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天津老太案:车主称搀扶老人被判赔10万续 二审双方各执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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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泡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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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醉太平 在2011-08-23 15:35发表
分析

常理,司机远远看见左边有人,应该是向右变道去躲开才对。神经病了才会停到跟前去等着跨栏去扶。

这个分析对静止的物体有效。
常理是,对于运动中的人(物体),应从后方穿越。除非想要追击堵截去撞人,才会向运动的方向打轮。

分析:
王老太当时已经跨过隔离栏,正在快速穿越马路,可见王老太身手相当矫健,于是许某试图从其后方驶过,怎奈这一侧的车流行进速度超出王老太预想,不禁惊慌犹豫,奈何身体老迈竟出了意外,这一来可坏了许某的如意算盘,慌乱之中把车撞上隔离栏。
结论:
1、许某撞上王老太的可能性极小;
2、王老太是被吓后摔倒,摔倒后被吓,还是摔倒但没吓着?很难界定;
3、王老太如果真是被吓,则:是被许某吓到,还是被其他司机吓到?也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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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allenlts 在2011-08-26 16:45发表

我压根没仔细看车主的陈述...不过这也不应作为法官断案的证据,现在大家反对的是法官随意曲解法律, 就像之前有人帖过的案件: 有人车被偷了,车辆没保险,贼撞了人,法官因为车辆无保险就判决车主负责一样

关键是现有的证据无法证明老太是被撞的, 这就为大家出了一个很大的问题: 车辆是否应为"吓"到他人 ......

请问我全盘否定了吗?只是身为围观众酱油党的我们手上有多少确定的证据?客观陈述是:老太违章受伤而车主停车在旁。
剩下的就看证据说话了,那请问你,车主和老太作为案件当事人,在涉及自身利益的时候是不是都会掩过饰非?你压根没仔细看车主陈述那你凭什么指责别人浑水摸鱼呢?就看了个媒体标题“车主见义勇为”吗?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回到这个案件,我认为为什么原告老太说自己是被撞伤而法官不驳回的原因是,法官认为这起案件性质未变,仍是交通案件这并不因为原告的夸大陈述而改变。
惊吓很多网友不理解,但是既然有证据链能把车主和伤者联系起来,那就适用到交法“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至于判罚,法官把不交交强险作为对车主的惩罚放进判决里,我个人认为对车主过重过苛。

PS再说你举的例子,这个请你学习好法律或者咨询律师好吗?因为是你的车撞死了人,在找不到责任人的情况下作为车主的你要承担连带责任,对于你的损失你可以反诉偷车者对你进行赔偿。

[gxnhx 编辑于 2011-08-26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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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jdzagv 在2011-08-26 16:28发表

已经过去三年多了,这社会一天一天退步太快了,别拿昨天来和今天说事

80后的一代人捐款与献血会更理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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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gxnhx 在2011-08-26 16:20发表

抱歉,我不是说你污蔑。我主要针对的是媒体,尤其是刚开始报道的媒体。
但是我对你所说的那些所谓“污蔑”不认同。请问你认为污蔑的网友是不是也是依据“试着依据照片, 双方陈述, 物理常识来还原事情的真相”?
请问车停歪了吗?答案是:停歪了,车虽然没碰护栏但几乎碰上。那请问他在媒体里的解释合理吗?而他在交警队 ......


我压根没仔细看车主的陈述...不过这也不应作为法官断案的证据,现在大家反对的是法官随意曲解法律, 就像之前有人帖过的案件: 有人车被偷了,车辆没保险,贼撞了人,法官因为车辆无保险就判决车主负责一样

关键是现有的证据无法证明老太是被撞的, 这就为大家出了一个很大的问题: 车辆是否应为"吓"到他人而负责

车主说谎是另一回事,不能因为车主说谎就全盘否定,而应根据事实来判断对错和双方应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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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会翻跟斗的河马 在2011-08-26 09:47发表

想起512,成都某医院,地震时人医护们第一反应是扶着手术台防止患者掉下来,待震动停止,继续手术。

人和人的差别真大。


已经过去三年多了,这社会一天一天退步太快了,别拿昨天来和今天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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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allenlts 在2011-08-26 15:56发表

拜托, 我诬蔑谁了?

