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看过年借车贴,学法律知识,借出车肇事基本上车主没有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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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泡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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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借车小舅子的贴里有朋友提到的车主连带责任令我很担心,今年家里会多2个杀手,一个我爸一个我老婆,为落实这个连带责任问题,学习了下相关法律,给大家共享。
http://www.gov.cn/flfg/2009-12/26/content_1497435.htm
※※※※※侵权责任法
(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 ※※、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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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泡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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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Hawkin 在2011-02-09 17:13发表
倘若楼主令尊或夫人驾车出了事情,要是没有连带责任您就真的可以松一口气了么

我是不指望松口气了。
只是因此二人也会驾车,联想到这连带责任问题,很粗的研究了下,发现于大家还是有些帮助,就贴出这些法律条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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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xtal 在2011-02-09 17:07发表
没差别,除非买保险时指定了驾驶员。
指定驾驶员不会引起连带赔偿责任,只不过非指定驾驶员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要打一点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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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xtal 在2011-02-09 17:07发表
没差别,除非买保险时指定了驾驶员。

谢谢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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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一下,果然,从去年7月1日开始,车主不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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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老顽童 在2011-02-09 12:22发表
楼主存在一个严重的法律误区。

根据法律,你的汽车借出后出事故,由使用人(借车的人)承担责任。这个没有错,从来都是这样。

车主可能要负的,不是这个责任,是连带赔偿责任。连带赔偿责任不在这一条里写。

如果使用人无力赔偿或不愿赔偿,由车主赔偿。但是车主事后有权向使用人追回! [/在QUOTE]

如无过错,也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个问题由来已久,在交通安全法出台前,车主承担的是“垫付责任”。严格讲这个垫付责任并不是一种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而在此期间由于机动车不再是以单位和集体所有为主,出现了大量的与车辆登记所有人或实际所有人无关的事故,最高院、公安部陆续出台过几个司法解释,主要是解决车辆被盗后或二手车连环购车后,原车主的责任问题。但车主将车子交给他人驾驶后发生事故的责任问题,并没有很好的解决。在交通安全法出台以后,这个垫付责任没有再被提及。在法律适用上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去年这个侵权责任法应该是第一次明确了无过错即无责任的原则。
但大家要注意的是如果驾驶员与车主之间有雇佣关系,驾车系职务行为,那么车主是赔偿主体,如司机有重大过失,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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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楼主令尊或夫人驾车出了事情,要是没有连带责任您就真的可以松一口气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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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等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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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差别,除非买保险时指定了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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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出另外一个疑问来:使用人和所有人不同,出险了,保险理赔有差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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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存在一个严重的法律误区。

根据法律,你的汽车借出后出事故,由使用人(借车的人)承担责任。这个没有错,从来都是这样。

车主可能要负的,不是这个责任,是连带赔偿责任。连带赔偿责任不在这一条里写。

如果使用人无力赔偿或不愿赔偿,由车主赔偿。但是车主事后有权向使用人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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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想得太美了,借出车肇事如果保险和司机赔不起还是要车主买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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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实际案例中使用人(比如小舅子)无力赔偿,或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或事故后逃逸,那这钱还得你出,这笔钱往往不是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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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忽略了这部法律的实施时间——您所反驳的说法,形成于您所引用的法律实施之前。虽然您的观点正确,但改变民众心中已经形成的概念,需要一些时间。况且,这部法律在实施过程中,会不会产生 “和谐效应”,也还难说,毕竟它才生效不久,相关判例还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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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检出制动不良,车主有没有过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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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车借给没有驾驶证照的人开就有严重过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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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规学的早,当时说开车的赔不起就要车主出钱赔。我当时想现在随便卖套房也够撞死一两个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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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过错"是什么,参看各省高院相关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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