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集体登山出人命,同队队员和领队有责任吗?[ZT]
正序浏览
主题图片汇总
主题内检索
浏览:22246 回帖:824
游客没有回帖权限
禁言中
泡网分: 0
主题: 1
帖子: 154
注册: 2006年6月
hass前辈:
真的不用道歉!你的这个道歉跟自虐差不多,怎么了,就真是挖苦又怎么了?!
一个前辈挖苦一下8九点钟的太阳又有什么不可以的。
哪就出来什么“道歉,和放不放过”一说了?
前辈,你有所不知,在这儿能有人挖苦我,就跟有人给我过年一样,高兴得很嘞。

贵重!
我手头有本词典,我把它翻开到有“贵重”这一条的那一页
我把它读出声来:价值高,值得重视

我不敢做出这样的臆断,我不能认为您无力将“贵重”与“贵贱”二词做不出区分来,“贵贱”讲的是价格上的事儿,“贵重”跟它的区别还是蛮大的,不是吗?在此贴之前的我在楼内的任何一贴上,我有说过“贵贱”这个词吗?请您指指看。

我没有使用你的“宝贵”而使用“贵重”难道就真的感觉不到,这是一种修辞手法,是调侃,是具有一定意义上的讽刺作用吗?好,我很笨拙,很无聊很低级,拿个事就奔价格上靠,我努力改变我的世界观,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和思想境界,你看,这回你放过我好吗?如果不行,那就请您告诉我,我希望的那个能与生命之交换的“贵重”梦想怎么就是一种错误的价值观了?就请你指出我怎么、在哪里不明白循序渐进的道理了?一个阶段采取一种措施是什么?还懂点什么不!!!?

你以为我反对户外运动呢吧,如果是,你也指指看,在哪里。
我只是期待它的质量能获得提高,制约草莽。在允许的前提下,把损失的可能降低!!!

审视梦想,珍惜生命!!!等同于不追求,不渐进吗?!!

前辈,如果您有梦想,而因为我这样思想的年轻人让您放不下,使您不能从容上路,那我才真是十二分的抱歉呢!!

前辈,您冷酷的做个决定,像我这样的傻二您就别搭理我了!!!

[无大由子 编辑于 2007-03-18 05:03]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陈年泡菜
泡网分: 41.621
主题: 35
帖子: 5105
注册: 2002年5月
нх :
似乎那几个事故案例你没有研究透。关键是你没明白我举这几个例子的意思。

我的观点是:户外的风险常常具有不可预见性。哪怕有些事故看起来有明显的人为失误因素,其中也常常包含一些不可预见的因素。

如果哪一天,对可预见的不可预见的风险,从活动的发起者组织者到参与者到参与者的亲属,都有充分的认识,并且有充分的准备——尤其是心态的准备,那时候的关于户外的社会心态可能就比较成熟了。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资深泡菜
泡网分: 23.206
主题: 8
帖子: 1785
注册: 2005年6月
原文由 屏山客 发表

承认是合同关系就好办了。根据召集帖来看,队员带足装备是参与行动的实质要件,队员未予准备,而队长懈怠审查,则默认为队长认可队员之要件瑕疵且队长继续履行合同,因而发生侵权损害行为,队长之怠乎审查之责不可推卸。

俺同意队长的决定并不是造成死亡事故的唯一直接原因,但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也必须承担其应 ......

继续履行合同不足以导致损害后果的必然发生,

事实是相同条件下只是少数遭遇不测而不是全部,足以证明必然因果关系只能是个体差异,

有一句话很难听:队员尚且对自身安全漠然对待,假如再找他人责任很不光彩相当恶劣。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老坛泡菜
泡网分: 44.562
主题: 9
帖子: 2152
注册: 2001年1月
无大,我给你道歉是真诚的,你也别太得理不饶人了:-)
何况我说的很清楚,我道歉的是我的表达方式,你的观点我无论如何不接受。

梦想是没有贵贱的,不强求你接受我的看法,只是建议你认真思考一下。我
承认我敏感了,看到你说“最好去梦一些比灵山之类更贵重一些的梦”时,且
不说你明白不明白循序渐进的道理,就你脱口而出的关于贵贱的价值观就
足够惊人。所以才有了挖苦与感慨。解释清楚了也道歉了就放过我吧,你说呢:-)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资深泡菜
泡网分: 53.507
主题: 106
帖子: 9070
注册: 2004年11月
原文由 winvista 发表
难说哦!万一真的出现了这种案例,死者家属可以这样追究责任:你们当领队的,同行的遇到山贼,为何不与山贼进行搏斗?你们肯定没对死者尽到全力保护的责任,否则为何死者死了,而你们却能安然归来?

