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WNDWJ: 想以身试法,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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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回家后, 发现阳台外的护栏终于被街道人员趁家中无人而强拆掉了。
其实此事由来已有数月,街道说秉市容委要求,拆掉阳台外护栏,每家补偿1600元。
或由街道免费安装护栏,但必须装在窗户内侧,我不同意,因为:
1. 感觉象居于囚室,
2. 由于外雨棚被拆,下雨会渗进来,
3. 我居二楼,而一楼护栏保留,我不安护栏的话,窃贼容易破窗而入,
4. 街道免费安装的护栏为竖条状,我的塑钢窗为横向开关,非常别扭。
5. 内侧安装后,擦玻璃将非常困难。

一直抗拒不从,直到今日结局。
我是一法盲,但决定与街道对簿公堂,以亲身体验中国法律的进步。

我的要求是:
1. 我请商家为我制作内侧活动防雨护栏, 但价钱约为2300元,由街道买单。
2. 在护栏安装前,由于破窗而入的财产损失由街道赔偿。
3. 赔偿我的误工费,审理费(由于相关活动引发的)

最后三问:
1. 法院会受理吗?
2. 请律师吗?(估计律师不接)
3. 胜算如何?

希望众无忌网友支持,特别是熟悉法律条文、程序的相关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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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坛泡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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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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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以身试法 发表
两个感言:
1. 法律环境在进步,要在※※,早把我关押了。

--------------------------------------------------------------------------------

错了,※※没人拆你的护栏,就是盖小房也没人阻止你。公安比现在规矩的多。居委会还是注意舆论维护公理比现在要更讲道理的。

说这话的你托住了下巴!你知道※※时是什么样子的???你※※时盖楼了还你你爹盖楼了?※※的时候有居委会???注意到一些人老在这里装疯卖傻,其实你可以找到更合适地方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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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泡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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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可操作性非常强 发表

咋个疯法?
当时无忌正在讨论毛三前妻,我也在看老吴的回忆录,就关注了一下qincheng,好像是说有不到20人,wg后获罪判刑。
婚礼落座后开吃瞎扯,他说是某某部的,开始以为是机关的,说了一会才知道是那个地方的,而且※※前就在,一直到退休,我就想起网上说的,随口瞎问有没有这魔回事,没想到当时老头就翻脸了,极力否认,而且再没和我说一句话,靠,没有就没有吧,把俺也当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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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gerhardt 发表
把割喉也选择性的忘了
前些日子参加一个婚礼,旁边居然坐一个qincheng看守,问他是不是有人因为WG时有人对犯人太歹毒被问罪,这个老家伙居然当场疯了  KAO,在中国留下点真事好难。


咋个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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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泡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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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小市民 发表
支持楼主,顺便贬一下北大医学院那个什么东东,按东东所说,楼主就是那什么偏执型...


什么东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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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泡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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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以身试法 发表
两个感言:
1. 法律环境在进步,要在※※,早把我关押了。
2. 无忌老牛理工背景的多,法律的似乎少。但也谢谢这块园子。


你在北京?或是哪个大城市吧?
搁个小地方,真没准儿把你关押了,前天看凤凰,山东新泰的直接送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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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泡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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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可操作性非常强 发表

※※的算啥?替天行道?
把割喉也选择性的忘了
前些日子参加一个婚礼,旁边居然坐一个qincheng看守,问他是不是有人因为WG时有人对犯人太歹毒被问罪,这个老家伙居然当场疯了  KAO,在中国留下点真事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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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mingxiu 发表

错了,※※没人拆你的护栏,就是盖小房也没人阻止你。公安比现在规矩的多。居委会还是注意舆论维护公理比现在要更讲道理的。


※※的算啥?替天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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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丁页 发表
放弃了?
如果无视那30%,坚持立案,我会对你刮目相看的。


谢谢大家,说到底,钱不在考虑范围内,之所以写出30%只是表明自己在此回合中未输而已。

对于未坚持立案,有少许遗憾,因为确想亲身走法律程序一圈,但念及五位街道基层工作者等我到19:30,如不妥协,恐会耗到8,9点钟。感觉他们也确有难言之隐。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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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泡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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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楼主。在规则范围内做的很不错了,争取和妥协之间平衡,保护了自己的利益。

楼主所在的地方社会环境也有进步

其实这个护窗也不见得完全合法,但是治安不好,装这个东西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否则谁愿意花钱费力整这么个碍事的累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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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以身试法 发表
两个感言:
1. 法律环境在进步,要在※※,早把我关押了。


错了,※※没人拆你的护栏,就是盖小房也没人阻止你。公安比现在规矩的多。居委会还是注意舆论维护公理比现在要更讲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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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可操作性非常强 发表

详细给大家说说这里头的玄机.

