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转弯车一定要让直行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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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ve 发表于 2013-6-5 09:25
楼主,刚刚看到你的帖子,先强烈支持一下。这样的路口,无论十字路口还是丁字路口,这样的危险每天都上映,很少有人按规则停车让行。

照片中显示的路口显然符合“《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这样的事故对方应该是全责,而且警察应该给对方开罚单。在我们国家很多人都没有遵守这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这其实非常危险,危险程度不亚于闯红灯。

如果行政复议结果不判定对方全责,我建议你向法院诉讼,直至高级人民法院。如果提起诉讼,我愿意捐出1000元给你的诉讼费支出。我期待这样的案例产生深远的法治意义。

技术上,我觉得你的证据已经很充分了,而且事实清晰,完全可以自诉自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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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seasons 发表于 2013-6-5 09:16
I服了U ALL.
你们在说话前就不动动脑子么? 把交法再抄 一遍: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把条 例再抄一遍: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如果直行车做到了"减速慢行", 做到了"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 还能发生这次相撞么(先不说相撞的责任在谁)?
相撞了,说明直行车没有做到这两条,不是吗?
而这两条 是法规里规定的,不是吗?

这贴可以回答一切疑问, 不同意的好好背几遍交法和条 例.
申请行政复议,不可放过这两条 .


说法就请先学懂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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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无定法 发表于 2013-6-5 00:05
前面的照片是从右转弯车视角拍摄的,可以看出右转弯车在右转弯时确实有可能不能发现左侧来的直行车。那么,直行车能不能发现右转弯车呢?下面这张照片是从直行车方向在副驾驶座拍摄的,可以清楚地看到停在右侧路口的面包车,面包车的位置与我当时右转的位置很接近,也就是说从直行车驾驶座可以很容易地发现右侧路口出来的右转弯车,应该是很容易避让的。所以,在转弯车无法发现直行车因而没有避让时,直行车有义务避让转弯车,否则事故的发生将是不可避免的。


在没有前面有人贴过的那条 解释的情况下,你是100%占理的.
在公安部还是谁做了那个解释(虽然我认为这解释不合理)之后,你就不能再争辨说"直行车有义务避让转弯车"了,法就是法,如果认为不合理,也得先争取改变这条 法,没改之前就得执行. 而且, 认真 说的话,你是有办法在事故发生前看到来车的.
但是,虽然直行车没有义务避让转弯车,它也不能明明看见有个转弯车已经快完成转弯了,还是去争自己的路权,宁可冒出事故的风险. 这是滥用法律给他的权利.
你的法律的依据就是前边引的那两条. 双方都有责任,谁大谁小不知道.

给此贴占大多数的意见拥有者打个比方. 路口对面的人行道有人在他红灯时过路口,显然他违规了,你作为拥有路权(绿灯)的机动车, 这时还在路口这边, 你是让还是不让他安全通过路口呢? 我想大部分人在这时都会做到在了望后减速通过,不跟行人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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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ve 发表于 2013-6-5 09:25
楼主,刚刚看到你的帖子,先强烈支持一下。这样的路口,无论十字路口还是丁字路口,这样的危险每天都上映,很少有人按规则停车让行。

照片中显示的路口显然符合“《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这样的事故对方应该是全责,而且警察应该给对方开罚单。在我们国家很多人都没有遵守这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这其实非常危险,危险程度不亚于闯红灯。

如果行政复议结果不判定对方全责,我建议你向法院诉讼,直至高级人民法院。如果提起诉讼,我愿意捐出1000元给你的诉讼费支出。我期待这样的案例产生深远的法治意义。

技术上,我觉得你的证据已经很充分了,而且事实清晰,完全可以自诉自辩。


你是LZ的马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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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无定法 发表于 2013-6-5 09:22
首先,《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是没有信号灯、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国道一般都会有信号灯、交通标志或标线控制,我走的这条路上没有有信号灯、交通标志或标线控制,照片上看到的横线不是停车线而是一条被覆盖的电缆沟。即使是这样,在电缆沟的位置我也观察过左边没有来车才开始右转弯的。

其次,《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是让右,也就是避让右边道路的来车,不必让左,也就是左边道路的来车无论是直行、左转还是右转都必需避让右边道路上的来车。如下图所示,左边道路的转弯车发现直行道上右边道路上有直行车时必须避让,因为这时直行车的视线不如左边道路的转弯车,如果转弯车不避让的话,就有可能冲撞直行车的左前门,危及驾驶员的人身安全。


