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交警判决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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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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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ulevard

找到我一年前的一个发言,引用如下:

filter 发表于 2018-4-13 17:39
只有当一个人每天在公共道路上以通勤为目的的走路或骑车的时长达到或超过开车的时长,他才能较好地同时体会到两边的疾苦。

配发老图一张

发达国家或许是第3种情况,发展中国家或许还是第2种情况好一点;硬学发达国家,实际上就成了第1种情况。


https://forum.xitek.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756148&page=4&ordertype=1#pid7523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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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8122 发表于 2019-4-11 13:26
想起蜘蛛侠的一句话: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周星驰那部电影《功夫》里也有这句经典台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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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ulevard 发表于 2019-4-11 13:22
你图啥?去掉“闯灯”二字

违章交通参与者(各种违章,包括闯灯;各种对象,包括行人,也包括非机)都撞了白撞,是不是?

这类话题,车坛都不知道“吵”过多少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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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ulevard 发表于 2019-4-11 13:21
你去掉我的“闯灯”二字图什么啊?


闯灯 = 违规的一种。

你觉得我图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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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行人,虽无明确法律依据,保护弱者,应当同样适用的。

假设,一个80KG成年男性,和20KG小孩,都以10KM/H的速度小跑,意外对撞,通常,小孩受伤,成年男性完好。

从法律规则来看,双方是绝对平等的行人,可得出对责的结论。
从法理来看,如果双方对责,显失公平。

从法理来看,成年男性对事故的避免,有更多的义务。
更多的义务的来源,我也说不清楚。
也许,相比之下,对撞能力明显更强的一方,义务就更大吧。

想起蜘蛛侠的一句话: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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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ter 发表于 2019-4-11 10:52

撞死白撞,压死白压,回头别人的家人打死司机也白打。司机家人再追杀别人家人也可以。
你图啥?去掉“闯灯”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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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8122 发表于 2019-4-11 13:09
撞死白死???

汽车对违规行人,能力上,可实施不避让杀人。
行人对违规汽车,能力上,无法实施不避让杀人。

如果,汽车有免责实施不避让杀人的权利???
为了公平,违停,机动车违规撞人,也应赋予行人免责杀人的权利,操作方法自选。。。。。。。。。。。。。

交通参与者,都应是公平的。
赋予一方权利,也要赋予另一方同等的权利。
你去掉我的“闯灯”二字图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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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ulevard 发表于 2019-4-11 09:26
再说到伪君子执法这事,就不该存在。现实生活中如果闯灯非机撞死白死,以后看谁敢乱来。20 30年前信息传达慢,可能一二件案例,上了新闻都不会有什么轰动效果,各地监狱装不下来。但今天,不用10个案例,有2 3个撞死白死案例,加上各种媒体添油加醋,看还会不会有无视交规的。


撞死白死???

汽车对违规行人,能力上,可实施不避让杀人。
行人对违规汽车,能力上,无法实施不避让杀人。

如果,汽车有免责实施不避让杀人的权利???
为了公平,违停,机动车违规撞人,也应赋予行人免责杀人的权利,操作方法自选。。。。。。。。。。。。。

交通参与者,都应是公平的。
赋予一方权利,也要赋予另一方同等的权利。 本帖最后由 随风8122 于 2019-4-11 13:1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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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没出现就蓝车谁都不影响。
小汪 发表于 2019-4-11 12:39
可能我没说清楚?!
本不想敲那么多字,但你的回复显然不是明确的路权思维,应该是丛林法则或是给自己找借口的思维,抱歉这么说让你不高兴!

说说我理解的做法吧。

按照明确的路权观念,蓝车要进行左转,首要的前提是不能影响对向直行车辆的正常行驶(这个例子中应该不是左转灯)。

估计(假设)两车相对各自的停止线大约相差在1-2秒左右,明显长于黄灯时间讨论意义就不大了。

先假定蓝车面对稳定绿灯,做法是,在接近路口停止线之前减速,可以越过停止线,停在不影响左右方向车辆正常行驶的位置(如果有待转线按照待转线要求),防止无法完成左转而影响左右方向行车,等绿车正常通行后,蓝车伺机完成左转。

如果是蓝车开到路口线上黄灯,做法同样是,在接近路口停止线之前减速,在如前所说位置之前观察并判断绿车是否要闯黄灯,绿车闯黄灯,刹停在如前所说位置,等待下一个绿灯(通常来说不会有时间通过了);绿车不闯黄灯,可以确认路口安全前提下加速左转通过。

蓝车开到路口线上之前黄灯,做法还是,在接近路口停止线之前减速,因为此时无法及时判断对向绿车是否会闯黄灯,自己最好也不要闯了。

因为要避让相对有路权的绿车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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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ulevard 发表于 2019-4-10 18:22
仔细看题。开到路口线上黄灯,必需通过。不能一脚急刹停。我是停在了画的位置,没办法,被鬼摩挡了


可能我没说清楚?!
本不想敲那么多字,但你的回复显然不是明确的路权思维,应该是丛林法则或是给自己找借口的思维,抱歉这么说让你不高兴!