我只是试着根据照片, 双方陈述, 物理常识来还原事情的真相算什么诬蔑?

真正诬蔑别人的恐怕是那些动不动拿"车停歪了", "车碰护栏了", "认为车主撒谎", "没保险就应该全责"说事的那些人

现在也没有人说"行人违章直接撞死",  ......

抱歉,我不是说你污蔑。我主要针对的是媒体,尤其是刚开始报道的媒体。
但是我对你所说的那些所谓“污蔑”不认同。请问你认为污蔑的网友是不是也是依据“试着依据照片, 双方陈述, 物理常识来还原事情的真相”?
请问车停歪了吗?答案是:停歪了,车虽然没碰护栏但几乎碰上。那请问他在媒体里的解释合理吗?而他在交警队的陈述是不是更合理一些?
车主撒谎了吗?我不确定,因为我不在现场。但他在交警队的陈述和他在媒体的陈述几乎完全不同,那请问他是不是有撒谎的嫌疑?尤其是他自说自话的在媒体里所说:老太的那句“我死了你们才高兴呢!”更只是他自己的独证。请问这是不是有污蔑的嫌疑?
对于你的“现在也没有人说"行人违章直接撞死"”--请你看底下的回复就有些网友是这样的态度。
我不否认车主是在正常行驶而老太违章穿越,但当他变道超车和老太摔倒时,没有旁证证明到底发生了什么,那网友的推理在现有证据下是不是合理?
大家有不同见解这很正常所以才上来讨论,请不要一上来就是给人扣个大帽子。

[gxnhx 编辑于 2011-08-26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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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dekiller 在2011-08-26 12:43发表
还是那一点。没有保险开车即使是行人不对,也是全责任。那怕是人家开车撞你,也得全责。

这个是胡扯,即使是醉汉驾车创撞死了人,也未必是醉汉的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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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gxnhx 在2011-08-26 14:26发表

真理本来就是越辩越明的。何来把水搅浑?现有情况是,车主和老太都在各说各话,现在车主自己说自己见义勇为,请问这和你所说行人故意碰瓷有什么区别?这里两边都是在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行人违章并不代表她没有合法权益,说什么行人违章直接撞死的,请你认真学习法律好吗?
现在这案件有证据链能把车主可能造成行人伤亡 ......


拜托, 我诬蔑谁了?

我只是试着根据照片, 双方陈述, 物理常识来还原事情的真相算什么诬蔑?

真正诬蔑别人的恐怕是那些动不动拿"车停歪了", "车碰护栏了", "认为车主撒谎", "没保险就应该全责"说事的那些人

现在也没有人说"行人违章直接撞死", 现有证据也没有办法证明有车撞了她对吧, 我们不说她自己跌倒的就算是被车吓的吧, 所以我当然要问(假设): 车辆正常行驶吓倒老人是否需要负责以及如何负责这个问题

至于车主见义勇为, 我认为还是应该成立的, 因为换成我的话我肯定绕开走人, 抱歉, 在国内这种风气下我管不了别人死活, 更何况有你这种质疑一切的人士存在, 那我也可以怀疑南京老太案件那些证人都是被告自己找的

[allenlts 编辑于 2011-08-2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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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allenlts 在2011-08-26 11:08发表

我觉得在这里有人不断把水搅浑, 不知道是出于什么目的

现在大家根据现场照片+伤者伤情+双方陈述+合理推断分析下来的结果就是: 老太被车辆无意吓倒, 双方没有接触

双方都有说谎, 也各自有一定的违法行为, 但都无损事实真相

OK, 现在有一个问题, 即司机是否需要为无意吓倒行人负责? 街上不少风烛残年的老人属 ......

