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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ter 发表于 2018-12-29 11:19
交警没那么空
交警闲的没事的时候再小的细节都要管,我被莫名其妙的教育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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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ter 发表于 2018-12-29 11:13
公开承认我记忆有误

这就是你的负责?看不上
你记忆有毛病和我何干?

filter 发表于 2018-12-29 09:35
这转眼就过了七百楼了。新增近一百楼,楼主的玩法变了。

原先,这个主题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观点不同。

楼主先来一个毁灭证据,再来一个歪曲事实,强

现在口口声声“我只提醒了一次”,我咋记得在前半段只有一个车道的路段上你喇叭两次加闪灯两次,挑衅过前车四次呢—— 我可以有99.9%的把握说,你至少挑衅过前车三次。—— 前车回馈你八次刹车;你每挑衅一次,他踩两次刹车表示不满。

事实是只有一次闪灯,其他全都没有。你这记性差到这份上,要不要医院看看?我真的替你的健康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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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kick 发表于 2018-12-29 11:18
市区鸣笛了呀。。。。。
交警没那么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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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leechn 发表于 2018-12-29 11:13
速度有多快,其实他心里清楚,耶一直不敢说车速有多少

根据前面有人通过卫星图测距,和过程时间计算过

全程平均速度有24左右,不精确,可以参考

也就是说,全程平均24的话,扣除部分转弯,狭窄,有障碍的路口,直行通常路段,车速应该到达35-40了,这个是在停车场和医院内部道路上的行驶,呵呵,还嫌前车慢要超越。。。这种人还要求别人有素质,守法

+1

这个论坛里老司机多的是。楼主几次三番强调什么“160度视角”导致视觉效果差异,说的好像大家看了视频就误判了车速似的。

这个场合,前车不慢,完全在只要跟着走就可以了的范围内,根本没必要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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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ter 发表于 2018-12-29 11:05


这起事件没有酿成事故、斗殴什么的,杭州交警一般没那么空。网上泡菜闲斗嘴皮子,杭州交警一般不管的。...
市区鸣笛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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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门以前可以进出,现在已经不允许社会车辆进出了。
楼主在树后面的那条路上,开始暴怒,长时间鸣笛,要强行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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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ghtfalcon 发表于 2018-12-29 10:16
前车被扣龟速的帽子冤了点,他虽然不快,但在可容许范围内。


速度有多快,其实他心里清楚,耶一直不敢说车速有多少

根据前面有人通过卫星图测距,和过程时间计算过

全程平均速度有24左右,不精确,可以参考

也就是说,全程平均24的话,扣除部分转弯,狭窄,有障碍的路口,直行通常路段,车速应该到达35-40了,这个是在停车场和医院内部道路上的行驶,呵呵,还嫌前车慢要超越。。。这种人还要求别人有素质,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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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ward 发表于 2018-12-29 11:11
你知道你这话啥意思不?你如何负责?
如果视频证实你说的不符合事实,你要怎么做来负责?
如果事实证明,691楼的描述就是事实,你要如何做?

公开承认我记忆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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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ter 发表于 2018-12-29 11:09
我对自己的言论负责

你知道你这话啥意思不?你如何负责?
如果视频证实你说的不符合事实,你要怎么做来负责?
如果事实证明,691楼的描述就是事实,你要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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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IMAGE 发表于 2018-12-29 11:10
这贴会不会火啊。
可能性不大,参与讨论的就几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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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贴会不会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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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好,咱们散了。
你我属于无法说服对方类型,总体保持基本的礼貌,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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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ward 发表于 2018-12-29 11:06
你对下面的话到底负不负责?你负责,我贴,如何?

ps:终极武器要上场啦?这么快?没劲

我对自己的言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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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ward 发表于 2018-12-29 09:49
行了,基于阁下两次回帖的水准,我确定不是你的对手。
最后回复一次,以后不再回复。

1,法律说的很清楚,“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

讨论法律要有前提,不要移花接木。
这里是医院内部道路,属于公共道路,但是不属于市政道路,交通组织管理主体是医院,除非发生事故不属于交警管理和执法。
医院对自己的道路只有管理权,没有执法权,遇到无赖或不讲理,不能处罚,所以有些医院会和交警合作,把自己的内部道路纳入市政道路,由交警来执法。
这类公共道路的规则是:慢速通行、谨慎驾驶、依次顺序通过。
你脱离前提,来谈交法和灯语,可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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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帖让我想起了去年的另一个帖
当时是楼主在快速干道驾车走神追尾前车
却发帖称前车女司机违规变线导致自己追尾
想利用"网络暴力"声讨前车女司机
却不料被众网友识破
自己成了众网友被喷的对象
然后转身开始痛斥"网络暴力"