胡搅蛮缠 无理取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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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刚刚看到你的帖子,先强烈支持一下。这样的路口,无论十字路口还是丁字路口,这样的危险每天都上映,很少有人按规则停车让行。

照片中显示的路口显然符合“《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这样的事故对方应该是全责,而且警察应该给对方开罚单。在我们国家很多人都没有遵守这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这其实非常危险,危险程度不亚于闯红灯。

如果行政复议结果不判定对方全责,我建议你向法院诉讼,直至高级人民法院。如果提起诉讼,我愿意捐出1000元给你的诉讼费支出。我期待这样的案例产生深远的法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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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钧一发 发表于 2013-6-5 07:56
如果按照楼主的理解,那国道上行驶的车辆在经过两边小路路口时都要停车让行从小路上出来的其它车辆?

首先,《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是没有信号灯、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国道一般都会有信号灯、交通标志或标线控制,我走的这条路上没有信号灯、交通标志或标线控制,照片上看到的横线不是停车线而是一条被覆盖的电缆沟。即使是这样,在电缆沟的位置我也观察过左边没有来车才开始右转弯的。

其次,《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是让右,也就是避让右边道路的来车,不必让左,也就是左边道路的来车无论是直行、左转还是右转都必需避让右边道路上的来车。如下图所示,左边道路的转弯车发现直行道上右边道路上有直行车时必须避让,因为这时直行车的视线不如左边道路的转弯车,如果转弯车不避让的话,就有可能冲撞直行车的左前门,危及驾驶员的人身安全。 本帖最后由 法无定法 于 2013-6-5 09:2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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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seasons 发表于 2013-6-5 09:16
I服了U ALL.
你们在说话前就不动动脑子么? 把交法再抄 一遍: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把条 例再抄一遍: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如果直行车做到了"减速慢行", 做到了"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 还能发生这次相撞么(先不说相撞的责任在谁)?
相撞了,说明直行车没有做到这两条,不是吗?
而这两条 是法规里规定的,不是吗?

这贴可以回答一切疑问, 不同意的好好背几遍交法和条 例.
申请行政复议,不可放过这两条 .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 这一点直行车和LZ都没做好,然后呢,第三条呢?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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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在说话前就不动动脑子么? 把交法再抄 一遍: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把条 例再抄一遍: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如果直行车做到了"减速慢行", 做到了"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 还能发生这次相撞么(先不说相撞的责任在谁)?
相撞了,说明直行车没有做到这两条,不是吗?
而这两条 是法规里规定的,不是吗?

这贴可以回答一切疑问, 不同意的好好背几遍交法和条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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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无定法 发表于 2013-6-5 00:05
前面的照片是从右转弯车视角拍摄的,可以看出右转弯车在右转弯时确实有可能不能发现左侧来的直行车。那么,直行车能不能发现右转弯车呢?下面这张照片是从直行车方向在副驾驶座拍摄的,可以清楚地看到停在右侧路口的面包车,面包车的位置与我当时右转的位置很接近,也就是说从直行车驾驶座可以很容易地发现右侧路口出来的右转弯车,应该是很容易避让的。所以,在转弯车无法发现直行车因而没有避让时,直行车有义务避让转弯车,否则事故的发生将是不可避免的。


所以,在转弯车无法发现直行车因而没有避让时,直行车有义务避让转弯车,否则事故的发生将是不可避免的。

知道么,你就错在这句话上了

义务是法律规定的,不是你想当然的所以,懂吗 本帖最后由 nightfalcon 于 2013-6-5 09:1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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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算明白了,lz不是来讨论问题,他就是想找支持的。

你们这群显得蛋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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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无定法 发表于 2013-6-5 00:05
前面的照片是从右转弯车视角拍摄的,可以看出右转弯车在右转弯时确实有可能不能发现左侧来的直行车。那么,直行车能不能发现右转弯车呢?下面这张照片是从直行车方向在副驾驶座拍摄的,可以清楚地看到停在右侧路口的面包车,面包车的位置与我当时右转的位置很接近,也就是说从直行车驾驶座可以很容易地发现右侧路口出来的右转弯车,应该是很容易避让的。所以,在转弯车无法发现直行车因而没有避让时,直行车有义务避让转弯车,否则事故的发生将是不可避免的。