真理本来就是越辩越明的。何来把水搅浑?现有情况是,车主和老太都在各说各话,现在车主自己说自己见义勇为,请问这和你所说行人故意碰瓷有什么区别?这里两边都是在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行人违章并不代表她没有合法权益,说什么行人违章直接撞死的,请你认真学习法律好吗?
现在这案件有证据链能把车主可能造成行人伤亡联系起来。而你举的“司机是否需要为无意吓倒行人负责?”,这也是需要证据证明的,证据能证明你的清白,而不是你在这里举个例子这么简单。
现在这案件根本上升不到道德层次,因为从头到尾,这只是个偶发事件,只是现在车主在利用媒体对法院进行施压罢了,这个可以,但二审时这种对老太的行为实际上是很卑鄙的。你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你可以标榜自己高尚但你不能这么无耻污蔑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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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dekiller 在2011-08-26 12:43发表
还是那一点。没有保险开车即使是行人不对,也是全责任。那怕是人家开车撞你,也得全责。


现在是※※律,这么说法,在法律上没有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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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一点。没有保险开车即使是行人不对,也是全责任。那怕是人家开车撞你,也得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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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老太就该撞死,一把年纪了还要横穿马路,就不该多出门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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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醉太平 在2011-08-26 11:25发表
本案关键不在老太撒谎,也不在许撒谎,这个过去和将来都无可避免的存在。

影响巨大的是:

如果车撞到人,交通事故没人会质疑。

现在是车离老太有2.4米远,人、车没有接触过,用吓倒作为理据,定为交通事故,进而适用交强险条款赔偿,是否合理?
如此确定非接触交通事故,成为先例的话,将来鸣喇叭也会吓倒,索赔还有界限吗?

舍掉道德争论环节,这个案子没可能受到如此大范围的关注。退到简单的交通事故的性质,这个案子就成了小众话题,新闻价值就低得可怜。前不久40人死亡的高速事故也不过如此。国情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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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imokay 在2011-08-26 11:21发表

要敲诈,也没那么容易的,首先,他要真有病,住院才行,自己声称被吓了是没用,在这种案件中,没“精神损害赔偿”一说,一般只赔医药费,忙半天都给医院了,就没人会费这心思了。其次,司机要有错误才行,比如那地方根本不准停车,你硬要去停。再次,想索赔,打官司啊,真想碰瓷敲诈的人,很少有人愿意这么麻烦的。最后 ......


再简单点

假如某天你开车正常行驶, 有人跨栏跑过马路的时候倒在你车前面摔伤了, 你刹车停下了, 然后那人说你吓到他了要你赔偿医药费...合理吗?

OK你有交强险不用自己赔, 可是这样转嫁损失合理吗?

PS.老头老太有心脏毛病的不要太多哦, 那个可以住几个月医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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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allenlts 在2011-08-26 11:08发表

我觉得在这里有人不断把水搅浑, 不知道是出于什么目的

现在大家根据现场照片+伤者伤情+双方陈述+合理推断分析下来的结果就是: 老太被车辆无意吓倒, 双方没有接触

双方都有说谎, 也各自有一定的违法行为, 但都无损事实真相

OK, 现在有一个问题, 即司机是否需要为无意吓倒行人负责? 街上不少风烛残年的老人属于高危人群, 比如你在路边停车(慢慢的停车,正常的停车), 或者在慢慢的通过绿灯路口, 这时1老人往你车上一靠, 说你把我吓出心脏病了...这样对司机就是公平?

即使有交强险, 把原本应由医保负责的治疗费用转嫁给全体有车族, 是否公平?

[allenlts 编辑于 2011-08-26 11:11]

不是什么地方都适合阴谋论的。如果你静下心来看,就会发现水不是更浑了,而是变得更清了。从爱卡那个帖子开始,现到在,真相越来越明确。从因道德问题引起围观这个角度,基于证据的事件道德分析过程已非常明朗了。剩下的就是司法问题。判决不公正是绝大多数人的共识。这个不公正既有法官对这个案子的拿捏程度问题,也有交法本身某些条款公正与否的争论。

我觉得,二审很可能会有改判,改判核心内容应该是赔偿金额下降几万块钱。另外,措词肯定会更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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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撞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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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关键不在老太撒谎,也不在许撒谎,这个过去和将来都无可避免的存在。

影响巨大的是:

如果车撞到人,交通事故没人会质疑。

现在是车离老太有2.4米远,人、车没有接触过,用吓倒作为理据,定为交通事故,进而适用交强险条款赔偿,是否合理?
如此确定非接触交通事故,成为先例的话,将来鸣喇叭也会吓倒,索赔还有界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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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allenlts 在2011-08-26 11:08发表
OK, 现在有一个问题, 即司机是否需要为无意吓倒行人负责? 街上不少风烛残年的老人属于高危人群, 比如你在路边停车(慢慢的停车,正常的停车), 这时1老人往你车上一靠, 说你把我吓出心脏病了...这样对司机就是公平?


