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扬州女子骑车过斑马线被摩托车醉驾撞飞 反要赔偿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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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tiesihao 发表于 2016-9-22 13:10
我问你,你的视线是否可以拐弯,如果不能,在路旁有树木等挡住的情况下,你能看到路口以内多远的地方呢?骑车人直接冲上斑马线,留给你的反应时间可能就一两秒,就算你及时反应,40公里速度下紧急制动也至少需要8米左右才能完全停下。如果这时你的车正处在离斑马线5-7米处,你既无法在自行车进入斑马线区前穿过斑马线,也无法做到及时刹停在斑马线前。


你过路口的时候眼睛不会扫视啊?你的意思是只有自行车进了路口你才能发现吗?一般路口都几十米宽,足够你反应的。能有树挡住的路口一般都小路口,都告诉你到路口要减速了,你到小路口还40的时速?别说行人了,遇上侧方开过来一个也没减速的大货你就死了。而且,路口有障碍物阻挡视线你不鸣笛提醒对方吗?

你别自己瞎算了,找辆车开出去看看实际路况都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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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肩明月 发表于 2016-9-21 09:58
当一切以钱为纲的时候,谈法治的都是TMDSB!


当他们掌握所有喉舌的时候,方个P都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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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视频,有个细节,警察叔叔说“不能因为对方有醉驾(稍停顿)等等的违法行为,云云”

高速闯红灯 这个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给葫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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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tiesihao 发表于 2016-9-22 13:10
我问你,你的视线是否可以拐弯,如果不能,在路旁有树木等挡住的情况下,你能看到路口以内多远的地方呢?骑车人直接冲上斑马线,留给你的反应时间可能就一两秒,就算你及时反应,40公里速度下紧急制动也至少需要8米左右才能完全停下。如果这时你的车正处在离斑马线5-7米处,你既无法在自行车进入斑马线区前穿过斑马线,也无法做到及时刹停在斑马线前。


为什么不能以20公里的时速经过人行横道?视线不好,就更加应该放慢行驶速度!这是一个合格司机的基本守则!而且严格按照交通法,这个时候只能”刹停在斑马线前“,而不是”穿过斑马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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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tiesihao 发表于 2016-9-22 12:45
你这红字后面的那半句不就是说违规骑车也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么.


是语文没学好,还是视力不好,还是就是喜欢胡搅蛮缠?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居然没注意蓝色字体的前提?   只有满足这个前提,才能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也就是说,行人、飞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证明”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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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菜鸟的 发表于 2016-9-22 11:42
当时我从扬州赶到江都的教育局去有点事去的时候赶上4:30的“高峰期”当时的车辆保有量不多 根本不存在拥堵 罚了我30块 当时年轻 一下子也就蒙圈了 2000年11月20日的驾照 2001年元月买的车  4月30日被第一次拦下来罚款 之后不服气拿着刚刚买的数码相机去中队拍个究竟!


好吧,罚的理由是什么,有相关规定吗?如果有,还有什么好说的? ”当时的车辆保有量不多 根本不存在拥堵“这个不是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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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非要判骑着电动车过斑马线的阿姨有责的话,我觉得责任比例不应该超过1%,这1%算是维※※律的尊严吧。 本帖最后由 radius 于 2016-9-22 12:1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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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ingbell 发表于 2016-9-22 11:24
2001年的事就算了,起码那个时候还是老实的居多,但胆大的富得流油。现在魔都为什么不准交警直接收钱、而只能是开罚单,银行收钱?


当时我从扬州赶到江都的教育局去有点事去的时候赶上4:30的“高峰期”当时的车辆保有量不多 根本不存在拥堵 罚了我30块 当时年轻 一下子也就蒙圈了 2000年11月20日的驾照 2001年元月买的车  4月30日被第一次拦下来罚款 之后不服气拿着刚刚买的数码相机去中队拍个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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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tiesihao 发表于 2016-9-21 20:29
是啊,你不是也在说减速目的只是为了防止有人突然上斑马线,这里是不是,也不是
而且,机动车司机要关注斑马线两端两个方向的情况,车越接近斑马线,两端对于人眼的视野角度越大,要同时关注,就只能两边用余光。如果有非机动车快速横穿,对司机的注意力是个极大挑战。为了应对这种情况出现,需要减到蜗牛爬的速度,这合理么?所以交规不允许骑行横穿,不然由此造成车祸,骑行者也要负一定责任。


这个一定责任是有前题的:1、机动车没有违章  2、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否则,就是交通法76条: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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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菜鸟的 发表于 2016-9-22 11:21
我2001年第一台数码相机 佳能Power Shot 就拍过这个交警!!!!!

