乐的。
去年吧,我们从尧山回来,已经下午5点了...前边一台牧马人在路中间以大概35KM的时速跑...跟了一段,打灯,按喇叭...他没有反应,后来几次尝试超车都未能成功,对向有车他就靠右,对向车过了他赶紧回中间,就这么持续将近一个小时。
终于,进入超车状态,牧马人加速和我们并行...猛的看到对向来了车,此时我们的车头已经超过他,我给闺女说地板油右打方向哪怕把牧马人别翻也得别...
和对向的车迎头相撞和把后车别翻我们挨撞之间,我只能选别后车。
对向车刹车给了我们空间,让闺女练过的地板油此时派上用场,一场危机化解...在过后,我一直在谴责自己不该不再淡定,跟着牧马人跑好了...对于牧马人,单从遵守法律上讲他没什么大的问题...山区道路没有中心线在路中间行驶,时速低于40KM...但丫的人品和车品就另讲了,这回他也吓一跳,希望他能好好想想。

乃这是不知道山路行车的险恶,俺回家的路是双向两车道的二级路,弯多,基本上就没啥能顺利超车的直路,还经常有沿路村民的手扶拖拉机以20公里左右的速度蠕动,不能忍的话,冲下山或者跟对向车亲密接触完全不是难事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禁言中
泡网分: 1.727
主题: 13
帖子: 2547
注册: 2011年12月
手倦抛书 发表于 2014-5-9 16:47
你不清楚这个帖子的背景,建议你看一下lz在其他帖子的回复。

lz发这个帖子带了不少私货的

其中心思想虽经层层包装,但无非下面几条:

1.  前车无论车速多少,无论是否在法定限速内,都得让比它快的后车,否则就是车速表不准,或者不道德!
2.  前车变道到右侧车道如果超速违法被罚,那就是活该!
3.  超车就是有理!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泡菜
泡网分: 0.401
主题: 0
帖子: 408
注册: 2007年8月
从论坛的争论就可以看出来,中国要学习美国的※※制度,绝对完蛋了,天天争吵,永远达不成共识
本帖由 V2.5.0 iPhone 客户端发布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禁言中
泡网分: 1.727
主题: 13
帖子: 2547
注册: 2011年12月
不怕风不怕雨 发表于 2014-5-8 23:49
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让行”是交法的核心规则,不管什么情况下,“让”字当头是交法保障安全的灵魂,有人说后车超速了我可以不让......这种人我觉得有必要先弄清几个问题:

1.你必须意识到所谓“后车超速”是你自己的主观感觉,我完全不相信大家汽车里都安装了测速设备,并且每辆车的表显车速相差巨大。千万别想当然,既然想玩法律,首先自己得具备法律思维,那么你张嘴闭嘴后车超速,证据呢?

这就是扯淡了,乃是说所有的速度表和GPS测速计都不算“测速设备”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资深泡菜
泡网分: 51.258
主题: 25
帖子: 8116
注册: 2005年1月
不怕风不怕雨 发表于 2014-5-11 18:45
我这贴想说明的问题无非就是几点:

1.低速占道是违法行为。从回帖看现在基本没人有疑问了,至少没人敢说“人民有低速行驶的权利”了。很好。
...

本来不想在这个楼里发言,但看了LZ上面的回复后,实在忍不住了:

人民有低速行驶的权利这个贴子里说的低速是指在法定限速范围内的低速,比如“在一条限速60-80的公路上,慢行者在前面开60",哪里违法了?将合法行为说成是违法行为,不是偷换概念是什么? 本帖最后由 法无定法 于 2014-5-11 20:08 编辑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资深泡菜
泡网分: 28.44
主题: 211
帖子: 8470
注册: 2007年12月
我这贴想说明的问题无非就是几点:

1.低速占道是违法行为。从回帖看现在基本没人有疑问了,至少没人敢说“人民有低速行驶的权利”了。很好。

2.不管什么原因,都不开斗气车。这是衡量你是否真正遵守交法的试金石。至于各位开车有没有斗气请自己判断,我不做鉴定。

3.当一方有过错导致危险或潜在危险,另一方应当无条件避让(不论在前或在后),这是每个驾驶员的义务。“我没违法凭啥让步?”这个心态本身就是违反交法的。

4.不要遇到矛盾就先判断别人是不是违法,让不让行应该以是否有利于道路安全畅通为标准,而不是以别人是否合法为标准,这是一个错误思维方式,而且经不起验证。

我举个最简单例子:单车道公路,你正常行驶,后车试图逆行借道超过你,但对向来车已经接近,如果你不减速避让就会造成他俩迎面相撞,这就是《原则》中的“应当发现危险而没有发现”和“应当采取正确措施而没有采取”,这样出了事故你毫无疑问也是违法者、肇事者,只要证据充分,处罚你没商量......换个位置如果你是对向那辆车,你正常行驶,突然迎面冒出个逆行重卡向你冲过来,你还敢说“凭啥要老子让它”么?你说凭啥?