这种官司先不论最后谁打赢,光是把相关者传上法庭都够他们烦的了。。。


现在,按法律规定谁还敢救啊,杀了就杀了吧!!!

歹徒杀你是白杀,俺也不指望JC能破案,就算破了也与我无关。

如果我杀了歹徒,俺接下来的事,可比上几次法庭麻烦多了。

要俺空手入白刃,生擒歹徒??? 算了吧,俺又不是黄飞鸿DX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泡菜
泡网分: 0
主题: 6
帖子: 66
注册: 2007年2月
原文由 随风8122 发表

关于这个,领队无任何责任。

这属于刑事安件,要说责任,也在警方。
难说哦!万一真的出现了这种案例,死者家属可以这样追究责任:你们当领队的,同行的遇到山贼,为何不与山贼进行搏斗?你们肯定没对死者尽到全力保护的责任,否则为何死者死了,而你们却能安然归来?

这种官司先不论最后谁打赢,光是把相关者传上法庭都够他们烦的了。。。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资深泡菜
泡网分: 53.507
主题: 106
帖子: 9070
注册: 2004年11月
原文由 EOS120 发表
虽然我不会故意去寻死,但这句话真的令我神往:“身体长眠山脚,灵魂飞跃巅峰。”


俺更神往的,应该是这个:“身体长眠巅峰,灵魂飞跃云宵”。

但然,必须是意外,自杀的不算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资深泡菜
泡网分: 53.507
主题: 106
帖子: 9070
注册: 2004年11月
原文由 无大由子 发表

梦想是活人的,死人的叫鬼梦。

有些特殊的人,有时在贵重物品之间很难做出选择,不足为怪。不好选择时,是不是可以看看其中哪一个,同时也是必要条件。当然,如果你一生只想有一次梦想,那糊涂着也无妨。

人可以为梦想付出生命,但在要付出生命时,是不是最好去梦一些比灵山之类更贵重一些的梦呢?是梦想就值得付出生命吗?


为了梦想,当然要冒一些风险。

如果付出生命,俺也认为好过于死在床上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资深泡菜
泡网分: 53.507
主题: 106
帖子: 9070
注册: 2004年11月
原文由 winvista 发表
7)遇到山贼,被其杀死。


关于这个,领队无任何责任。

这属于刑事安件,要说责任,也在警方。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资深泡菜
泡网分: 53.507
主题: 106
帖子: 9070
注册: 2004年11月
原文由 winvista 发表
中国登协历来不提倡民间自发登山或探险活动,如果想组织以上活动,必须有国家认证的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指挥,应该有正规、合法的组织,要有责任人。否则,只讲究个性化自由,那是一种不尊重个人生命,不尊重家庭,甚至不尊重社会的自私表现。他奉劝那些“驴友”们不要轻易冒险,也不要被别人“忽悠”而头脑发热,做出不必要的牺牲,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是啊,登协也要挣钱嘛。

所以,俺以前的推论,某些官方下指示,增加一些“莫须有”的罪名,以杀一敬百。

又一个月前,听一个执证的领队的吹牛:

我们组织活动动,只要不犯太大的错误,有官方给我们摆平的,没事。
那些无证的人,万一出了事,他的麻烦就大了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泡菜
泡网分: 0
主题: 6
帖子: 66
注册: 2007年2月
户外活动是高危运动,死人的事情以后还会经常发生的,这点偶不用拍脑袋都想的出来。

无论你设想、准备的再周全,总有挂一漏万、防不胜防的时候。 随便能想出来的在户外活动中可能致死原因就有下面这些,没说到的各位还可以补充:

1)连续进行剧烈运动导致休克致死。 像本帖这种连续12小时爬山“暴走”,不下雪也够呛了,确实是对人类体能极限的挑战,尤其是平时缺少运动的MM,实在不宜参与。

2)爬雪山遇到雪崩,或掉进深坑、悬崖致死,或突遇极度严寒冻死。

3)夏日剧烈运动后,中暑加过度疲劳、缺水,休克致死。

4)突然遇到山洪爆发,溺水致死。

5)夏日在丛林活动,事先未打预防针而被带有乙型脑炎、登革热、出血热、疟疾等致病原的蚊虫叮咬后,感染传染病致死。

6)被毒蛇猛兽咬伤致死。

7)遇到山贼,被其杀死。

8)在旅途中发生交通意外致死或重伤(本论坛就有)

9)夏日参加户外活动,被雷电击中致死。

10)秋天参加户外活动,突遇山林大火致死(香港某中学举办郊游活动时突被山林大火围困,导致多名师生丧生的“八仙岭事件”)

。。。

所以不夸张的说,每次参加户外活动都是面临死神的挑战,“发生意外人数/参与户外活动人次”这个比例是很高的,而作为领队,每个队员所面临的上述风险都要由他承担责任,这个责任有多重大,当领队的人心里有没有数?