都5天了,还在掰扯你那点歪论,这个拐弯处可以停下一台5米长的面包,竟然不够你的凯越停下观察路况???纯粹是在侮辱大家的智商!各位散了吧,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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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应该去移山,早动手的话还有愚公那一家子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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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楼主补充的图,右转车在白色面包车位置停车观望,视线良好,清晰可看见左侧路况和直行车。 本帖最后由 qipe 于 2013-6-5 08:4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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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无定法 发表于 2013-6-1 17:15
实际上她这样认为是有问题的,严格按照交规是她的全责。见下图:


是呀,我拿的法国驾照,也是这么说的。可是,路口有一条白实线,这个是停车嘹望标志!如果是这样的话,楼主全责没有商量余地 本帖最后由 光速飞龙 于 2013-6-5 08:4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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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吧,即使你闯了红灯,人家也会让的,关键是要让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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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seasons 发表于 2013-6-4 21:42
还在争呵.
我发现这里有三种看法, 一种认为LZ全责(这是大多数人),一种认为直行车全责(很少的人),还有就是其他看法的人也很少.
另外,我发现99%的人是先设定的自已的论点然后拼命地去争辨说自己是100%正确的. 不动脑子呵.甚至看见了对自己不利的条 文,却选择 性地忽略.

我重说一遍我的看法:
如果LZ的事件描述准确,那么两个车都有责任,因为都违反了交法和条例中的一条.
不能因为LZ违反了一条,就不看直行车违反了另一条. 反之亦然. JCSS忽视其中一点的话,就是鼓励这种行径,给未来带来更多的事故,而且不公平.


好吧,你跟楼主是绝配。。。 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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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lz补充的图片,偶的做法是:停住,看清楚没车再右转。

交警的判决木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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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seasons 发表于 2013-6-4 21:42
另外,我发现99%的人是先设定的自已的论点然后拼命地去争辨说自己是100%正确的. 不动脑子呵.甚至看见了对自己不利的条 文,却选择 性地忽略.

我重说一遍我的看法:
如果LZ的事件描述准确,那么两个车都有责任,因为都违反了交法和条例中的一条.
不能因为LZ违反了一条,就不看直行车违反了另一条. 反之亦然. JCSS忽视其中一点的话,就是鼓励这种行径,给未来带来更多的事故,而且不公平.


就楼主这个事故
楼主除了左转和右转还有其他的选择么?不会是直行开到人行道上面去的吧,呵呵。
不管楼主左转还是右转,他(or她)的路权都是比直行车都要低的说,根本不存在让右的情况发生。
也就不存在直行车违反另一条之说

当然,从维护自己的被动安全的角度出发,直行车辆确实是要谨慎,提防路口突然冲出来象楼主这样的车或者非机
但单从法律角度来看,一就是一,二就是二。
交警判楼主负全责木有一丁点问题,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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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要被楼主气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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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无定法 发表于 2013-6-5 00:51
看完这些图请大家考虑一下,右侧路口出来的右转弯车向左前方观察千难万险,还难免观察不到,直行车看右侧路口一览无遗。而且直行车如果冲撞右转弯车的左前门,将有可能要了驾驶员的命。请各位驾驶员想一想,到底是转弯车一定要让直行车合理呢还是按照原意解释《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即只要是右方道路的来车,无论是左转、直行还是右转,都有先行的权利更合理、更能保证驾驶员的人身安全?请各位不要忘记,您不可能永远直行,也会有右转弯的时候。


这个看样子是你自己不要自己的小命了,还怨其他人不在乎你的命?自己不要命可以选择很多方式,但不要因此害了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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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些图请大家考虑一下,右侧路口出来的右转弯车向左前方观察千难万险,还难免观察不到,直行车看右侧路口一览无遗。而且直行车如果冲撞右转弯车的左前门,将有可能要了驾驶员的命。请各位驾驶员想一想,到底是转弯车一定要让直行车合理呢还是按照原意解释《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即只要是右方道路的来车,无论是左转、直行还是右转,都有先行的权利更合理、更能保证驾驶员的人身安全?请各位不要忘记,您不可能永远直行,也会有右转弯的时候。