要敲诈,也没那么容易的,首先,他要真有病,住院才行,自己声称被吓了是没用,在这种案件中,没“精神损害赔偿”一说,一般只赔医药费,忙半天都给医院了,就没人会费这心思了。其次,司机要有错误才行,比如那地方根本不准停车,你硬要去停。再次,想索赔,打官司啊,真想碰瓷敲诈的人,很少有人愿意这么麻烦的。最后,就算他愿意打官司,也要按责任比例划分,法官肯定不会判你全责。
所以这种法律漏洞,很难能被人恶意利用的,其实不足为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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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imokay 在2011-08-26 10:43发表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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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grocer 在2011-08-26 10:27发表
年青人不诚实,和小聪明(借彭宇案为外衣,把自己打扮成见义勇为,以博得媒体同情)。可以视作彭宇案后社会道德继续滑落的标志。如果法律不能惩恶扬善,道德标准就会随之悄然改变
--------------------------------------------------------------------------------

这只是一场普通的民事纠纷,双方都是努力维护自己的利益。同一件事情,每个人有不同的判读,所谓“道者见其道,淫着见其淫”,很多人偏听偏信,更愿意相信“见义勇为者受冤枉”,而不愿意客观分析事实的真相,只能说明他们根本就不会作出见义勇为的事情,只是为自己的堕落找个现实的借口而已。
其实无所谓,象老罗说说“坚强的理想主义者”是不会受这些事情的左右的。经历次次风波,高尚的人依然会高尚下去,堕落的人仍然无药可医。善良和勇敢是人的本性,双臂接住高空坠楼小女孩的母亲,当街为老人做人工呼吸的蓝衣女孩,依然是人们心目中最美丽的形象。


我觉得在这里有人不断把水搅浑, 不知道是出于什么目的

现在大家根据现场照片+伤者伤情+双方陈述+合理推断分析下来的结果就是: 老太被车辆无意吓倒, 双方没有接触

双方都有说谎, 也各自有一定的违法行为, 但都无损事实真相

OK, 现在有一个问题, 即司机是否需要为无意吓倒行人负责? 街上不少风烛残年的老人属于高危人群, 比如你在路边停车(慢慢的停车,正常的停车), 或者在慢慢的通过绿灯路口, 这时1老人往你车上一靠, 说你把我吓出心脏病了...这样对司机就是公平?

即使有交强险, 把原本应由医保负责的治疗费用转嫁给全体有车族, 是否公平?

再或者, 换成你是司机, 前方有一老头翻栏杆过马路摔倒, 刚好落到你前方几米处, 老头同样控告你吓到他了, 你准备怎么办? 不为自己辩护乖乖把钱奉上?

[allenlts 编辑于 2011-08-26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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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imokay 在2011-08-26 10:43发表

这只是一场普通的民事纠纷,双方都是努力维护自己的利益。同一件事情,每个人有不同的判读,所谓“道者见其道,淫着见其淫”,很多人偏听偏信,更愿意相信“见义勇为者受冤枉”,而不愿意客观分析事实的真相,只能说明他们根本就不会作出见义勇为的事情,只是为自己的堕落找个现实的借口而已。
其实无所谓,象老罗说说 ......