因此如果觉得人生在世安全第一的话,还是尽量少参加户外活动为妙,当领队更是不要去干,这是血的教训。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资深泡菜
泡网分: 53.507
主题: 106
帖子: 9070
注册: 2004年11月
原文由 airbike 发表

你这个不是预见。
除非你说每次活动只要违反了9条中的一条或多条,就必出人命。这才是预见。
否则我可如此预见:以后的户外活动,即使完全遵守你的9条原则,一定也迟早还会出人命。


比如,俺们的骑车活动。

俺总结,下盘山公路的速度控制在15km/h以内,否则会有危险。

但是,事实上,15km/h以内下山,安全了,但是速度的快感就没有了。

如果是这样,俺还不如在屋脊上灌水。

只要没有欺骗行为,那么每个人都必须对自己负责。

俺选则了下坡速度40km/h,那么俺就生死由命吧,与他人无关。 (有人选择80km/h,俺也骂他疯子,但俺没权利阻止他)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资深泡菜
泡网分: 53.507
主题: 106
帖子: 9070
注册: 2004年11月
原文由 airbike 发表
这次活动发起帖中的免责声明。不管是否有效,还是贴出来看看吧:

免责声明:
本次活动为非营利自助户外活动。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领队组除接受大家监督、有责任控制费用和公开帐目外,不对任何由户外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


改一下,我认为会更好一些。

本次活动和大家进行商量是否可行。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活动的可实施情请自己行考虑,并进行讨论和决定。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

所有打算参加的人,均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次活动的财务人员,由大家公同选举产生。

本着户外的精神,大家必须团结。。。。。。(以下省略若干字)。

既然无责任,那么何来免责???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资深泡菜
泡网分: 53.507
主题: 106
帖子: 9070
注册: 2004年11月
原文由 无大由子 发表
何为意外,不可预见,过失,过错 等等。

不针对这个事件
那一天的这座山和那几天的这座山有很大区别吗?哪个地区几天来的气象资料无处可寻吗?积雪深度、平均气温、极限气温和平均风速及最大风速的情况发生了很大改变吗?
那个山不再是一座可以根据常规资料做一天基本预测的山了?!一个领队不该了解或没有责任或没有必 ......


请注意,那只是活动的召集者,或者说是发贴人,并非领队。

而决定活动是否进行的,是每一个队员的责任。

俺认为,除非他声明,整个活动必须听从他的指挥,才可以推断他是领队。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禁言中
泡网分: 0
主题: 1
帖子: 154
注册: 2006年6月
原文由 hass 发表
充分理解一言兄说的“没有信仰”是咋回事了。


          

不用道歉,我刚还以为你是在夸我呢。
你这样一讲,意思少了,放松点,挖苦两句也不死人。没事的!

[无大由子 编辑于 2007-03-18 01:51]
登录后可直接显示原图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老坛泡菜
泡网分: 44.562
主题: 9
帖子: 2152
注册: 2001年1月
无大:如果我的话里有挖苦你的成分我给你道歉。我的确是听到你这么说很难过,因为我觉得你岁数
应该比我小。一个民族的希望在年轻人身上,你们怎么想很重要,不是吗?

我的意思只是说出事故了要积极找原因,但前提是一定要保护一些比事故更重要的东西。冷酷地说,
户外探险是一定会死人的,古今中外都是如此,未来也会一样。因为事故伤害到另外一些更重要的东西
才是真正的灾难。希望你能理解。

如果我的表达方式让你觉得不舒服,我给你道歉,我对你没有恶意。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资深泡菜
泡网分: 53.507
主题: 106
帖子: 9070
注册: 2004年11月
原文由 нх 发表

