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一定要严惩“路怒”!!!——女子骑车遇“路怒”男被当街踹头 次日上吊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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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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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真看不懂,网络上怎么会有这么多人支持暴力。
就为了你那针尖大的心眼?
好吧,女的逆行了,驾驶违章。
但是,男的这样暴打一个中年妇女,还是人吗?这和野兽有什么区别?
这样的残忍暴打,对受害者的伤害不仅仅是身体的,更严重的是心理伤害,简直是一场梦魇。
强烈要求审判该暴力三轮男司机时,将受害妇女所受到的心理伤害纳入量刑依据。
强烈要求审判成都男司机时,将女司机所受到的心理伤害也纳入量刑依据,仅仅依据身体物理伤害量刑是严重不合理的。
----------------------------
[flash]http://you.video.sina.com.cn/api/sinawebApi/outplayrefer.php/vid=138023442_1/s.swf[/flash]
http://news.sina.com.cn/s/2015-05-10/234031815063.shtml

女子骑车遇“路怒”男被当街踹头 次日上吊自杀
2015年05月10日23:40 安徽网 1.1万


自动播放骑车女子被暴打(来源:安徽卫视《新闻第一线》)

  深夜,亳州市区希夷大道上,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拐弯时,险些撞上迎面而来的电动三轮车。没想到,三轮车上男子立即下车,朝女子头部猛踩几脚,将其打伤后扬长而去。次日下午,该女子被发现在自家自杀身亡。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昨日获悉,当地警方已发布悬赏寻找嫌疑人。

  视频:“路怒男”连踹女子数脚

  在当地警方提供的监控视频上,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看到,事发时间为4月26日晚21时40分左右,地点位于亳州市区希夷大道与利辛路交口。

  监控视频显示,当晚,女子吕某骑电动车,从希夷大道自北向南行驶,经过路口时,准备左拐进入利辛路,拐弯时迎面来了一辆电动三轮车 ,险些发生剐蹭。

  由于躲避及时,两辆电动车并未发生剐蹭。吕某正要离开,只见电动三轮车上的男子突然停车下来,跑到吕某身边,猛地跳起踹向吕某,将吕某和电动车都踹倒在地。尽管如此,男子并未罢休,而是绕过去朝吕某的背部踹了一脚,又向其头部踹了三脚。随后,男子迅速转身,骑上电动三轮车离开现场。

  期间,女子一直抱头躲避,但男子并未因此停止殴打。

  家人:回家后哭很久,次日自杀身亡

  吕某的丈夫张某告诉记者,当晚他们的儿子从外地回亳州,吕某是去车站附近接儿子的。

  在车站见到儿子,吕某就哭诉称自己被人打了,但由于夜深且※※的男子已离开,吕某的儿子并未找到※※者,只安慰了母亲并一起回家。

  当晚22时许,吕某回到家后就一直捂着脸哭,丈夫张某问她为何,她称被人打了。“我看她脸已经肿了,后背还有被鞋踩的痕迹,就想带她 去医院看看或报警。但她只是哭,说睡一夜就好了。”张某说,次日上午,他见妻子在熟睡,就一个人早早来到自家的小超市看店。

  上午9时许,他给妻子打电话,无人接听,再打去吕某只说在睡觉。“我当时想,她可能是脸肿了,不好意思出门,就没喊她来店里。”张某说,直到下午15时许,他回到家中,才发现妻子已在家中上吊。于是他赶紧打120、110,但吕某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

  张某告诉记者,自己平时性格温和,因此结婚多年,一直是妻子当家,从不让她受一点委屈。“也许就因为没受过这种委屈,所以心理上承 受不了。”张某说。

  警方:已发布悬赏,或涉寻衅滋事罪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接到报警的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薛阁派出所。

  该所一位马警官介绍,4月26日,吕某被打,27日吕某在家中上吊身亡,当天下午,其家人报警。但事发当晚,派出所和110指挥中心没有接到任何针对这起※※事件的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后我们展开调查,调取监控录像。监控显示,期间两人疑似发生口角。”薛阁派出所一位马警官告诉记者,他们调取了当晚多个路口的监控录像,试图寻找※※男子的行动轨迹,但并没能找到男子的最终去处。

  随后,薛阁派出所将此案上报至亳州市谯城区公安分局,该局安排刑警大队介入调查。同时发布寻人启事,重金悬赏,希望市民提供嫌疑人的线索。

  “伤情鉴定还未出来,因此※※男子涉嫌的罪名还不能确定。”一位办案民警称,一旦伤情达到一定程度,将有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就属于刑事案件。

  韩虎 星报记者 曾梅任杰(图片为警方视频截图)

本帖最后由 意雾 于 2015-5-11 09:1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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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泡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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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视人权,是我们国家人们普遍的现象。
很显然,即便是逆行,这位妇女依然享有人权。发生事故,可以判其相应的责任,但不能对其进行侮辱。

暴力男,以踢头的行为践踏了她人人权,使后者人格受到严重侮辱。

是什么原因让这些人肆无忌惮地侮辱他人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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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应该大肆宣传,逆行的会少,路怒的也会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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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anista 发表于 2015-5-15 08:50
何以致死?