说说我理解的做法吧。

按照明确的路权观念,蓝车要进行左转,首要的前提是不能影响对向直行车辆的正常行驶(这个例子中应该不是左转灯)。

估计(假设)两车相对各自的停止线大约相差在1-2秒左右,明显长于黄灯时间讨论意义就不大了。

先假定蓝车面对稳定绿灯,做法是,在接近路口停止线之前减速,可以越过停止线,停在不影响左右方向车辆正常行驶的位置(如果有待转线按照待转线要求),防止无法完成左转而影响左右方向行车,等绿车正常通行后,蓝车伺机完成左转。

如果是蓝车开到路口线上黄灯,做法同样是,在接近路口停止线之前减速,在如前所说位置之前观察并判断绿车是否要闯黄灯,绿车闯黄灯,刹停在如前所说位置,等待下一个绿灯(通常来说不会有时间通过了);绿车不闯黄灯,可以确认路口安全前提下加速左转通过。

蓝车开到路口线上之前黄灯,做法还是,在接近路口停止线之前减速,因为此时无法及时判断对向绿车是否会闯黄灯,自己最好也不要闯了。

因为要避让相对有路权的绿车先行,蓝车在接近路口时必须首先减速,不应该存在急刹停的情况。

在强调路权开车的国家考驾照,这种情况蓝车只要不减速甚至停车,属于严重危险行为,几乎肯定要重考了。

只有绿灯情况下,观察到对向完全无车或者明显距离较远不影响本车左转时,蓝车才可以不减速直接完成左转,甚至,此时如果再僵化的减速甚至停车,反而属于路权模糊,有可能判一个一般过错。

如果图中右侧人行道有人的话,情况又会复杂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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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欢888 发表于 2019-4-10 20:54
谁说避免不了

如果遵守交规 停车观望再起步100%不会发生这种意外 所以“不非常行驶”的汽车占八分事故原因

交警判的极其正确

现在的交警,一般都是警校毕业的,经过规范的高等专业教育。

上岗前,还要经过岗前实践培训,案例学习和实习,对交通规则理解的准确性、事故等级和处理流程的规范性、复杂事故分析和定责的把握度 ... 等等方面,都远超普通市民。

论坛里我们可以开放地探讨某起事故,开放地讨论法制建设及其发展方向,... 但具体到一起起真实的案例,呵呵,如果说让车坛这么些“业余警察、业余法官”来断案,这个世界早就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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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geryeh 发表于 2019-4-11 10:48
理性讨论,各自表达,不必吵架

+1

理性意味着懂得换位思考,懂得各方权益的均衡,懂得妥协,懂得和现实世界的贴合。

理性绝不是简单的拿自己一方的逻辑就来压倒世界,无视现实条件,一厢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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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ulevard 发表于 2019-4-11 09:26
我算逆行摩托占8成责任,不是凭感觉说。
首先于理,它不能逆行,一定要逆行那也慢点。
于法,法规也要求非机车辆靠右行驶。这视频中这个二货女,哪是靠右谨慎行驶。

这事故中原因电摩女占8成责任是没毛病。因为她逆行,不小心 ,不靠右,一切都是不按套路来。

再说到伪君子执法这事,就不该存在。现实生活中如果闯灯非机撞死白死,以后看谁敢乱来。20 30年前信息传达慢,可能一二件案例,上了新闻都不会有什么轰动效果,各地监狱装不下来。但今天,不用10个案例,有2 3个撞死白死案例,加上各种媒体添油加醋,看还会不会有无视交规的。

丛林法则岂不是更简单。

就凭实力就可以了,也很讲道理啊。看谁敢没实力没吨位。

撞死白撞,压死白压,回头别人的家人打死司机也白打。司机家人再追杀别人家人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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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讨论,各自表达,不必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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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算逆行摩托占8成责任,不是凭感觉说。
首先于理,它不能逆行,一定要逆行那也慢点。
于法,法规也要求非机车辆靠右行驶。这视频中这个二货女,哪是靠右谨慎行驶。