你这个想法没用地。。。。一但出了事。。网上都留了证据引着JCSS当刑事案去调查啊。。。。


网上的活动已经取消了,新的活动,是没有组织人的。

网上的组织人,宣布取消。 并且,网上的组织人,跟本没参加活动,这和他在网上取消活动的行为,是一致的。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资深泡菜
泡网分: 25.209
主题: 116
帖子: 1636
注册: 2004年9月
原文由HASS发表
生于1978年1月28日,死于1998年1月28日。从这里
我们不难想象这是一个年轻人为了庆祝自己20岁生日想登顶南美最高峰却不幸遇难。生命如花如此
轻易逝去令人扼腕,但我同时注意到这个墓碑下还有一段文字:身体长眠山脚,灵魂飞跃巅峰。




不登山的人,是不会理解“为什么要登山”这个问题的—“因为,山在那里”马洛里这样说,可很多人甚至认为登山者是疯子...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禁言中
泡网分: 0
主题: 1
帖子: 154
注册: 2006年6月
原文由 hass 发表
是的,是应该多动些脑。能把梦想分成“贵重的”和“不贵重的”,太有才了。
连梦想都可以分出贵贱,充分理解一言兄说的“没有信仰”是咋回事了。


哈哈哈,哈哈哈……

“贵重”、“不贵重”、“太有才了”
挖苦,讽刺。哈哈哈,但我听着“太有才”是好话。能再说一遍吗?太过瘾了!!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老坛泡菜
泡网分: 44.562
主题: 9
帖子: 2152
注册: 2001年1月
是的,是应该多动些脑。能把梦想分成“贵重的”和“不贵重的”,太有才了。
连梦想都可以分出贵贱,充分理解一言兄说的“没有信仰”是咋回事了。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陈年泡菜
泡网分: 64.073
主题: 44
帖子: 7851
注册: 2003年3月
原文由 hass 发表
问题是:一个不探险的民族,即使个个都长命百岁,有意义吗。当真“好死不如赖活”?

在攀登南美高峰阿空加瓜之前,我们路过山下的登山者陵园,那里林立着十字架。其中有一个墓碑,
主人名字我忘记了,但文字让我记忆深刻:生于1978年1月28日,死于1998年1月28日。从这里
我们不难想象这是一个年轻人为了庆祝自己20岁生日想登顶南美最高峰却不幸遇难。生命如花如此
轻易逝去令人扼腕,但我同时注意到这个墓碑下还有一段文字:身体长眠山脚,灵魂飞跃巅峰。

不知道看问题角度不同还是我这人天生冷酷,在生命与梦想之间我总是衡量不出哪个更可贵。


早在300年前,中国人的生存哲学就已经从“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变成“好死不如赖活着”了,也就造就了中国近现代连绵不绝的屈辱史。

小西,还记得当初关于76条的讨论吗?许多不开车的人都认定司机都是冷血杀手,嗜血的恶魔,可是今天,你为什么也认定在这个圈子里的人也是冷血杀手呢~~~!!!!!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资深泡菜
泡网分: 31.33
主题: 21
帖子: 1773
注册: 2003年4月
原文由 EOS120 发表
虽然我不会故意去寻死,但这句话真的令我神往:“身体长眠山脚,灵魂飞跃巅峰。”


这位童鞋的家长呢,赶紧把孩子领回家好好看管,千万不要让他/她上雪山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泡菜
泡网分: 48.122
主题: 13
帖子: 6586
注册: 2002年7月
呵呵,动脑之前,还是先请学会做人,不然,有才,也是配做棺材,充其量,也是块木材。
不送。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资深泡菜
泡网分: 31.33
主题: 21
帖子: 1773
注册: 2003年4月
原文由 老草 发表

呵呵,那还用预见啊?我不根据任何原则,甚至不用动脑子想都知道——伤亡事故一定还会发生的。

但是你要真要我具体“预见”,我还真没法预见。一个事故发生后,它到底为什么发生?人到底为什么没挺过去?有时候真的没办法分析。我身边发生的例子就不说了,就说公开事件,比如前面提到的老K,谁能想得到会是他,会发生那样的事故呢?比如05年深圳的间谍MM事件,谁能想得到有那么大的水头下来?至今也没人能够解释,再往远了说,余纯顺那么多年那么艰苦都过来了,怎么就在不缺吃不缺穿有前导有后援身体检查一切正常条件最好的时候,突然就挂了呢?回头再说灵山不幸的这位MM,到底是失温还是脑袋磕了,谁能给个肯定结论?

所以呢,谨慎和加强责任意识,是有必要的,但那也不能完全避免意外——而且是“可预见”的意外。...