当时我闯高峰 罚了我20块 就开了一个什么印章都没有的单子!


2001年的事就算了,起码那个时候还是老实的居多,但胆大的富得流油。现在魔都为什么不准交警直接收钱、而只能是开罚单,银行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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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ingbell 发表于 2016-9-21 09:45
但交警不该这么表态的,这样的表态容易激化矛盾,无助于事情的解决。国人向来有拿着鸡毛当令箭的习惯,而且有相当一部分人奉行会闹就有好处的理念。


我2001年第一台数码相机 佳能Power Shot 就拍过这个交警!!!!!

当时我闯高峰 罚了我20块 就开了一个什么印章都没有的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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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tiesihao 发表于 2016-9-21 11:15
这也要找茬?司机的注意力也是有限的,司机可以也应该注意到斑马线两端附近有没有人准备过马路,但如果横向的骑车人直接以10公里以上的速度直接冲过马路(尽力骑的话20公里都是可以达到的),你就一定在发现他的时候及时刹停在斑马线前么?照你那么说,交规中就不该有骑车人下车推行的规定。


你从不开车也不骑车吧?在路况好的时候,骑车轻松时速20公里以上,机动车通过路口速度再慢也30以上,你觉得如果能撞上的话,是不是自行车先进路口?如果自行车已经进路口了,机动车司机还发现不了,是不是没有注意路况?

如果你想买不明白这个情况的话,你还是别开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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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扬州平均每天见数百飞机过斑马线,一个推行的都没见过,看来※※也默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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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tiesihao 发表于 2016-9-21 19:21
你的理解力真强,我在问没看到人时是不是应该减到接近0


不跟你扯了。减速的目的就是为了万一有人快速走上人行横道的时候汽车可以及时刹停!至于减到多少合适,自己看着办,只要在人行横道上突然出现行人,你能做到停车让行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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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wberry 发表于 2016-9-21 17:17
第一次知道过斑马线非机动车要推行。
婴儿车需要把婴儿抱出来不?


居然不了解交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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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donexyz 发表于 2016-9-21 18:18
上次不是有人走路被撞了,撞人的电瓶车司机挂了,被撞的自己跑了然后算肇事逃逸么


从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定义来说,还真这样的,应该打110报警备案啊。 本帖最后由 springbell 于 2016-9-21 18:3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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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tiesihao 发表于 2016-9-21 12:42
呵呵,你要说减速是减到接近0才算的话,那大家也是没话可说了。


只看一半的?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当行人冲上人行横道的时候,就满足“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这个条件了,然后就不是减速接近0,而是停车让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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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极冰 发表于 2016-9-21 10:38
一切都是以“和谐”为基础的。我们这里刮蹭的小事故,如果有一方酒后,那没的说了,全责。有人伤的话,怪事就来了,主次责模棱两可。其实是这样原则,压线大不过超速,超速大不过醉酒,醉酒大不过伤人,醉酒超速无照逆行大不过死了人。就人来说,谁受的损失大,责任就分出去一些。就这个事故来说,哪怕这个阿姨是没走斑马线抱着自行车打着滚儿过得马路,而张某一点违规都没有,只要这个阿姨有了人伤,那张某的主责也是跑不掉的。而现在这个阿姨哪怕下车推着过的马路,交警也会找到另外让你负责的道理,重要的是你要出钱,理由随时都有。


上次不是有人走路被撞了,撞人的电瓶车司机挂了,被撞的自己跑了然后算肇事逃逸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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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in 发表于 2016-09-21 06:30
骑在上边会被撞,推着就不会被撞了?
城里本来就是禁摩了,交警怎么早点拦下来,那么多摄像头干嘛去了?
你们自己是不是也要担一些责?
...


天朝特色,管理者尸位素餐不尽职,出事就挑唆屁民斗屁民转移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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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wberry 发表于 2016-09-21 09:17
第一次知道过斑马线非机动车要推行。
婴儿车需要把婴儿抱出来不?

...


你放心,如果对方闯红灯死了人,有关部门就会让你知道究竟这一次要不要抱着小朋友过斑马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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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好 社會主義好 社會主義國家人民地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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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坛 发表于 2016-9-21 17:41
推飞机你会更讨厌,宽度增加一半,挡

另外也讨厌红灯右转,有明显缺陷
我通常是走路的,这些年过斑马线没被撞翻,全靠自己反应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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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讨厌开飞机穿越斑马线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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