这事故中原因电摩女占8成责任是没毛病。因为她逆行,不小心 ,不靠右,一切都是不按套路来。

再说到伪君子执法这事,就不该存在。现实生活中如果闯灯非机撞死白死,以后看谁敢乱来。20 30年前信息传达慢,可能一二件案例,上了新闻都不会有什么轰动效果,各地监狱装不下来。但今天,不用10个案例,有2 3个撞死白死案例,加上各种媒体添油加醋,看还会不会有无视交规的。

filter 发表于 2019-4-11 08:31
你前面286楼的分析表做得不错,289楼这个图也画得很好  学习了。下回我也学你画这种图,一目了然。

前面说过,分析这类事故定责,按照当下现实世界中的司法操作,怎么分析。你前面那个分析表,已经在这个体系上了。

差别不过是主观裁量部分。

---------

这类事故定责,被车坛泡菜们吐槽的原因主要有两点:

1 过于偏向“弱势群体”,以至于“失去了公允”。
比如,本案中,警察的主观裁量“显然偏向了非机” —— 很多泡菜应该是这么看的。

2 过于强调“不偏不倚”,应该更多地问责“第一责任人”,即首先违法交通法(在时间、难易程度这两个含义下)的一方。
比如,本案中,非机逆行在时间上更早;不要逆行 相比 观察控制出口车速,貌似更容易一些。—— 不少泡菜应该这么看吧
比如,行人不闯红灯,容易一些;司机避让(闯红灯的)行人,就困难一些,被动一些。
比如,变道车控制自己要不要变道,比原道车时刻观察并及时避让变道车要容易要主动得多。

上述两点看法,都是合理的。
本帖最后由 Boulevard 于 2019-4-11 09:3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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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ulevard 发表于 2019-4-10 14:09
你打算主观评多少?
看我写的备注。
就算停车观望再起步都防不住这种意料外,逆行,快速鬼探头。所以它的快速加逆行占8分事故原因。

你前面286楼的分析表做得不错,289楼这个图也画得很好 学习了。下回我也学你画这种图,一目了然。

前面说过,分析这类事故定责,按照当下现实世界中的司法操作,怎么分析。你前面那个分析表,已经在这个体系上了。

差别不过是主观裁量部分。

---------

这类事故定责,被车坛泡菜们吐槽的原因主要有两点:

1 过于偏向“弱势群体”,以至于“失去了公允”。
比如,本案中,警察的主观裁量“显然偏向了非机” —— 很多泡菜应该是这么看的。

2 过于强调“不偏不倚”,应该更多地问责“第一责任人”,即首先违法交通法(在时间、难易程度这两个含义下)的一方。
比如,本案中,非机逆行在时间上更早;不要逆行 相比 观察控制出口车速,貌似更容易一些。—— 不少泡菜应该这么看吧
比如,行人不闯红灯,容易一些;司机避让(闯红灯的)行人,就困难一些,被动一些。
比如,变道车控制自己要不要变道,比原道车时刻观察并及时避让变道车要容易要主动得多。

上述两点看法,都是合理的。

只是当下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现实条件使得这些“实际的偏向程度”还没有达到很多泡菜认为的“合理的偏向程度”。

我预测,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公民法制意识的增强、执法的技术手段和基础设施的进步,当下的“实际的偏向程度”会慢慢朝着“合理的偏向程度”过渡。大家不要急。急则欲速而不达。

本帖最后由 filter 于 2019-4-11 08:3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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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欢888 发表于 2019-4-10 21:03
鸵鸟 问你几遍了?

这事故谁“正常行驶”了?

你是不是傻?自己一点分辨能力都没有?
你确定有正常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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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klookagain 发表于 2019-4-10 14:35
行驶中的汽车绝对是一个危险品,就好像你拿把刀在人群中晃悠。所以戒骄戒躁,内心时刻敬畏生命,才是一个合格的司机。开车出门不要把时间安排得太紧,你会发现你开车时的心态就会端正很多。


违法操作的根本原因,是一种习惯,一种风格,和急不急,没啥关系。
急,只是违法操作的一个借口而已。

我的操作,似乎和急不急,恰恰相反。

正常开车,我很少赶时间,遇到插队,强挤,不让。
反正我不急,要是对方敢撞,有时间慢慢处理,无所谓。

反而真有急事,不能耽误的急事,会完全放平心态,容忍对方的无理,因为我真不敢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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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没有路 发表于 2019-04-09 12:10
你确定有正常形式?
回炉学幼儿园吧

鸵鸟 问你几遍了?