唯有杜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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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泡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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蔑视规则,无视他人权益,不论是※※者还是被打者的行为,都不是我们所乐见的,这结局算是社会的自我净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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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ssff333 发表于 2015-5-14 02:45
有些女的就是这样,吵架的时候很凶,被打了又转变成一副可怜的模样.
其实※※者更吃亏,成都女司机现在尽量往重伤定,其目的不言而喻。
不是气昏了头,谁敢打架啊,敢打的人都是有勇气的人.
[/qu很多女的又没素质又横。自己错还要骂你。这个女人看表情刹车回骂那一句语气也够吊的,于是男的失控。具体她上不上吊。那时她自己的事。难道她以死来维护自己逆行还回骂人的错误?还真有这种人?这理想怎么这么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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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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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h
禁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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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随便※※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有理说理凭什么※※?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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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大众的就是这个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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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anista 发表于 2015-5-15 08:50
何以致死?
我说过逆行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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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moex 发表于 2015-05-14 00:58
人死为大,所以死人做的都对,是么?


何以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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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终结者 发表于 2015-05-11 01:58
不暴打能长记性嘛?!

对你的言论你的思维,纯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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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gintillion 发表于 2015-05-11 01:26
确定是因为这事自杀?

对你的言论,纯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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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雾 发表于 2015-05-11 01:25
你不光是头猪,而且是头蠢猪。
相似性是显而易见的,你把猪头塞进烂泥里,就看不到了?...

喷子太多,何必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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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anista 发表于 2015-5-14 08:37
我很佩服你,在一条人命面前还可以这样大言不惭。
人死为大,所以死人做的都对,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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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moex 发表于 2015-05-13 22:39
有理可以不饶人,犯错也不饶人,就是找打,虽然※※违法,但是你不能保证碰上的都是文明人,守法人。

这俩被打的女司机有一个共同点,没理不饶人!...

我很佩服你,在一条人命面前还可以这样大言不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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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有容 发表于 2015-05-11 15:58
女人也要学会保护自己,别嘴上不饶人,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有理可以不饶人,犯错也不饶人,就是找打,虽然※※违法,但是你不能保证碰上的都是文明人,守法人。

这俩被打的女司机有一个共同点,没理不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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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ter 发表于 2015-05-11 09:39
又来了一个渣男?

挺那个※※渣男的,你们的战绩出来了!渣男开始像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了!

对了,而且这些家伙还确信...
这个男的又不是那个男的。这个男的随便※※,就能证明那个男的随便※※?那是不是也可以证明你也是随便※※,因为你也是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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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wang 发表于 2015-05-11 02:39
从这2起女司机被打事件看来,女人都不太会说“对不起”,总是认为自己是对的,如果说声对不起,也许就不会有这2起被打事件了吧...
中国人第一特征:好面子。
承认错误说对不起多没面子,还是被打一顿有面子。还得躺在病床上装可怜博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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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有容 发表于 2015-05-11 15:58
女人也要学会保护自己,别嘴上不饶人,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看视频了,女的应该是因为没有道歉而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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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女的就是这样,吵架的时候很凶,被打了又转变成一副可怜的模样.
其实※※者更吃亏,成都女司机现在尽量往重伤定,其目的不言而喻。
不是气昏了头,谁敢打架啊,敢打的人都是有勇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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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暴制暴,但别欺负女人,有种冲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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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lat 发表于 2015-5-12 09:50
不进行依法治国,只会乱象丛生,混淆民众。谁违法谁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味的“和谐”只会让人们看到法律的无能,继而不相信和不遵守法律,最终的结果就是丛林法则盛行。法律是在社会中对每个个体要求底线,如果连这条底线都不去遵守,那就不要去奢谈道德。主管部门对社会个体违法的默许,必然会使大多数个体违法,这是人的趋利避害的本能。现在这些现象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很常见了,所以才会出现这种事情。

说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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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自杀没有对※※本身性质产生影响,但是对量刑有影响,同样※※,打伤和打死量刑区别就很大。
前提是要证明女子被打和自杀有直接因果关系。
同样,成都女司机违章变道处理要看后果,如果没造成交通事故,那么扣分罚款,反而那得看造成多大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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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ter 发表于 2015-5-11 17:39
又来了一个渣男?

挺那个※※渣男的,你们的战绩出来了!渣男开始像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了!

对了,而且这些家伙还确信:渣男※※之前,必须别人顶嘴,必须反复别车,必须对骂,才能惹火渣男,才能引发渣男的暴力。

这不,立刻就出来一个渣男,看见不顺眼就开打啊!

内谁,还有开贴讨论谁危害更大的内谁,赶紧出来洗地了!


路怒侠对此贴自动屏蔽装死看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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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阿叔 发表于 2015-5-11 23:04
这样被踹几脚就自杀的话,疑犯应该包括她丈夫

谁知道是不是回家跟老公吵架自杀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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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chMyPhoto 发表于 2015-5-12 09:48
楼主,你在前面骂人家是猪,要是他因此想不开而自杀了,你是不是应该被枪毙呢?

我在网上骂人的原则是后发对等,所以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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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进行依法治国,只会乱象丛生,混淆民众。谁违法谁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味的“和谐”只会让人们看到法律的无能,继而不相信和不遵守法律,最终的结果就是丛林法则盛行。法律是在社会中对每个个体要求底线,如果连这条底线都不去遵守,那就不要去奢谈道德。主管部门对社会个体违法的默许,必然会使大多数个体违法,这是人的趋利避害的本能。现在这些现象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很常见了,所以才会出现这种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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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雾 发表于 2015-5-11 10:28
每个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是不一样的。
你不能说,犯罪分子一拳把一个瘦弱女打死了,怪被害人不抗打。


楼主,你在前面骂人家是猪,要是他因此想不开而自杀了,你是不是应该被枪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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