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天津老太案:车主称搀扶老人被判赔10万续 二审双方各执一词
正序浏览
主题图片汇总
主题内检索
浏览:22499 回帖:430
游客没有回帖权限
禁言中
泡网分: 36.273
主题: 322
帖子: 16347
注册: 2003年1月
看了论坛就知道,大部分人的思考能力都低下,对初次接触的信息深信不疑,所以才容易被※※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fox
陈年泡菜
泡网分: 41.212
主题: 32
帖子: 4614
注册: 2001年11月
原文由 打死了也不说 在2011-08-23 15:51发表
老人家可当影后!


岂止,影太后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泡菜
泡网分: 26.774
主题: 0
帖子: 389
注册: 2004年4月
原文由 ftjm268 在2011-08-23 16:12发表
据我所知,俩人好像都没说实话

+1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泡菜
泡网分: 19.327
主题: 26
帖子: 311
注册: 2005年10月
原文由 凉拌树 在2011-08-23 16:14发表

某人笑话蒙古人:你们连海都没有,要※※做啥子嘛?蒙古人:你们不是也有法院吗?


呵呵!这个社会完全他妈的乱套了!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资深泡菜
泡网分: 45.69
主题: 25
帖子: 12085
注册: 2008年7月
原文由 hunternudt 在2011-08-23 16:08发表
关键是,老太太诉的是车主撞了他
如果最后鉴定没有撞,显然说谎了。
而法官为什么判老太太是被吓的赔偿?
如果老太一开始就起诉被吓,那还差不多。

某人笑话蒙古人:你们连海都没有,要※※做啥子嘛?蒙古人:你们不是也有法院吗?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泡菜
泡网分: 27.225
主题: 22
帖子: 1535
注册: 2003年12月
看许眼神淡定正值.老太龌龊.挺许.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资深泡菜
泡网分: 55.121
主题: 47
帖子: 8891
注册: 2006年10月
据我所知,俩人好像都没说实话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资深泡菜
泡网分: 29.993
主题: 492
帖子: 20731
注册: 2008年11月
内容贡献勋章
关键是,老太太诉的是车主撞了他
如果最后鉴定没有撞,显然说谎了。
而法官为什么判老太太是被吓的赔偿?
如果老太一开始就起诉被吓,那还差不多。
(1)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泡菜
泡网分: 8.499
主题: 5
帖子: 599
注册: 2010年2月
※※都逼成了加薪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资深泡菜
泡网分: 45.69
主题: 25
帖子: 12085
注册: 2008年7月
老百姓双方都没错,两种人性的体现而已~

[凉拌树 编辑于 2011-08-23 15:55]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泡菜
泡网分: 23.822
主题: 5
帖子: 136
注册: 2004年4月
老人家可当影后!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资深泡菜
泡网分: 26.528
主题: 167
帖子: 4294
注册: 2006年7月
http://news.sina.com.cn/s/2011-08-23/041523034030.shtml
.

“根据红桥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定:许云鹤被判决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王老太108606.34元,其中包括残疾赔偿金87454.8元。

  判决理由是,“不能确定小客车与王老太身体有接触,也不能排除小客车与王老太没有接触。被告发现原告时只有四五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

  许云鹤对此不服提出上诉,他表示只想要一个清白,“就算让我赔10块钱,我也要把官司打到底。人根本不是我撞的,不存在赔偿的问题,从根本上就不是钱的问题。”许云鹤说。”
------------

这个案件,老太说被撞飞,车上却没有任何接触痕迹,明显是谎话。

民事案件,不是无罪推定,而是要谁主张谁举证,同时在证据不清情况下,法官要按最大可能性来判案。

这个案件,法庭确认人车距离2.4米,不确认有无接触,却说人被吓倒,所以,构成交通事故,过于离奇,引申出按交强险来赔和民事的40%赔偿,都是引起争议的关键。

如果被吓倒也是理由,那人行道上经常会被突然的车喇叭吓到,莫不也成了事故?没接触也是事故,那事故就没个界限了。

[2011-08-23 16:28 补充如下]

补充,这次二审,老太太是坐轮椅的。
据许说,一审的法庭在三楼,没有电梯,老太太那次是自己走上去的。

[2011-08-24 17:52 补充如下]

两个人都没说实话。

分析

常理,司机远远看见左边有人,应该是向右变道去躲开才对。神经病了才会停到跟前去等着跨栏去扶。

现在照片看许的停车情况,应该是许从中线向左变线(这个他已经承认),
变过来才发现老太,中线有车,无法闪避,于是惊慌急刹,习惯向左靠。

而老太,原来左道没人才敢跨过来的---有车过来还敢跨,那叫自杀。突然有个车变线过来,眼看距离过近,中线也有车,无法闪避,惊慌倒地。

估计一审法官分析到这个事实和因果,可是,法条上不能成为判许负责任的理由,不想便宜这个鲁莽的家伙,于是,惊吓说出来了。

如果许有保险,自己不出钱,估计也不吭声了,偏偏是个钻空子的家伙,还没保险。
肉疼,于是发帖,为国人所知。
.
[2011-08-24 17:54 补充如下]

.

[2011-08-25 19:06 补充如下]

.
allenlts
贴图
登录后可直接显示原图
(0)
(0)
只看该作者
不看该作者
加入黑名单
举报
返回顶部
个人图文集
个人作品集
回复主题: 天津老太案:车主称搀扶老人被判赔10万续 二审双方各执一词
功能受限
游客无回复权限,请登录后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