受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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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grocer 在2011-08-26 10:27发表
年青人不诚实,和小聪明(借彭宇案为外衣,把自己打扮成见义勇为,以博得媒体同情)。可以视作彭宇案后社会道德继续滑落的标志。如果法律不能惩恶扬善,道德标准就会随之悄然改变


这只是一场普通的民事纠纷,双方都是努力维护自己的利益。同一件事情,每个人有不同的判读,所谓“道者见其道,淫着见其淫”,很多人偏听偏信,更愿意相信“见义勇为者受冤枉”,而不愿意客观分析事实的真相,只能说明他们根本就不会作出见义勇为的事情,只是为自己的堕落找个现实的借口而已。
其实无所谓,象老罗说说“坚强的理想主义者”是不会受这些事情的左右的。经历次次风波,高尚的人依然会高尚下去,堕落的人仍然无药可医。善良和勇敢是人的本性,双臂接住高空坠楼小女孩的母亲,当街为老人做人工呼吸的蓝衣女孩,依然是人们心目中最美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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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imokay 在2011-08-26 10:12发表

分析这个没用,法官的意思是,就算没撞到,那老太太摔了也是司机吓的,所以司机也要承担责任。
我认为法官判得没错,司机没买交强险,那根本就不该上路,上路就是错,出一点点事情都应该是全责,这属于重大过错。

[imokay 编辑于 2011-08-26 10:12]

看照片,现场是实心白线,司机变道确实也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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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会翻跟斗的河马 在2011-08-26 09:42发表

法医也不是每次都给出百分百肯定的结论的。

针对这个案子,如果医学网友都作出了明确判断,法医应该有个说法 。希望媒体披露一下,这是揭露问题的核心所在,媒体不应缺位。我个人相信没有碰撞。因为从披露的事实看,这是个小概率事件。

无论如何,即使年青人不诚实,老太太的做法依然需要全社会唾弃。她老人家违法翻越车护拦企图穿过车流众车的公路,结果造成自己受到伤害。如果不是他,小许经历的不过是一次平常的变道超车。她和她的家人不仅没有道歉,反而坐地漫天要价。这种做法对社会的危害要严重得多。如果不给这老太太以足够教训,她收到钱,恢复健康,可能继续这样的违法行为,这对她也不好,下次可能就直接送命了。

年青人不诚实,和小聪明(借彭宇案为外衣,把自己打扮成见义勇为,以博得媒体同情)。可以视作彭宇案后社会道德继续滑落的标志。如果法律不能惩恶扬善,道德标准就会随之悄然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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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NTAX K-3
LEICA M (Typ 240)
邪恶的想:TB上面的行车记录仪,是否会因为这个案件的判罚而大卖?
当然又会催生另一个法律猜想:法官是否会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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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facet 在2011-08-26 00:31发表
隔离护栏的功能之一是阻止行人横穿马路。跨越隔离护栏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违法行为!不论护栏高低都不应该跨越!从图片上看事发地的中间隔离护栏是比较高(基本与车门平齐),跨越不会轻松。如果做一个模拟,跨越时像刘翔那样第一条腿抬起脚心朝前,后腿侧抬跨越没有飞跑是做不出这个动作。所以过护栏只有站在护栏边,侧 ......


分析这个没用,法官的意思是,就算没撞到,那老太太摔了也是司机吓的,所以司机也要承担责任。
我认为法官判得没错,司机没买交强险,那根本就不该上路,上路就是错,出一点点事情都应该是全责,这属于重大过错。

[imokay 编辑于 2011-08-26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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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同意,还有就是占着快车道磨A+蹭痒痒的。俺在万恶的美帝开车,即便是单车道,他开得慢的话,看见你后面过来都会尽量往路边靠靠让你过去。

原文由 kevinwong55 在2011-08-26 09:51发表
国人开车左钻钻右钻钻的臭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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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imokay 在2011-08-26 10:03发表

那是地震啊,总有停下来的时候,火却是越着越大的。眼熏得睁不开眼睛的时候,我看你也会跑的。


别费劲看我,因为你除了自己谁都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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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facet 在2011-08-26 00:31发表
隔离护栏的功能之一是阻止行人横穿马路。跨越隔离护栏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违法行为!不论护栏高低都不应该跨越!从图片上看事发地的中间隔离护栏是比较高(基本与车门平齐),跨越不会轻松。如果做一个模拟,跨越时像刘翔那样第一条腿抬起脚心朝前,后腿侧抬跨越没有飞跑是做不出这个动作。所以过护栏只有站在护栏边,侧 ......


有专业分析才行!吓倒的为什么非得要摔伤膝盖,自己翻越没站稳摔伤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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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主题: 天津老太案:车主称搀扶老人被判赔10万续 二审双方各执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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