5.我这贴分明说的是“驾驶员应学会为道路安全畅通无条件尽到让行义务不开斗气车”,有人偏要在这痛批超速......我想说的是——到底谁在偷梁换柱?到底谁在转移话题?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泡菜
泡网分: 0.401
主题: 0
帖子: 408
注册: 2007年8月
finalyf 发表于 2014-05-11 08:46
我这贴的意思就是说让不让道跟反感的情绪没关系,不让道是个理性的选择。别人违法你变道跟旁边车道发生事故就是你的责任,而超速车辆扬长而去继续危害交通安全,你为违法者买单,合适吗?如果我不让道,选择稳定匀速按照最高限速行驶,那么我就不用承担这样的风险,超速的车辆如果愿意跟,那很欣慰少了个祸害多了分安全,如果他依然要超,那么请他自己变道去承担风险,我能做的就是做一个相对静止的参照物,不给对方增加判断上的困难,如果出了事故,那也是他的违法行为的责任,是他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所承担的风险。让不让,这跟情绪一点关系都没有。至于让速不让道虽然常指的是应对强行变道,但道理是一样的,这么操作的理论基础就是让道是改变行车轨迹的,为其他车辆的判断带来问题,这是一个质变,而让速是不改变轨迹,只改变车速,只是一个量的问题。高速超车中依然可以做出让速不让道,对方车辆超的同时,你可以减速让对方快速超过,但如果你让道那性质就完全不同了。如果你还不能理解,我也不想再讨论下去了。
还是有明白人的
本帖由 V2.5.0 iPhone 客户端发布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禁言中
泡网分: 9.89
主题: 137
帖子: 19749
注册: 2012年8月
内容贡献勋章
guiping 发表于 2014-5-11 02:06
楼主把大家顶着上限行驶说成低速占道,然后以居高临下的姿态去指责别人。

如果不搞点偷梁换柱 混淆是非 的话,就连仅有的那几个朋党也不敢出来支持楼主了。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泡菜
泡网分: 14.214
主题: 55
帖子: 2790
注册: 2009年6月
finalyf 发表于 2014-5-11 09:04
请问你是生活在哪里的?人家跑120的最高限速,你不给他跑左边车道,你让他跑哪条车道?


岳不群迷惑了不少人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资深泡菜
泡网分: 3.687
主题: 65
帖子: 3604
注册: 2005年7月
guiping 发表于 2014-5-11 02:06
楼主把大家顶着上限行驶说成低速占道,然后以居高临下的姿态去指责别人。

然后还一副冠冕堂皇的样子,说别人表显不准 本帖最后由 finalyf 于 2014-5-11 09:05 编辑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资深泡菜
泡网分: 3.687
主题: 65
帖子: 3604
注册: 2005年7月
hocgg 发表于 2014-5-11 02:42
这两天满眼的此类话题烦死人,但这贴虽然长了点,但绝对是正能量,安全--礼让是中心!

有人说我已经顶速在跑,让道会有风险,而不让就保证了自己的安全,可是,你即使匀速顶速跑着,也不至于占在左道上吧?

高速起码双车道吧?如果你规矩滴在行车道上匀速,谁爱超谁超那是别人的事,非要等后车闪灯摁喇叭?如果上路非要毫无利他意识叫着真儿,自己能长二两肉?

国人就是这样的德性,戾气横飞,毫无谦让。本来让下于人于己都无坏处的小事,非要夸大扭曲叠加出种种理由来捍卫一个屁大点的所谓利益或权利,经常上路跑的司机,无论你速度高低,有几个长时间压着左道的?