以后发这种帖前还是多审视下自己的行为吧

前两天回帖的时候
楼主多次强调自己的高超"水平"
其实 车开得久的老司机
没人会把"水平"二次挂在嘴边
这年头"水平"不会保你安然
时刻提醒自己谨慎才是正道
8年没出过事 楼主该感谢的不是自己的水平
而是自己的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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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要哪个啥,百事可为,此贴有望成为2018年最后一个破千贴,各位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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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ter 发表于 2018-12-29 10:58
这样吧,楼主。
你如果愿意把视频贴回去,咱可以接着聊;
你如果不想贴回去,咱就聊到这儿,打住。


你对下面的话到底负不负责?你负责,我贴,如何?

filter 发表于 2018-12-29 09:16
优酷上贴回去,这里重发一个回复贴,给出链接即可。

你691楼明显和事实不符。

不管你原先的“罪名“是什么,现在可以加上 “毁灭、藏匿证据罪” 和 “伪证罪” 两条


filter 发表于 2018-12-29 09:35
这转眼就过了七百楼了。新增近一百楼,楼主的玩法变了。

原先,这个主题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观点不同。

楼主先来一个毁灭证据,再来一个歪曲事实,强

现在口口声声“我只提醒了一次”,我咋记得在前半段只有一个车道的路段上你喇叭两次加闪灯两次,挑衅过前车四次呢?—— 我可以有99.9%的把握说,你至少挑衅过前车三次。—— 前车回馈你八次刹车;你每挑衅一次,他踩两次刹车表示不满。


ps:终极武器要上场啦?这么快?没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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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kick 发表于 2018-12-29 11:01
您还真有空闲时间继续讨论下去,这类视频再公开下去,杭州交警要找上门了



这起事件没有酿成事故、斗殴什么的,杭州交警一般没那么空。网上泡菜闲斗嘴皮子,杭州交警一般不管的。 本帖最后由 filter 于 2018-12-29 11:0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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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ter 发表于 2018-12-29 10:52
你已经开始胡搅蛮缠了

有视频,自然是“事实清楚”

你删了视频,然后说“我只提醒了一次”,就是“歪曲事实”

有问题么?


那你怎么解释下面这些话?

filter 发表于 2018-12-29 09:16
优酷上贴回去,这里重发一个回复贴,给出链接即可。

你691楼明显和事实不符。

不管你原先的“罪名“是什么,现在可以加上 “毁灭、藏匿证据罪” 和 “伪证罪” 两条


filter 发表于 2018-12-29 09:35
这转眼就过了七百楼了。新增近一百楼,楼主的玩法变了。

原先,这个主题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观点不同。

楼主先来一个毁灭证据,再来一个歪曲事实,强

现在口口声声“我只提醒了一次”,我咋记得在前半段只有一个车道的路段上你喇叭两次加闪灯两次,挑衅过前车四次呢?—— 我可以有99.9%的把握说,你至少挑衅过前车三次。—— 前车回馈你八次刹车;你每挑衅一次,他踩两次刹车表示不满。


ps:你啥时候用终极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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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ter 发表于 2018-12-29 10:58
这样吧,楼主。
你如果愿意把视频贴回去,咱可以接着聊;
你如果不想贴回去,咱就聊到这儿,打住。
...
您还真有空闲时间继续讨论下去,这类视频再公开下去,杭州交警要找上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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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吧,楼主。
你如果愿意把视频贴回去,咱可以接着聊;
你如果不想贴回去,咱就聊到这儿,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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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抬举他了,俺较早就参和了这个帖子,楼主口口声声守法合规的,叫喊别人无知、法盲、没素质,其实这都是楼主自己的真实写照。

首先他超速了,这里的限速合不合理另说,楼主吐槽限速也好啊,可他恰恰在拿守法合规说事儿,有海龟背景也是通过法律途径投诉、纠正限速牌不合理,没更改前还得规规矩据遵守,楼主的做法显然是法盲的典型表现,啥啥都是自证的。

其次鸣笛、骂人、闪灯,都是无知、没素质的表现,他的逻辑明明就是:前车流氓,我也流氓。但非要大家跟他一起认同:前车流氓,我最高尚。他标题就这个意思,没想被自己的视频打脸。

看看楼主之前发的几个帖子吧,呵呵,亮点多多,好几个都是动不动就骂人的。跟海龟、认死理根本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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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ward 发表于 2018-12-29 10:47
你的意思是,你承认记忆不准确?
那你怎么解释下面这些话?

ps:你啥时候用终极武器?