俺没表达清楚,俺的意思就是可以预见那些应该避免却被忽略了的风险可能带来的后果。。。好咬嘴啊...其实就是那些人为错误导致的后果。我说的那个预见只是举个例子说明什么是预见,结果却成了讨论原则去了。看来这不是个好例子。

老K那个雪崩的原因没人知道了,只能说是意外。再说高海拔雪山的与这种灵山这种不是一个等级的风险。

间谍MM那个绝对是人为错误,犯了大忌。而且很好解释啊。。山洪么。在黄土高原上那种夏季一场小雨导致干了五年的大沟突然狂涨变成灾难,洪水一小时过后消失流下个泥沟的事情俺可是见过,太可怕了
俺们有次连续24小时降雨后被迫在河谷里过夜,多亏找到山壁上一个相当高的裂缝费尽力气爬上去,一晚上都没敢睡,生怕山洪下来。命大啊。。。

灵山这个,我看多半也不会有调查结果公布了。上次那个沙漠里的不也没消息?

余纯顺算俺佩服的人之一,他那个的风险和雪山是一个级别的,不说了。

俺的意思也是: 谨慎和加强责任意识。没错,不能完全避免意外,但至少要尽责是吧,而且这种尽责更多是事先,还不仅仅是事后努力救人,不论是意外还是有人为过错的风险。从法律上来讲,事先的尽责和事后的努力补救会导致对行为的定性不同的。

希望大家说了这么多,出去玩的人出发之前好好想一想,好好去好好回来是最重要的。虽然。。。唉。。。。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资深泡菜
泡网分: 25.209
主题: 116
帖子: 1636
注册: 2004年9月
三月四日,深圳三水线,徒步,一队员突然晕厥,最终不治。我朋友去送别了....
逝去队员的父亲让人很感动,他衣着得体,谈吐斯文,典型的知识分子,事实上也是老师.他没有什莫豪言壮语,只是很实在得说了几句: “我支持户外活动,实际上我也经常跟儿子一起爬山,只是,凡是要量力而为,安全第一,绝对不能逞强好胜, 感谢大家的关心”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禁言中
泡网分: 0
主题: 1
帖子: 154
注册: 2006年6月
原文由 two-way 发表

少点臆断,多些动脑,不是更好吗?


猜疑?不解?提问。和“臆断”有区别吗?
“多些动脑”好的,我会努力的。
但你好像在这个环节前,还要多做一项工作呦,补补语文先。
这是我一个主观上的认识,不见得对,这个醒要是提多余了,抱歉了先
咱两交流,在语言上好像有障碍。要不我再多动些脑,就这样吧。

“鼠子可教!”你更加的有才了!!!谢了。就这。

[无大由子 编辑于 2007-03-18 01:13]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泡菜
泡网分: 48.122
主题: 13
帖子: 6586
注册: 2002年7月
原文由 无大由子 发表

==========================================================

朋友,那是一个问题,一个问题你懂吗?能把问题当概念对代吗?
不好这样子搞吧?你太有才了!

[无大由子 编辑于 2007-03-18 00:58]

还好,知道是转移问题,鼠子可教!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泡菜
泡网分: 48.122
主题: 13
帖子: 6586
注册: 2002年7月
原文由 无大由子 发表

多做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无论是为自己和为他人,多一些责任。
让灵魂和富有活力的肌体一起更多一些概率的,同时飞跃在巅峰不是更好吗?不更令人神往吗?接下来还会有其他的往可以神。

少点臆断,多些动脑,不是更好吗?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泡菜
泡网分: 0
主题: 6
帖子: 66
注册: 2007年2月
南宁案的二审,目前仍然紧绕营利问题激烈争辩,就很说明问题。


没错。南宁案代表死者家属的控方律师,在一审中死咬着领队收取了60元活动费一事不放,把活动的性质往商业活动上扯,成功把领队拖下水。

我敢大胆预测:在目前正在进行的二审中,领队和其他同行者的责任即使无法完全免除,也一定可以减轻。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禁言中
泡网分: 0
主题: 1
帖子: 154
注册: 2006年6月
原文由 two-way 发表
误导性偷换概念。商业活动或非商业活,一个人的性命不会发生本质变化,但是,事件本质却会发生变化。
原文由 无大由子 发表
难道一个人的性命会因为他参加的是 ......

==========================================================

朋友,那是一个问题,一个问题你懂吗?能把问题当概念对代吗?
不好这样子搞吧?你太有才了!

[无大由子 编辑于 2007-03-18 00:58]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回复主题: 集体登山出人命,同队队员和领队有责任吗?[ZT]
功能受限
游客无回复权限,请登录后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