说个体外话,凭楼主对这件事的态度及礼让素养我觉得是个可交之人,,,

请问你是生活在哪里的?人家跑120的最高限速,你不给他跑左边车道,你让他跑哪条车道?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资深泡菜
泡网分: 3.687
主题: 65
帖子: 3604
注册: 2005年7月
不怕风不怕雨 发表于 2014-5-11 01:17
我这贴说的就是——不要让反感影响你的行为。一个好司机,应该做有利于道路安全和畅通的事情。

我这贴的意思就是说让不让道跟反感的情绪没关系,不让道是个理性的选择。别人违法你变道跟旁边车道发生事故就是你的责任,而超速车辆扬长而去继续危害交通安全,你为违法者买单,合适吗?如果我不让道,选择稳定匀速按照最高限速行驶,那么我就不用承担这样的风险,超速的车辆如果愿意跟,那很欣慰少了个祸害多了分安全,如果他依然要超,那么请他自己变道去承担风险,我能做的就是做一个相对静止的参照物,不给对方增加判断上的困难,如果出了事故,那也是他的违法行为的责任,是他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所承担的风险。让不让,这跟情绪一点关系都没有。至于让速不让道虽然常指的是应对强行变道,但道理是一样的,这么操作的理论基础就是让道是改变行车轨迹的,为其他车辆的判断带来问题,这是一个质变,而让速是不改变轨迹,只改变车速,只是一个量的问题。高速超车中依然可以做出让速不让道,对方车辆超的同时,你可以减速让对方快速超过,但如果你让道那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如果你还不能理解,我也不想再讨论下去了。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资深泡菜
泡网分: 3.687
主题: 65
帖子: 3604
注册: 2005年7月
不怕风不怕雨 发表于 2014-5-11 01:22
既然你知道很多事故是由超速和变道引起的,为什么还要迫使速度更快的车去变道?

谁超速谁担当事故风险,你让守法公民为违法超速的承担变道风险,你认为是合理的?如果路上其他车都是保持匀速状态行驶,那么对于你超速车辆来说也更可以作为一个相对静止的参考,如果你变道就相当于你也成了车流中一个相对运动的物体,性质就完全不同了,为什么交警要说让速不让道?如果这个道理你都不懂,那这贴跟你讨论就没意义了

另外我再说一下,你的这个逻辑,按照你的逻辑,如果我说别人抢劫是因为缺钱,那你就得说既然你知道别人缺钱,为什么还不把钱乖乖给人送去?

道路上大部分车辆都是守法行驶,你超速你变道,只有你自己一辆车在相对静止的车流里穿梭,如果你让别人让你,你就等于是超速车辆相对快速的在左道行驶,而左道和右道之间就因为频繁让道行程一个危险的相对运动状态,就为你一个人的违法行为,让整个两条车道变成重灾区?不过话说回来我实在没必要跟一个超速行驶的人谈安全和责任,算了。 本帖最后由 finalyf 于 2014-5-11 08:53 编辑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资深泡菜
泡网分: 3.687
主题: 65
帖子: 3604
注册: 2005年7月
不怕风不怕雨 发表于 2014-5-11 01:32
你跑到了120,后车表显未必是120。
国家标准(GB/T 15746.1和GB7258-1997),车速表的误差范围在+20%~—5%之间。如果以120的车速衡量,前后车表显误差最大可以达到30公里/小时。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这个标准的表显误差最大可以达到21.6公里/小时。换句话说当你以120速度巡航,后车最极端理论上可能只有98.4的速度。
后车是不是超速,基本不是你能判断的,所以遇到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最有利道路安全的做法就是让行。

关于表显问题我已经在其他帖子里说过这个问题了,不想累述。也请不要拿这么极端的例子来说,参照物很多时候不是一个表显,还有同车道其他车辆与旁边车道的车辆。如果你非要钻这个牛角尖,非得说表显最快的车,遇上了表显最慢的车。那这个话题就没有讨论意义了。而且我这贴从来没说是看表显时速120吧?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版主
泡网分: 371.786
主题: 531
帖子: 118093
注册: 2001年3月
内容贡献勋章 优质内容勋章
年内主力装备
NIKON D810
cuyuan 发表于 2014-5-11 02:05
动不动就文明国家,明显被西方※※了,悲哀

点击一下我在这个帖子里说的“文明国家”是说的哪些国家?
如果你搞不清楚,那么,你想悲哀就悲哀吧,你的悲哀与喜悦,无关紧要!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回复主题: 以一种无奈的心情和无忌的“反让行主义者”探讨一下低速占道和让行的问题
功能受限
游客无回复权限,请登录后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