这事故谁“正常行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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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ulevard 发表于 2019-04-10 14:09
你打算主观评多少?
看我写的备注。
就算停车观望再起步都防不住这种意料外,逆行,快速鬼探头。所以它的快速加逆行占8分事故原因。

谁说避免不了

如果遵守交规 停车观望再起步100%不会发生这种意外 所以“不非常行驶”的汽车占八分事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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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汪 发表于 2019-4-10 17:05
这位兄弟可能是遭遇了太多非机的乱状,对非机过于讨厌,但客观的说,不能因为非机做的不对,就忽视机动车的危险责任行为。

简单点说,你举的这个案例中,蓝色车在对面绿色车有可能黄灯直行的情况下,根本就不应该驶出路口。
仔细看题。开到路口线上黄灯,必需通过。不能一脚急刹停。我是停在了画的位置,没办法,被鬼摩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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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ulevard 发表于 2019-4-10 13:31
这是我有次遇到的险情。
蓝色车到路口时,信号灯刚转黄。正在左转时候有一车辆电摩闯红灯拦截蓝色车而来,蓝色车刹停,绿色车此时也开到路口,2车刹停在一起,摩托穿梭而去。

这种情况的危险在,蓝色车因为正好黄灯,同时有远处直行车,会着急加速通过路口,绿色车也很可能抢黄灯加速。正此时闯灯鬼措不及防的拦截而来。


这位兄弟可能是遭遇了太多非机的乱状,对非机过于讨厌,但客观的说,不能因为非机做的不对,就忽视机动车的危险责任行为。

简单点说,你举的这个案例中,蓝色车在对面绿色车有可能黄灯直行的情况下,根本就不应该驶出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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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中的汽车绝对是一个危险品,就好像你拿把刀在人群中晃悠。所以戒骄戒躁,内心时刻敬畏生命,才是一个合格的司机。开车出门不要把时间安排得太紧,你会发现你开车时的心态就会端正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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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ter 发表于 2019-4-10 13:53
这个表格赞一下,分类讨论,逻辑清楚 —— 至少从方※※上,对头

这个表格也揭示了一个显然的事实:“对事故责任的贡献度” 是主观裁量空间
你打算主观评多少?
看我写的备注。
就算停车观望再起步都防不住这种意料外,逆行,快速鬼探头。所以它的快速加逆行占8分事故原因。 本帖最后由 Boulevard 于 2019-4-10 14:0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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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rro01 发表于 2019-4-10 13:05 [url=forum.php?
个人建议,对逆行的电瓶车应该单独处罚,而且必须严厉,让其付出一定的代价。
不能让这样的自认为我弱势,我任性,把规章当儿戏的这种人危害社会!



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各种违章行为,不管有没有造成事故,都要处罚,不能听之任之。
罚款不是目的,是为了教育和挽救。

这些逆行、超速、闯红灯的行为,不需要百分之百罚他们,哪怕只有百分之五(甚至百分之一)的概率处罚他们,都能起到非常积极的效果。也不用多,罚个5元、10元都起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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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ulevard 发表于 2019-4-10 13:36
一切不遵守规则,破坏规则者,应当承担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后果。

实际上为了“性价比”,人们往往通容了破坏规则者,但这只算是别人宽恕了它,责任必需是破坏者的。

汽车出路口未注意观察,未合理控制车速,也是“破坏规则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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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ulevard 发表于 2019-4-10 09:20

这个表格赞一下,分类讨论,逻辑清楚 —— 至少从方※※上,对头

这个表格也揭示了一个显然的事实:“对事故责任的贡献度” 是主观裁量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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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不遵守规则,破坏规则者,应当承担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后果。

实际上为了“性价比”,人们往往通容了破坏规则者,但这只算是别人宽恕了它,责任必需是破坏者的。 本帖最后由 Boulevard 于 2019-4-10 13:3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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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有次遇到的险情。
蓝色车到路口时,信号灯刚转黄。正在左转时候有一车辆电摩闯红灯拦截蓝色车而来,蓝色车刹停,绿色车此时也开到路口,2车刹停在一起,摩托穿梭而去。

这种情况的危险在,蓝色车因为正好黄灯,同时有远处直行车,会着急加速通过路口,绿色车也很可能抢黄灯加速。正此时闯灯鬼措不及防的拦截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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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警察判定没错,毕竟划分了主次。
起冲突,主要还是车主自己觉得冤。

对方如果是电瓶车,那么机动车辆驶经路口应该瞭望、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显然轿车一方没做到,有错在先,然后再看另一方是否违章。

个人建议,对逆行的电瓶车应该单独处罚,而且必须严厉,让其付出一定的代价。
不能让这样的自认为我弱势,我任性,把规章当儿戏的这种人危害社会!
本帖最后由 zorro01 于 2019-4-10 13:1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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