你已经开始胡搅蛮缠了

有视频,自然是“事实清楚”

你删了视频,然后说“我只提醒了一次”,就是“歪曲事实”

有问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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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ter 发表于 2018-12-29 10:33
我也不想和你废话了。

你愿意贴视频就贴,不愿意也拉倒,没人非要跟你在这里唧唧歪歪。

我前面说的是我看了视频的记忆,明显和你说的“只提醒了一次”有很大的不同。但不能保证所有细节和视频一致,否则还要视频干什么?我说了算得了。

你的意思是,你承认记忆不准确?
那你怎么解释下面这些话?

filter 发表于 2018-12-29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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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691楼明显和事实不符。

不管你原先的“罪名“是什么,现在可以加上 “毁灭、藏匿证据罪” 和 “伪证罪” 两条


filter 发表于 2018-12-29 09:35
这转眼就过了七百楼了。新增近一百楼,楼主的玩法变了。

原先,这个主题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观点不同。

楼主先来一个毁灭证据,再来一个歪曲事实,强

现在口口声声“我只提醒了一次”,我咋记得在前半段只有一个车道的路段上你喇叭两次加闪灯两次,挑衅过前车四次呢?—— 我可以有99.9%的把握说,你至少挑衅过前车三次。—— 前车回馈你八次刹车;你每挑衅一次,他踩两次刹车表示不满。


ps:你啥时候用终极武器? 本帖最后由 bearward 于 2018-12-29 11:0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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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顶多催一下。
后面的又不是催。没有闪光,对方不一定注意到后车的转向灯。这也是交法规定还需要喇叭或者闪灯的原因。

我说,可以用这些方法,但并没说我想用;就算我想用,但我最终没用,那也不能说我就是主观恶意了。因为主观恶意这个词儿,都是这么用的:出于主观恶意,某某干了什么事(而且这事儿出格)。我都没做任何出格的事儿,何谈主观恶意?
难道我在马路上开车,啥也没干,但我就觉得前车菜,那就是我的过错了?前车就有理由对我怎么样了?

限速牌这事儿还要提啊?是不是医院里大家都超速,然后就什么规矩都不用了?反正大家都严重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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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ward 发表于 2018-12-29 09:49
行了,基于阁下两次回帖的水准,我确定不是你的对手。
最后回复一次,以后不再回复。

1,法律说的很清楚,“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
左转向灯是必要条件,而喇叭和闪远光是二选一。
我非常标准的执行了法定操作:提前左转向灯,然后闪了一次远光
所以,你那些话说给自己很合适

2,至少右侧停车场路段非常合适,两个车道,目测每个车道宽度在3.2米左右,而两个车宽度都不超过2米


bearward 发表于 2018-12-26 15:01
在我闪灯后1秒内,他在这里刹车。我并不觉得前方路况需要刹车。就算弯道有什么东西,那也至少可以再往前开20米在刹车。

我认为,他的刹车,就是对我闪灯催促的回应。

如果这次不是他故意的,那他在什么时候开始生气的?两个车道时又为什么故意骑线?


你是说这里适合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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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ward 发表于 2018-12-29 10:28
不要转移话题。
下面这段话敢不敢负责???!!
你不是要事实吗?你敢负责,我立即给你事实,看看到底谁在歪曲事实。

我也不想和你废话了。

你愿意贴视频就贴,不愿意也拉倒,没人非要跟你在这里唧唧歪歪。

我前面说的是我看了视频的记忆,明显和你说的“只提醒了一次”有很大的不同。但不能保证所有细节和视频一致,否则还要视频干什么?我说了算得了。

你说“只提醒了一次”,我记得你挑衅了四次,至少三次。然后才进入你想超车他不让你超的那一段。这是我的记忆。 本帖最后由 filter 于 2018-12-29 10:4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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