但凡是有这样补偿的项目,预算都会多,碰到个别难缠的,都私底下多给一点。然后剩余部分,按比例发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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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无忌吉祥物 发表

根据我朋友在动※※工作中的经验,这看似多给你的30%本来就应该是你的,如果你不去争,那就成了他们的奖金了。


详细给大家说说这里头的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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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皆大欢喜,恭喜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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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以身试法 发表
给大家汇报一下:
去了两趟区法院,尤其第二次,立案厅让我去做行政复议先,后再行政诉讼。我去区※※后,又被告知可复议可诉讼,取决于我。我立马返回法院,要求立案。并质问他为什么忽悠我一趟区※※,双方一通唇枪舌剑,就不立案,我就地投诉,先※※办再立案厅长,后其接下研究研究,再日后答复,我正言道,如不满意, ......

根据我朋友在动※※工作中的经验,这看似多给你的30%本来就应该是你的,如果你不去争,那就成了他们的奖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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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楼主,顺便贬一下北大医学院那个什么东东,按东东所说,楼主就是那什么偏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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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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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丁页 发表
放弃了?
如果无视那30%,坚持立案,我会对你刮目相看的。


楼主已经成功了。起诉也是为了追求一个目的。手段而已。

两败俱伤、占用大量精力总不见得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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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了?
如果无视那30%,坚持立案,我会对你刮目相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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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DYNAX 发表

敬楼主一杯!

同敬,中国人都这样这国家就有希望了。
不过我做不到,我最怕折腾,特别是和人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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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以身试法 发表
给大家汇报一下:
去了两趟区法院,尤其第二次,立案厅让我去做行政复议先,后再行政诉讼。我去区※※后,又被告知可复议可诉讼,取决于我。我立马返回法院,要求立案。并质问他为什么忽悠我一趟区※※,双方一通唇枪舌剑,就不立案,我就地投诉,先※※办再立案厅长,后其接下研究研究,再日后答复,我正言道,如不满意, ......

我觉得楼主这样处理很妥当,既给了对方压力又没有把对方逼急了而且自己也争取到了更多的权益。楼主在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也为社会进步做了贡献,因为社会进步就是靠越来越多这样的个案推动的。
向楼主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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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我们是害虫 发表
应该感谢楼主才对,正是因为想您这样的人越来越多,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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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内容勋章
建议楼主拿到赔偿后,再按原来的设计把护栏装上。

看他还再拆不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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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以身试法 发表
给大家汇报一下:
去了两趟区法院,尤其第二次,立案厅让我去做行政复议先,后再行政诉讼。我去区※※后,又被告知可复议可诉讼,取决于我。我立马返回法院,要求立案。并质问他为什么忽悠我一趟区※※,双方一通唇枪舌剑,就不立案,我就地投诉,先※※办再立案厅长,后其接下研究研究,再日后答复,我正言道,如不满意, ......

支持有理有据的抗争,好样的,做得好。
这样的人多了社会才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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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我们是害虫 发表
应该感谢楼主才对,正是因为想您这样的人越来越多,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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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感谢楼主才对,正是因为想您这样的人越来越多,才让
原文由 以身试法 发表
1. 法律环境在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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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以身试法 发表
给大家汇报一下:
去了两趟区法院,尤其第二次,立案厅让我去做行政复议先,后再行政诉讼。我去区※※后,又被告知可复议可诉讼,取决于我。我立马返回法院,要求立案。并质问他为什么忽悠我一趟区※※,双方一通唇枪舌剑,就不立案,我就地投诉,先※※办再立案厅长,后其接下研究研究,再日后答复,我正言道,如不满意, ......


楼主斗争有理,大家学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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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以身试法 发表
给大家汇报一下:
去了两趟区法院,尤其第二次,立案厅让我去做行政复议先,后再行政诉讼。我去区※※后,又被告知可复议可诉讼,取决于我。我立马返回法院,要求立案。并质问他为什么忽悠我一趟区※※,双方一通唇枪舌剑,就不立案,我就地投诉,先※※办再立案厅长,后其接下研究研究,再日后答复,我正言道,如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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