如果按照楼主的理解,那国道上行驶的车辆在经过两边小路路口时都要停车让行从小路上出来的其它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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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只能硬性规定,谁也没占便宜得好处,即便占理了,车也损了,吸取教训,下次开车小心 本帖最后由 40X 于 2013-6-5 07:5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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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你在单位长期担任一把手么,我要是领导早就被你气疯了。交规不是你们自己家定的,想遵守就开车,不想遵守就别在中国开车了。有哪国驾照去哪国开去。
直行车早就看见你了没错,人家不想让你是因为人家有路权。你把人家撞了是你观察不力。你要是觉着观察不到就重考一遍驾照去。反正自己考驾照的人都能观察到。

法无定法 发表于 2013-6-5 00:51
看完这些图请大家考虑一下,右侧路口出来的右转弯车向左前方观察千难万险,还难免观察不到,直行车看右侧路口一览无遗。而且直行车如果冲撞右转弯车的左前门,将有可能要了驾驶员的命。请各位驾驶员想一想,到底是转弯车一定要让直行车合理呢还是按照原意解释《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即只要是右方道路的来车,无论是左转、直行还是右转,都有先行的权利更合理、更能保证驾驶员的人身安全?请各位不要忘记,您不可能永远直行,也会有右转弯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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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些图请大家考虑一下,右侧路口出来的右转弯车向左前方观察千难万险,还难免观察不到,直行车看右侧路口一览无遗。而且直行车如果冲撞右转弯车的左前门,将有可能要了驾驶员的命。请各位驾驶员想一想,到底是转弯车一定要让直行车合理呢还是按照原意解释《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即只要是右方道路的来车,无论是左转、直行还是右转,都有先行的权利更合理、更能保证驾驶员的人身安全?请各位不要忘记,您不可能永远直行,也会有右转弯的时候。

LZ是复读机呀!
是LZ撞了直行车,还怨人家没停车瞭望,
LZ 在有停车让行线的地方冲出去撞了人,还怨人家没停车瞭望,
LZ 在明明有标线的地方撞了人,还怨警察不按没有标线的规定处理。
偏执也是病,LZ 别去交通队申诉了,去安定医院复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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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排 发表于 2013-6-1 20:51
兄弟,你可以告阻挡你视线的人和物,但之前先赔了直行车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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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seasons 发表于 2013-6-4 21:42
还在争呵.
我发现这里有三种看法, 一种认为LZ全责(这是大多数人),一种认为直行车全责(很少的人),还有就是其他看法的人也很少.
另外,我发现99%的人是先设定的自已的论点然后拼命地去争辨说自己是100%正确的. 不动脑子呵.甚至看见了对自己不利的条 文,却选择 性地忽略.

我重说一遍我的看法:
如果LZ的事件描述准确,那么两个车都有责任,因为都违反了交法和条例中的一条.
不能因为LZ违反了一条,就不看直行车违反了另一条. 反之亦然. JCSS忽视其中一点的话,就是鼓励这种行径,给未来带来更多的事故,而且不公平.


几个问题...如果在类似事故中真的给JCSS自由裁量权的话, 你觉得真的能达到绝对公平还是创造更多的不公平? 能减少纠纷或者是造成更多的纠纷? 道路的通行效率是提高了还是降低了?

现在的制度确实不完美, 但是至少相对公正,效率高,减少纠纷扯皮 本帖最后由 allenlts 于 2013-6-5 00:5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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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些图请大家考虑一下,右侧路口出来的右转弯车向左前方观察千难万险,还难免观察不到,直行车看右侧路口一览无遗。而且直行车如果冲撞右转弯车的左前门,将有可能要了驾驶员的命。请各位驾驶员想一想,到底是转弯车一定要让直行车合理呢还是按照原意解释《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即只要是右方道路的来车,无论是左转、直行还是右转,都有先行的权利更合理、更能保证驾驶员的人身安全?请各位不要忘记,您不可能永远直行,也会有右转弯的时候。
本帖最后由 法无定法 于 2013-6-5 00:5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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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路口是比较特殊,但是法规就是这么规定的,没办法。直行车辆是应该注意观察、确保行车安全。但是出了事故,只能依法办事。这种情况,在视线不好的情况下,应该减速慢行、鸣笛提醒一下直行方向来车,实在没把握,应该停下观察清楚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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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主题: 转弯车一定要让直行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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